鸡西市鸡东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金鳞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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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鸡东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金鳞环保)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67-*

传真:0467-*

通讯地址:鸡东县振兴大街110号鸡东生态环境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项目

(略) (略) 鸡东县城南社区六委

(略)

项目 (略) (略) 鸡东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区东侧、西侧、北侧为耕地,南侧为洗煤厂。项目占地面积10492m2,建筑面积:7402m2,建设1条日处理能力为10t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生产线。本项目不建设检验实验室,畜禽在送到本厂之前,防疫站已对畜禽进行检测。

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建筑工地场界应设置高度1.8米以上的围挡,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现场土方必须进行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等措施,其他裸露的地面必须采取绿化、洒水、临时遮盖等防尘措施。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处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污水沉淀池,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施工现场内的泥土污染沿线道路。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应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设置标牌,并稳定牢固、整齐有序。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入库入罐存放。易产生粉尘的机械设备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使用密目网进行有效围挡,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污染。建筑固废、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风力在5级以上的大风天气应暂停从事平整场地、清运建筑固废和渣土等施工作业。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物料苫布遮盖严实,保证物料、渣土、垃圾不露出。

2.废水的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车辆冲洗废水若直接排入水体,将会对地表水产生一定的污染。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并在项目厂界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避免施工期雨水冲刷,导致污水流入地表水体。施工废水经施工场地简单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25人,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排入室外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不外排。

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尽量避免多台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地点同时施工。施工期噪声应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应限制夜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在夜间10点至次日早上6点禁止施工。如确因工程施工需要,需向环保部门经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批准后方可实施,并需告知附近居民,尽量做到施工建设时噪声对影响区公众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在项目施工地靠近居民区处建立临时屏障。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可能采用室内布置,不能入棚入室的可适当建立单面声障。

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弃渣设置临时堆渣场,均集中堆置于临时弃渣场或用于地基填筑,多余废弃土石方在临时堆渣场堆存后按要求及时外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临时弃渣场采取彩条布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废弃土石方设置临时堆土场暂存,运输车辆必须密封或者覆盖,严禁抛洒漏;定期运至当地渣土部门指定地点,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严禁乱扔乱弃、污染环境,并定期清运至城镇垃圾处理场,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弃渣设置临时堆渣场,渣土、弃土要及时清理,及时运走,垃圾清运可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由环卫部门定 (略) 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67-*

传真:0467-*

通讯地址:鸡东县振兴大街110号鸡东生态环境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项目

(略) (略) 鸡东县城南社区六委

(略)

项目 (略) (略) 鸡东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区东侧、西侧、北侧为耕地,南侧为洗煤厂。项目占地面积10492m2,建筑面积:7402m2,建设1条日处理能力为10t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生产线。本项目不建设检验实验室,畜禽在送到本厂之前,防疫站已对畜禽进行检测。

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建筑工地场界应设置高度1.8米以上的围挡,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现场土方必须进行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等措施,其他裸露的地面必须采取绿化、洒水、临时遮盖等防尘措施。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处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污水沉淀池,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施工现场内的泥土污染沿线道路。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应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设置标牌,并稳定牢固、整齐有序。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入库入罐存放。易产生粉尘的机械设备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使用密目网进行有效围挡,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污染。建筑固废、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风力在5级以上的大风天气应暂停从事平整场地、清运建筑固废和渣土等施工作业。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物料苫布遮盖严实,保证物料、渣土、垃圾不露出。

2.废水的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车辆冲洗废水若直接排入水体,将会对地表水产生一定的污染。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并在项目厂界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避免施工期雨水冲刷,导致污水流入地表水体。施工废水经施工场地简单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25人,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排入室外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不外排。

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尽量避免多台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地点同时施工。施工期噪声应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应限制夜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在夜间10点至次日早上6点禁止施工。如确因工程施工需要,需向环保部门经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批准后方可实施,并需告知附近居民,尽量做到施工建设时噪声对影响区公众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在项目施工地靠近居民区处建立临时屏障。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可能采用室内布置,不能入棚入室的可适当建立单面声障。

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弃渣设置临时堆渣场,均集中堆置于临时弃渣场或用于地基填筑,多余废弃土石方在临时堆渣场堆存后按要求及时外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临时弃渣场采取彩条布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废弃土石方设置临时堆土场暂存,运输车辆必须密封或者覆盖,严禁抛洒漏;定期运至当地渣土部门指定地点,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严禁乱扔乱弃、污染环境,并定期清运至城镇垃圾处理场,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弃渣设置临时堆渣场,渣土、弃土要及时清理,及时运走,垃圾清运可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由环卫部门定 (略) 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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