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年产4亿套饮料罐生产投资项目拟审批公示(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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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年产4亿套饮料罐生产投资项目拟审批公示(高新区)

项目拟审批公示(高新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14-*

传真:0314-*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邮编:*

序号

项目名 称

建设地址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1

奥瑞金年产4亿套饮料罐生产投资项目

承德高新区微型智慧创新创业科技园

承 (略)

承德德源 (略)

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租用上板城E2-08地块承德微型智慧创新创业科技园厂房A,建设内容为新建7条生产线,其中年产4亿饮料罐制罐生产线5条,年产2.5亿片制盖生产线2条及配套设施,并包含6万m3/h风量RTO环保设备一套。项目总投资127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制定施工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和油漆废气。施工期扬尘、挥发气体采取合理安排施工、规划放置材料、洒水降尘、控制运输方式、优化运输路线、运输建筑垃圾和土方车辆加盖篷布、运输车辆及时清洗等措施进行防治。施工粉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污水通过园区内污水管网排入上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优化运输路线、车辆限速禁鸣、合理布局安排施工计划,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晚22:00—早6:00禁止施工)若必须连续施工作业时,需提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应提前张贴公告通知周围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及单位,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施工现场不得安装混凝土搅拌机、规范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等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建筑垃圾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生活垃圾采取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园区配套设置的化粪池沉淀预处理,餐饮废水依托园区隔油池预处理,与生活污水及循环冷却水, (略) 政污水 (略) 上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同 (略) 上板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罐体输送系统循环冷却水采用间接水冷却,经封闭式冷水塔收集冷却后循环使用。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内喷涂废气:项目运营期内喷涂废气通过密闭设备+粉尘回收系统收集回用(二级滤筒内的粉尘回收后可直接循环使用),少量未被收集粉尘和经滤筒处理后排气的粉尘在车间内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内喷涂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喷涂、烘干工序等废气:项目运营期间外喷涂、全喷涂、喷涂后烘干、罐盖注胶及烘干工序中产生的废气,通过密闭设备→集气装置→干式过滤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离地18m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 工业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二*苯、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016)表1中限值标准。二*苯、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016)表1中限值标准,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3、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运营期间烘干炉及RTO设施采用天然气作为原料,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管道连接至排气筒,同处理后的生产线废气一同排放。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 工业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以及“表2工业炉窑有害污染物排放限值”。

4、质检室废气通过风橱排风口无组织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水泵等运行的设备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隔音罩、消音器,再经厂房墙体隔声、空间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当地垃圾清运系统处置;包装废料、废原料桶、废缠绕膜、包装废料等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废铜线、不合格产品、质检废罐、废气边角料、废顶盖等外 (略) 回收再利用;废原料桶、质检室废液、废药剂瓶、废胶水桶、废沸石、废滤棉、漆渣等属于危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过滤器、废碳分子筛厂家回收处理。

(六)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制定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及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COD:1.183t/a,NH3-N:0.118t/a,SO2:0.015t/a,NOX:0.7t/a;

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项目拟审批公示(高新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14-*

传真:0314-*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邮编:*

序号

项目名 称

建设地址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1

奥瑞金年产4亿套饮料罐生产投资项目

承德高新区微型智慧创新创业科技园

承 (略)

承德德源 (略)

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租用上板城E2-08地块承德微型智慧创新创业科技园厂房A,建设内容为新建7条生产线,其中年产4亿饮料罐制罐生产线5条,年产2.5亿片制盖生产线2条及配套设施,并包含6万m3/h风量RTO环保设备一套。项目总投资127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制定施工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和油漆废气。施工期扬尘、挥发气体采取合理安排施工、规划放置材料、洒水降尘、控制运输方式、优化运输路线、运输建筑垃圾和土方车辆加盖篷布、运输车辆及时清洗等措施进行防治。施工粉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污水通过园区内污水管网排入上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优化运输路线、车辆限速禁鸣、合理布局安排施工计划,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晚22:00—早6:00禁止施工)若必须连续施工作业时,需提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应提前张贴公告通知周围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及单位,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施工现场不得安装混凝土搅拌机、规范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等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建筑垃圾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生活垃圾采取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园区配套设置的化粪池沉淀预处理,餐饮废水依托园区隔油池预处理,与生活污水及循环冷却水, (略) 政污水 (略) 上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同 (略) 上板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罐体输送系统循环冷却水采用间接水冷却,经封闭式冷水塔收集冷却后循环使用。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内喷涂废气:项目运营期内喷涂废气通过密闭设备+粉尘回收系统收集回用(二级滤筒内的粉尘回收后可直接循环使用),少量未被收集粉尘和经滤筒处理后排气的粉尘在车间内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内喷涂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喷涂、烘干工序等废气:项目运营期间外喷涂、全喷涂、喷涂后烘干、罐盖注胶及烘干工序中产生的废气,通过密闭设备→集气装置→干式过滤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离地18m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 工业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二*苯、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016)表1中限值标准。二*苯、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016)表1中限值标准,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3、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运营期间烘干炉及RTO设施采用天然气作为原料,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管道连接至排气筒,同处理后的生产线废气一同排放。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 工业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以及“表2工业炉窑有害污染物排放限值”。

4、质检室废气通过风橱排风口无组织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水泵等运行的设备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隔音罩、消音器,再经厂房墙体隔声、空间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当地垃圾清运系统处置;包装废料、废原料桶、废缠绕膜、包装废料等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废铜线、不合格产品、质检废罐、废气边角料、废顶盖等外 (略) 回收再利用;废原料桶、质检室废液、废药剂瓶、废胶水桶、废沸石、废滤棉、漆渣等属于危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过滤器、废碳分子筛厂家回收处理。

(六)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制定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及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COD:1.183t/a,NH3-N:0.118t/a,SO2:0.015t/a,NOX:0.7t/a;

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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