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4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名称:2023年4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索?引?号:*/2023-00124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建设体裁分类:公告组配分类:环境保护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 | |||
产生日期:2023-04-28 | 发布日期:2023-04-28 | 废止日期:有效 | ||
内容概述:审批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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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年产800吨包装吸塑托盘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武进区礼嘉镇秦巷村付家塘100号 3、建设单位:常州 (略) 4、项目概况:本次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坐落在武进区礼嘉镇秦巷村委付家塘100号,租用常州 (略) 6550㎡厂房,本次新增自动吸塑机、自动高速吸塑机、冲压机等生产设备17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00吨包装吸塑托盘的生产规模。该项目已于2022年11月15 (略) 武进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武行审备[2022]441号;项目代码:2211-*-89-03-*),对年产800吨包装吸塑托盘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排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 5.2本项目吸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一套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1#)达标排放。未捕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进行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关标准。厂区内VOC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附录A中相关排放标准。 5.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不直接排向外环境,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经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含油劳保用品)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江苏易电 (略) 年产10万辆智能电动两轮车、5000辆智能服务型无人巡逻车、0.5GWh石墨烯轻型动力锂电池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武进高新区南夏墅街道江苏易电 (略) (夏城南路东侧、龙顺路南侧) 3:建设单位:江苏易电 (略) 4:项目概况:项目投资30000万元, (略) (略) 武进高新区江苏易电 (略) (夏城南路东侧、龙顺路南侧),用地约29.5亩。新建生产用房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34408.26平方米,同时购置龙门加工中心、三坐标测两仪、数控铣床等设备及设施381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智能电动两轮车10万辆、智能服务型无人巡逻车5000辆、石墨烯轻型动力锂电池0.5GWh的生产规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3在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情况下,厂界东、南、北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西厂界符合4类标准要求。 5.4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劳保用品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废沾染包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排放。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1、公示期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8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信息名称:2023年4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索?引?号:*/2023-00124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建设体裁分类:公告组配分类:环境保护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 | |||
产生日期:2023-04-28 | 发布日期:2023-04-28 | 废止日期:有效 | ||
内容概述:审批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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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年产800吨包装吸塑托盘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武进区礼嘉镇秦巷村付家塘100号 3、建设单位:常州 (略) 4、项目概况:本次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坐落在武进区礼嘉镇秦巷村委付家塘100号,租用常州 (略) 6550㎡厂房,本次新增自动吸塑机、自动高速吸塑机、冲压机等生产设备17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00吨包装吸塑托盘的生产规模。该项目已于2022年11月15 (略) 武进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武行审备[2022]441号;项目代码:2211-*-89-03-*),对年产800吨包装吸塑托盘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排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 5.2本项目吸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一套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1#)达标排放。未捕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进行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关标准。厂区内VOC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附录A中相关排放标准。 5.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不直接排向外环境,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经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含油劳保用品)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江苏易电 (略) 年产10万辆智能电动两轮车、5000辆智能服务型无人巡逻车、0.5GWh石墨烯轻型动力锂电池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武进高新区南夏墅街道江苏易电 (略) (夏城南路东侧、龙顺路南侧) 3:建设单位:江苏易电 (略) 4:项目概况:项目投资30000万元, (略) (略) 武进高新区江苏易电 (略) (夏城南路东侧、龙顺路南侧),用地约29.5亩。新建生产用房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34408.26平方米,同时购置龙门加工中心、三坐标测两仪、数控铣床等设备及设施381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智能电动两轮车10万辆、智能服务型无人巡逻车5000辆、石墨烯轻型动力锂电池0.5GWh的生产规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3在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情况下,厂界东、南、北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西厂界符合4类标准要求。 5.4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劳保用品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废沾染包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排放。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1、公示期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8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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