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4月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7-*

传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编:*

编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物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略) 万 (略) 准旗东达露天煤矿改扩建项目

(略) 准格尔旗,行政区划隶属准格尔旗纳日松镇

(略) 万 (略)

内蒙古信中 (略)

本次改扩建项目生产能力为180万吨/年,剩余服务年限1.2年,截止目前煤矿首采区开采完毕,正在开采二采区。改扩建工程与现有工程相对比,矿区范围、露天开采地表境界范围、露天开采底部境界范围、排土场、储煤场、工业场地等面积、位置均不变;西翼办公区生活区收购原 (略) 办公场地,该项目取得了环评及验收手续;东翼办公区为2019年建设,2020年投入使用,属于未批先建,东翼办公区纳入本次工程评价内容。本次改扩建仅通过增加生产设备,合理调整工作制度,达到生产能力180万吨/年。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影响分析

1、采掘场(含内排土场)生态恢复措施

生产过程中,在采掘场占地范围内,沿着采掘推进方向实施表土剥离,剥离厚度为0.3~0.5m。采掘场剥离表土不设集中堆放区,随剥随覆在已经形成的内排土场平台上。对内排土场防边坡平台进行平整覆土,设置挡水围堰,修建土埂,设置沙障,排土场顶部平台最终复垦为乔木、灌木林地和草地相结合类型,以灌木林地和草地结合类型为主,边坡复垦为人工草地。灌木选择适合当地生长的柠条和沙棘;人工草地适合当地生长的沙打旺和草木樨草籽。

采区最终矿坑29.3383hm2,进行覆土后,最终复垦为人工草地,恢复人工草地的面积为29.3383hm2,草籽选择适合本地的草苜蓿和沙打旺。

2、闭矿生态恢复治理方案

采掘场内所有建筑物全部拆除,包括矿坑水处理设施、洗车污水处理设施、危废库房、值班室等。施工拆除过程中会产生建筑垃圾,为一般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统一处理。施工拆除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及时进行洒水抑尘,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拆除后并对场地进行平整,然后覆土绿化。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排土场扬尘治理措施

本项目剥离废土石排弃过程中规范堆放,对堆弃土石方进行洒水压实,修建台阶状护坡,同时对堆弃土石方及边坡全部进行纱网覆盖,以固定剥离物的表面层,减少粉尘产生量。对堆放稳定的平盘和边坡及时覆土种植适宜的灌木、草类以固定排土场的表面层,同时采用雾炮车洒水抑尘等综合控制措施可抑制粉尘的排放量。企业现状已在排土场安装监控设施,配备一定数量的视频探头,确保监控区域无死角和监控画质清洗,并与环保部联网。

2、采掘场扬尘治理措施

表层剥离时进行洒水抑尘,可有效降低扬尘产生;矿山设计穿孔选用液压潜孔钻机,钻孔时采用水冷,减少粉尘产生。铲装原煤及土石方采用雾炮车抑尘。企业配备洒水车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车辆限速限载。企业现状已在采掘场安装监控设施,配备一定数量的视频探头,确保监控区域无死角和监控画质清洗,并与环保部联网。

3、储运系统防尘措施

煤炭输送采用卡车拉运至储煤棚内进行储存,原煤筛分破碎均设在全封闭煤棚内,储煤棚内设置喷雾洒水抑尘装置。运输过程加强对道路的维护,保证其路面处于完好状态,对汽车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和清扫。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改扩建后东达煤矿矿坑排水量采用移动泵站将坑内积水(矿坑排水)抽至水车,经水车拉运至工业场地新建矿坑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2新改扩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水质标准后作为露天矿采场、储煤场和道路洒水、地面生产系统用水等。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由内蒙古林昊 (略) 拉运至 (略) 塔污水处理站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来自采掘、排土、工业场地产生的噪声以及交通噪声。主要噪声设备有:挖掘机、钻机、推土机、装载机、运输车辆等。通过采用具有良好声学特征的产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本项目现状监测期间已按照180万吨生产,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及例行监测数据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剥离物

本项目现已实现没排,剥离的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内蒙古林昊 (略) 定期清运处理。

3、污水处理站污泥

矿坑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后产生的泥饼掺入末原煤销售。

4、危险废物

本项目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已有危废库暂存后,定期由内蒙古崇丰 (略) 进行处置。

(六)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外运处置,矿坑水处理后全部进行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各场地采取分区防渗,能有效防控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4月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7-*

传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编:*

编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物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略) 万 (略) 准旗东达露天煤矿改扩建项目

(略) 准格尔旗,行政区划隶属准格尔旗纳日松镇

(略) 万 (略)

内蒙古信中 (略)

本次改扩建项目生产能力为180万吨/年,剩余服务年限1.2年,截止目前煤矿首采区开采完毕,正在开采二采区。改扩建工程与现有工程相对比,矿区范围、露天开采地表境界范围、露天开采底部境界范围、排土场、储煤场、工业场地等面积、位置均不变;西翼办公区生活区收购原 (略) 办公场地,该项目取得了环评及验收手续;东翼办公区为2019年建设,2020年投入使用,属于未批先建,东翼办公区纳入本次工程评价内容。本次改扩建仅通过增加生产设备,合理调整工作制度,达到生产能力180万吨/年。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影响分析

1、采掘场(含内排土场)生态恢复措施

生产过程中,在采掘场占地范围内,沿着采掘推进方向实施表土剥离,剥离厚度为0.3~0.5m。采掘场剥离表土不设集中堆放区,随剥随覆在已经形成的内排土场平台上。对内排土场防边坡平台进行平整覆土,设置挡水围堰,修建土埂,设置沙障,排土场顶部平台最终复垦为乔木、灌木林地和草地相结合类型,以灌木林地和草地结合类型为主,边坡复垦为人工草地。灌木选择适合当地生长的柠条和沙棘;人工草地适合当地生长的沙打旺和草木樨草籽。

采区最终矿坑29.3383hm2,进行覆土后,最终复垦为人工草地,恢复人工草地的面积为29.3383hm2,草籽选择适合本地的草苜蓿和沙打旺。

2、闭矿生态恢复治理方案

采掘场内所有建筑物全部拆除,包括矿坑水处理设施、洗车污水处理设施、危废库房、值班室等。施工拆除过程中会产生建筑垃圾,为一般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统一处理。施工拆除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及时进行洒水抑尘,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拆除后并对场地进行平整,然后覆土绿化。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排土场扬尘治理措施

本项目剥离废土石排弃过程中规范堆放,对堆弃土石方进行洒水压实,修建台阶状护坡,同时对堆弃土石方及边坡全部进行纱网覆盖,以固定剥离物的表面层,减少粉尘产生量。对堆放稳定的平盘和边坡及时覆土种植适宜的灌木、草类以固定排土场的表面层,同时采用雾炮车洒水抑尘等综合控制措施可抑制粉尘的排放量。企业现状已在排土场安装监控设施,配备一定数量的视频探头,确保监控区域无死角和监控画质清洗,并与环保部联网。

2、采掘场扬尘治理措施

表层剥离时进行洒水抑尘,可有效降低扬尘产生;矿山设计穿孔选用液压潜孔钻机,钻孔时采用水冷,减少粉尘产生。铲装原煤及土石方采用雾炮车抑尘。企业配备洒水车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车辆限速限载。企业现状已在采掘场安装监控设施,配备一定数量的视频探头,确保监控区域无死角和监控画质清洗,并与环保部联网。

3、储运系统防尘措施

煤炭输送采用卡车拉运至储煤棚内进行储存,原煤筛分破碎均设在全封闭煤棚内,储煤棚内设置喷雾洒水抑尘装置。运输过程加强对道路的维护,保证其路面处于完好状态,对汽车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和清扫。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改扩建后东达煤矿矿坑排水量采用移动泵站将坑内积水(矿坑排水)抽至水车,经水车拉运至工业场地新建矿坑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2新改扩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水质标准后作为露天矿采场、储煤场和道路洒水、地面生产系统用水等。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由内蒙古林昊 (略) 拉运至 (略) 塔污水处理站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来自采掘、排土、工业场地产生的噪声以及交通噪声。主要噪声设备有:挖掘机、钻机、推土机、装载机、运输车辆等。通过采用具有良好声学特征的产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本项目现状监测期间已按照180万吨生产,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及例行监测数据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剥离物

本项目现已实现没排,剥离的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内蒙古林昊 (略) 定期清运处理。

3、污水处理站污泥

矿坑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后产生的泥饼掺入末原煤销售。

4、危险废物

本项目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已有危废库暂存后,定期由内蒙古崇丰 (略) 进行处置。

(六)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外运处置,矿坑水处理后全部进行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各场地采取分区防渗,能有效防控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