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遂川巾石智慧风电220千伏送出工程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吉安遂川巾石智慧风电220千伏送出工程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吉安遂川巾石智慧风电220千伏送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06月24日 至 2022年06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1-*(行政审批大厅)
电子邮箱:*@*ttp://**.cn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
建设名称: | 吉安遂川巾石智慧风电220千伏送出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遂川县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新建220kV线路1回:新建巾石风电场—夏造风电场220kV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为拟建巾石风电场升压站220kV构架,终点为夏造(东润)风电场升压站220kV构架。线路全长13.3km,其中单回架空段长13.27km、与220kV夏雩线同塔双回架空段长0.03km,杆塔41基,导线采用2×JL/G1A-300/40型钢芯铝绞线。本工程总投资29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占工程总投资的0.7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生态影响、噪声和粉尘,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220kV单回架空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导线对地距离6.5m时,距地面1.5m处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出现在边导线外0.6m处,最大值为6.59k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架空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的10kV/m限值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本工程220kV单回架空线路经过居民区最低离地高度7.5m时,离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出现在边导线外0.6m处,最大值为5.19kV/m,边导线4.6m以外均低于4kV/m;导线经过居民区最低离地高度9.5m时,离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出现在边导线外1.6m处,最大值为3.45kV/m,此后工频电场强度均随与线路距离的增加而逐步衰减,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制值要求,即电场强度4000V/m。本工程220kV单回架空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导线对地距离6.5m时,距地面1.5m处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出现在在边导线内(距线路中心线3m处),最大值为48.29μT;线路经过居民区最低离地高度7.5m时,离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出现在线路中心处,最大值为39.69μT;线路经过居民区最低离地高度9.5m时,离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出现在线路中心处,最大值为28.00μT;线路工频磁感应强度均随与线路距离的增加而逐步衰减;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制值要求,即磁感应强度100μT。本工程220kV单回架空输电线路对地最低架线高度9.5m条件下,评价范围内各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为0.16kV/m~0.49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1.81μT~4.98μ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制值要求,即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本项目为输变电项目,技术成熟、可靠、安全,项目建设区域无电磁环境污染源,电磁环境本底现状满足环评标准要求,本项目严格执行报告表及项目批复中提出的相应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能有效控制工程运行期间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确保对电磁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满足环评标准要求。从控制电磁环境影响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分析由类比监测结果可知,220kV单回线路昼间噪声值为45.2~46.3dB(A),夜间39.3~40.0dB(A),220kV送电线路运行期噪声较小。220kV送电线路运行期噪声较小。故项目建成运行后,输电线路周边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本工程输电线路建成投运后,通过类比220kV清盐线70#~71#单回架空线路,声环境敏感目标昼间噪声值为45.2~46.2dB(A),夜间噪声值为39.1~39.4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3、水环境影响评价线路营运期无污水产生,对水环境无影响。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本工程营运过程中没有工业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线路营运期无固体废物产生,对环境无影响。三、污染防治措施(1)导线对地、交叉跨越距离满足电力设计规程的要求;(2)明确线路保护范围, (略) 令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电力线路保护区第一款,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220kV为15m;(3)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型式及抬升导线架设高度等以降低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4)合理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对高压设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5)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型式,线路通过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相序布置,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6)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以使居民尤其是儿童发生意外。同时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7)输电线路经过居民区时,线路架设高度需满足理论预测的相应最低抬高高度,若后期评价范围内新增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则采取线路水平偏移或抬升架高措施,保证后期新增敏感目标处电磁环境达标;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8)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以减小电磁场对工作人员的影响。加强对居民有关高电压知识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在输电线路建设过程中拟采取的环保措施:1、优化路径方案,输电线路经过林区时采取砍伐量和林地破坏相对较小的架线工艺,采取高跨越式架线,减少林木砍伐量;2、统筹规划施工布置,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采用永临结合,将临时占地尽可能设置在永久占地内,减少占地面积;3、施工时,应尽量集中配制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和噪声;此外,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4、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时,应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5、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6、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施工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7、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可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8、施工结束后,应立即进行空地硬化和绿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9、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采取土地整治措施,积极恢复原有地貌;10、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11、施工应尽量减弱对动物活动的影响,采用噪声小的施工机械,合理组织施工行为;12、大力宣传相关法制法规,避免施工人员擅自捕杀,规范施工人员行为。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吉安遂川巾石智慧风电220千伏送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06月24日 至 2022年06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1-*(行政审批大厅)
电子邮箱:*@*ttp://**.cn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
建设名称: | 吉安遂川巾石智慧风电220千伏送出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遂川县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新建220kV线路1回:新建巾石风电场—夏造风电场220kV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为拟建巾石风电场升压站220kV构架,终点为夏造(东润)风电场升压站220kV构架。线路全长13.3km,其中单回架空段长13.27km、与220kV夏雩线同塔双回架空段长0.03km,杆塔41基,导线采用2×JL/G1A-300/40型钢芯铝绞线。本工程总投资29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占工程总投资的0.7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生态影响、噪声和粉尘,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220kV单回架空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导线对地距离6.5m时,距地面1.5m处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出现在边导线外0.6m处,最大值为6.59k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架空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的10kV/m限值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本工程220kV单回架空线路经过居民区最低离地高度7.5m时,离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出现在边导线外0.6m处,最大值为5.19kV/m,边导线4.6m以外均低于4kV/m;导线经过居民区最低离地高度9.5m时,离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出现在边导线外1.6m处,最大值为3.45kV/m,此后工频电场强度均随与线路距离的增加而逐步衰减,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制值要求,即电场强度4000V/m。本工程220kV单回架空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导线对地距离6.5m时,距地面1.5m处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出现在在边导线内(距线路中心线3m处),最大值为48.29μT;线路经过居民区最低离地高度7.5m时,离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出现在线路中心处,最大值为39.69μT;线路经过居民区最低离地高度9.5m时,离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出现在线路中心处,最大值为28.00μT;线路工频磁感应强度均随与线路距离的增加而逐步衰减;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制值要求,即磁感应强度100μT。本工程220kV单回架空输电线路对地最低架线高度9.5m条件下,评价范围内各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为0.16kV/m~0.49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1.81μT~4.98μ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制值要求,即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本项目为输变电项目,技术成熟、可靠、安全,项目建设区域无电磁环境污染源,电磁环境本底现状满足环评标准要求,本项目严格执行报告表及项目批复中提出的相应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能有效控制工程运行期间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确保对电磁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满足环评标准要求。从控制电磁环境影响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分析由类比监测结果可知,220kV单回线路昼间噪声值为45.2~46.3dB(A),夜间39.3~40.0dB(A),220kV送电线路运行期噪声较小。220kV送电线路运行期噪声较小。故项目建成运行后,输电线路周边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本工程输电线路建成投运后,通过类比220kV清盐线70#~71#单回架空线路,声环境敏感目标昼间噪声值为45.2~46.2dB(A),夜间噪声值为39.1~39.4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3、水环境影响评价线路营运期无污水产生,对水环境无影响。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本工程营运过程中没有工业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线路营运期无固体废物产生,对环境无影响。三、污染防治措施(1)导线对地、交叉跨越距离满足电力设计规程的要求;(2)明确线路保护范围, (略) 令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电力线路保护区第一款,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220kV为15m;(3)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型式及抬升导线架设高度等以降低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4)合理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对高压设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5)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型式,线路通过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相序布置,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6)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以使居民尤其是儿童发生意外。同时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7)输电线路经过居民区时,线路架设高度需满足理论预测的相应最低抬高高度,若后期评价范围内新增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则采取线路水平偏移或抬升架高措施,保证后期新增敏感目标处电磁环境达标;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8)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以减小电磁场对工作人员的影响。加强对居民有关高电压知识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在输电线路建设过程中拟采取的环保措施:1、优化路径方案,输电线路经过林区时采取砍伐量和林地破坏相对较小的架线工艺,采取高跨越式架线,减少林木砍伐量;2、统筹规划施工布置,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采用永临结合,将临时占地尽可能设置在永久占地内,减少占地面积;3、施工时,应尽量集中配制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和噪声;此外,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4、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时,应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5、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6、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施工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7、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可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8、施工结束后,应立即进行空地硬化和绿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9、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采取土地整治措施,积极恢复原有地貌;10、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11、施工应尽量减弱对动物活动的影响,采用噪声小的施工机械,合理组织施工行为;12、大力宣传相关法制法规,避免施工人员擅自捕杀,规范施工人员行为。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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