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甘南兴十四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甘南兴十四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关于对甘南兴十四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甘南兴十四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8日我局拟对甘南兴十四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批复意见 |
1 | 甘南兴十四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 甘南县 | 甘南 (略) | 黑龙江冰众 (略)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为甘南县,场址中心距甘南县东南侧约12km处。项目总装机规模为200MW,拟安装30台6.66MW的风电机组,机组叶轮直径200m,轮毂高度113m,安装30台箱式变压器。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预留远期200MW风电扩建条件。本阶段储能装置设计容量按装机容量的10%,即20MW/40MWh,风电场升压站以1回220kV线路接入甘南220kV变电站,导线截面按2×240mm2选取。送出线路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冬季取暖采用电取暖。项目总投资*.81万元,环保投资355万元。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集中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废水采用间歇式自然沉淀的方式去除易沉淀的砂粒,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营运期:食堂废水经隔油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至甘 (略) 处理,入厂水质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及甘 (略) 入厂水质控制指标。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将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禁止大风天气施工,施工场地周边应设置围挡等措施。营运期: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废气排放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浓度2.0mg/m3标准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时应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操作时间,施工单位文明施工。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风机的维护、采取降噪措施,变压器底部加装弹性防振支架或刚性弹簧或橡皮垫进行减振等减振措施,水泵位于密闭房间,昼间距风机和箱变200m外、夜间距风机和箱变500m外噪声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升压站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1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土方主要为土地平整及挖地基时产生的土方,除回填、平整场地外,挖方的表土用于生态恢复,道路风机基础及吊装平台、集电线路等基槽余土用于回填升压变电站场地及临建施工场地。废弃垃圾中钢筋、木材、废纸板等可以回收利用的加以利用,无法利用的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 (略) 政管理部门指定堆放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不要和建筑垃圾混放,建议施工期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采取对生活垃圾的分类化管理,聘请专人定期清除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营运期:含油抹布、含油手套与生活垃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饮垃圾和废油脂单独存放于专用收集容器内密封储存,参照《 (略) 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暂存后,由有经营许可权的单位运输、处置;储能站内磷酸铁锂废电池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每10年更换一次,更换后直接外运综合利用单位,厂内不储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检修或更换下来的废变压器油不在站内储存,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通过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液压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修改单要求。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在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变压器油,变压器油无法收集重新利用,变为废变压器油。泄露的废变压器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49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中的“900-042-49由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在主变压器处设有收集设施,事故或检修时废变压器油通过管道排入容积为60m3事故油池;项目每个箱式变压器下设置1座2m3事故油池,共30座。事故油池进行防渗,防渗采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避免污染地下水。危废暂存间用于临时储存废铅蓄电池,底部及边墙采用混凝土浇筑,保证无渗漏缝,在底部和裙脚混凝土表面铺设2mm厚的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本项目所产生的变压器油应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理协议,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 报告表无需公参 | 同意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8日我局拟对甘南兴十四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电话: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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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批复意见 |
1 | 甘南兴十四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 甘南县 | 甘南 (略) | 黑龙江冰众 (略)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为甘南县,场址中心距甘南县东南侧约12km处。项目总装机规模为200MW,拟安装30台6.66MW的风电机组,机组叶轮直径200m,轮毂高度113m,安装30台箱式变压器。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预留远期200MW风电扩建条件。本阶段储能装置设计容量按装机容量的10%,即20MW/40MWh,风电场升压站以1回220kV线路接入甘南220kV变电站,导线截面按2×240mm2选取。送出线路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冬季取暖采用电取暖。项目总投资*.81万元,环保投资355万元。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集中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废水采用间歇式自然沉淀的方式去除易沉淀的砂粒,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营运期:食堂废水经隔油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至甘 (略) 处理,入厂水质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及甘 (略) 入厂水质控制指标。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将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禁止大风天气施工,施工场地周边应设置围挡等措施。营运期: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废气排放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浓度2.0mg/m3标准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时应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操作时间,施工单位文明施工。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风机的维护、采取降噪措施,变压器底部加装弹性防振支架或刚性弹簧或橡皮垫进行减振等减振措施,水泵位于密闭房间,昼间距风机和箱变200m外、夜间距风机和箱变500m外噪声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升压站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1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土方主要为土地平整及挖地基时产生的土方,除回填、平整场地外,挖方的表土用于生态恢复,道路风机基础及吊装平台、集电线路等基槽余土用于回填升压变电站场地及临建施工场地。废弃垃圾中钢筋、木材、废纸板等可以回收利用的加以利用,无法利用的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 (略) 政管理部门指定堆放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不要和建筑垃圾混放,建议施工期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采取对生活垃圾的分类化管理,聘请专人定期清除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营运期:含油抹布、含油手套与生活垃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饮垃圾和废油脂单独存放于专用收集容器内密封储存,参照《 (略) 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暂存后,由有经营许可权的单位运输、处置;储能站内磷酸铁锂废电池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每10年更换一次,更换后直接外运综合利用单位,厂内不储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检修或更换下来的废变压器油不在站内储存,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通过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液压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修改单要求。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在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变压器油,变压器油无法收集重新利用,变为废变压器油。泄露的废变压器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49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中的“900-042-49由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在主变压器处设有收集设施,事故或检修时废变压器油通过管道排入容积为60m3事故油池;项目每个箱式变压器下设置1座2m3事故油池,共30座。事故油池进行防渗,防渗采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避免污染地下水。危废暂存间用于临时储存废铅蓄电池,底部及边墙采用混凝土浇筑,保证无渗漏缝,在底部和裙脚混凝土表面铺设2mm厚的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本项目所产生的变压器油应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理协议,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 报告表无需公参 | 同意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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