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厅关于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富川水源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批复
甘肃省水利厅关于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富川水源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批复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富川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上报的报告》(张富建管〔2023〕2号)收悉。我厅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了技术评审,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富川水源工 (略) 张家川县境内,属新建建设类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拦河坝、导流兼泄洪排沙洞、溢洪道及输水洞等,水库总库容498万立方米,最大坝高66.0米。总占地面积53.00公顷,挖填土石方总量178.54万立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14461.6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813.94万元,工程已于2019年10月完工。设计水平年确定为2024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3.00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0%。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基本同意弃渣场设置方案。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复核堆渣容量,查明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弃渣场防护措施,确保弃渣场工程安全。
(七)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390.63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74.20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已建成,部分水土保持设施尚未实施或本次进行了补充设计,后续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组织实施,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及时跟进水土保持措施后期维护管理工作。
(二)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略) 水 (略) 水务局、张家川县水务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三)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工程在投产使用前,要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略) 水利厅报备。
五、建设单位要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分送项目所在地的各级水务(水保)部门。
(略) 水利厅
2023年4月25日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富川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上报的报告》(张富建管〔2023〕2号)收悉。我厅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了技术评审,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富川水源工 (略) 张家川县境内,属新建建设类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拦河坝、导流兼泄洪排沙洞、溢洪道及输水洞等,水库总库容498万立方米,最大坝高66.0米。总占地面积53.00公顷,挖填土石方总量178.54万立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14461.6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813.94万元,工程已于2019年10月完工。设计水平年确定为2024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3.00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0%。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基本同意弃渣场设置方案。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复核堆渣容量,查明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弃渣场防护措施,确保弃渣场工程安全。
(七)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390.63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74.20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已建成,部分水土保持设施尚未实施或本次进行了补充设计,后续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组织实施,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及时跟进水土保持措施后期维护管理工作。
(二)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略) 水 (略) 水务局、张家川县水务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三)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工程在投产使用前,要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略) 水利厅报备。
五、建设单位要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分送项目所在地的各级水务(水保)部门。
(略) 水利厅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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