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泽茂高分子土工材料生产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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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泽茂高分子土工材料生产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的公示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二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现对甘肃泽茂高分子土工材料生产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甘肃泽茂高分子土工材料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兰州新区科迪产业园区二期 204 厂房

三、环评批复:新环承诺发[2023]6号

四、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废气治理:4m防水卷材生产线、3m自粘式防水卷材生产线、共用管材生产线和大口径波纹管生产线各挤塑机出口、三辊压光成型机(4m卷材)、三辊压延成型机(3m卷材)、涂胶工序(3m卷材)、热复合土工膜软化压合工序上方、共用管材和大口径波纹管管材成型机上方分别设置负压式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然后引入同一套“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UVAC1#)内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填充母粒投料斗上方设置负压收集系统(集气罩+围蔽软帘),开松机、给棉箱入口、梳理机上方设置负压式集气罩,由引风机(风量为2000m3/h)引入布袋除尘器(BD1#)处理(处理效率取99%),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废气经破碎机上方设置的“集气罩+软帘”(收集率按90%计)收集后由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BD1#)净化处理(净化效率按99%计),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废水治理:软化水制备系统废水和循环冷却塔定排水:软化水制备装置需定期排放废水,循环冷却塔内循环水每年需定期更换一次,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后进入兰州新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兰州新区第四污水处理厂。

噪声治理:采用低噪设备及车间布置,设备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设施等。

固体废弃物治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料、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收集粉尘、废油抹布及生活垃圾等。边角料、废料进行破碎回用;废包装材料外售回收企业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油抹布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收集粉尘进行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竣工日期:2023年3月15日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 (略)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甘肃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二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现对甘肃泽茂高分子土工材料生产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甘肃泽茂高分子土工材料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兰州新区科迪产业园区二期 204 厂房

三、环评批复:新环承诺发[2023]6号

四、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废气治理:4m防水卷材生产线、3m自粘式防水卷材生产线、共用管材生产线和大口径波纹管生产线各挤塑机出口、三辊压光成型机(4m卷材)、三辊压延成型机(3m卷材)、涂胶工序(3m卷材)、热复合土工膜软化压合工序上方、共用管材和大口径波纹管管材成型机上方分别设置负压式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然后引入同一套“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UVAC1#)内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填充母粒投料斗上方设置负压收集系统(集气罩+围蔽软帘),开松机、给棉箱入口、梳理机上方设置负压式集气罩,由引风机(风量为2000m3/h)引入布袋除尘器(BD1#)处理(处理效率取99%),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废气经破碎机上方设置的“集气罩+软帘”(收集率按90%计)收集后由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BD1#)净化处理(净化效率按99%计),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废水治理:软化水制备系统废水和循环冷却塔定排水:软化水制备装置需定期排放废水,循环冷却塔内循环水每年需定期更换一次,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后进入兰州新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兰州新区第四污水处理厂。

噪声治理:采用低噪设备及车间布置,设备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设施等。

固体废弃物治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料、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收集粉尘、废油抹布及生活垃圾等。边角料、废料进行破碎回用;废包装材料外售回收企业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油抹布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收集粉尘进行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竣工日期:2023年3月15日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 (略)

联系人: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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