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信息公示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信息公示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乌鲁木齐锦绣山河 (略) 承担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及时了解、参与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特向公众公开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本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
规划范围:规划总用地面积35.02km2,呈一园三区,其中:
1号区规划建设范围:,东至东七路,西至规划泉一路,南至北十三路,北至清三路,规划面积8.52平方公里;
2号区规划建设范围:东至规划东外环路,西至规划经二路,南至纬八路,北至北外环路,规划面积16.74平方公里;
3号区规划建设范围:东西至玛纳斯县界,南至147团高标准示范农田边界,北至公益林边界,规划面积9.76平方公里。
规划产业:
1号区: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大项目-产品链-产业集群”的发展方向,以煤化工、氯碱化工和精细化工“三化”结合为主导,兼有发展其它二、三类工业,建成新疆独具特色的综合性工业园区。
2号区:在国家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战略,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背景下,按照“大项目-产品链-产业集群”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有机硅、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等低碳新材料产业,兼有发展其它二、三类工业,与北工业园区联建成新疆最具有地方雄厚工业基础特色的化工生产基地之一。
3号区:建成国内领先的以醇基化工及下游新材料、聚酯及上下游配套、盐化工及下游新材料,协同发展的特色化工新材料工业园区,并统筹考虑园区废弃物综合利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信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八路21号开发区
联系人:梁工
电话:0993-*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锦绣山河 (略)
通信地址:新 (略) 天山区中山路85号国际合信大厦1016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
邮箱:*@*q.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总体上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调查环境概况和收集相关资料,依据规划基本情况进行规划合理性分析,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阶段是进一步进行环境现状调查及现场监测,对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造成的环境影响作预测分析,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减缓环境不利影响的建议,开展公众参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成后报环境主管部门,征求专家和领导意见后进行修改,然后报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规划区周围可能受影响的民众。
主要事项:
①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发建设是否会对您的生活和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②园区的开发建设对周围环境产生什么影响;
③园区的开发建设对当地的经济是否能起到推动作用;
④您是否同意园区在此选址开发建设;
⑤您对园区的开发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征询从即日起至10个工作日截止。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乌鲁木齐锦绣山河 (略) 承担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及时了解、参与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特向公众公开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本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
规划范围:规划总用地面积35.02km2,呈一园三区,其中:
1号区规划建设范围:,东至东七路,西至规划泉一路,南至北十三路,北至清三路,规划面积8.52平方公里;
2号区规划建设范围:东至规划东外环路,西至规划经二路,南至纬八路,北至北外环路,规划面积16.74平方公里;
3号区规划建设范围:东西至玛纳斯县界,南至147团高标准示范农田边界,北至公益林边界,规划面积9.76平方公里。
规划产业:
1号区: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大项目-产品链-产业集群”的发展方向,以煤化工、氯碱化工和精细化工“三化”结合为主导,兼有发展其它二、三类工业,建成新疆独具特色的综合性工业园区。
2号区:在国家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战略,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背景下,按照“大项目-产品链-产业集群”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有机硅、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等低碳新材料产业,兼有发展其它二、三类工业,与北工业园区联建成新疆最具有地方雄厚工业基础特色的化工生产基地之一。
3号区:建成国内领先的以醇基化工及下游新材料、聚酯及上下游配套、盐化工及下游新材料,协同发展的特色化工新材料工业园区,并统筹考虑园区废弃物综合利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信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八路21号开发区
联系人:梁工
电话:0993-*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锦绣山河 (略)
通信地址:新 (略) 天山区中山路85号国际合信大厦1016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
邮箱:*@*q.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总体上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调查环境概况和收集相关资料,依据规划基本情况进行规划合理性分析,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阶段是进一步进行环境现状调查及现场监测,对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造成的环境影响作预测分析,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减缓环境不利影响的建议,开展公众参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成后报环境主管部门,征求专家和领导意见后进行修改,然后报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规划区周围可能受影响的民众。
主要事项:
①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发建设是否会对您的生活和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②园区的开发建设对周围环境产生什么影响;
③园区的开发建设对当地的经济是否能起到推动作用;
④您是否同意园区在此选址开发建设;
⑤您对园区的开发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征询从即日起至10个工作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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