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东港商务区华乐街北、港浦路西侧地块东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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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东港商务区华乐街北、港浦路西侧地块东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大连东港商务区华乐街北、港浦路西侧地块东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占地面积:3486.73m2

地理位置:大连东港商务区华乐街北、港浦路西侧地块东 (略) 中山区华乐街北港浦路交口西侧

规划用途: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北京博诚立新 (略)

调查缘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日。

根据调查地块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本地块历史为海域,2010年至2015年场地内新出现堆土,来自周边住宅小区基坑开挖临时堆土,且运输车辆停放于场地内,2016年场地内堆土清理完毕;2022年场地内西北侧新出现堆土,来自周边住宅小区基坑开挖临时堆土同年清理完毕。

周边1km的其他地块填海形成*域后,已逐渐开发建设为居住、教育等项目,其中有海韵华府、紫御东方、东港第三小学、天禧幼儿园、紫御东方幼儿园等。

根据地块用地历史及现状情况,判断可能对本地块造成影响的主要是地块西北侧约880m的旧有储罐区;不能完全排除污染风险的2010年至2015年及2022年场地内清理完毕的堆土;2010年至2013年场地南侧停放堆土运输车。本地块关注的污染物主要为:石油烃类、挥发性有机物、SVOCs类。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日、15日,地块内共布设3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23个土壤样品,钻探深度至强/全风化基岩层;土壤检测项目包括: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另,地块内布设1个地下水采样点,共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地下水检测项目为pH、总硬度、溶解性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Mn法)、氨氮、硫化物、钠、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氰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镍、三氯*烷、四氯化碳、苯、*苯、石油烃(C10-C40)。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土壤样品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由于地块为填海地块,地下水指标受海水影响,其钠、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5项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其余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限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确认不需要进行详细采样分析,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地块可用于下一步开发建设。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大连东港商务区华乐街北、港浦路西侧地块东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占地面积:3486.73m2

地理位置:大连东港商务区华乐街北、港浦路西侧地块东 (略) 中山区华乐街北港浦路交口西侧

规划用途: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北京博诚立新 (略)

调查缘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日。

根据调查地块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本地块历史为海域,2010年至2015年场地内新出现堆土,来自周边住宅小区基坑开挖临时堆土,且运输车辆停放于场地内,2016年场地内堆土清理完毕;2022年场地内西北侧新出现堆土,来自周边住宅小区基坑开挖临时堆土同年清理完毕。

周边1km的其他地块填海形成*域后,已逐渐开发建设为居住、教育等项目,其中有海韵华府、紫御东方、东港第三小学、天禧幼儿园、紫御东方幼儿园等。

根据地块用地历史及现状情况,判断可能对本地块造成影响的主要是地块西北侧约880m的旧有储罐区;不能完全排除污染风险的2010年至2015年及2022年场地内清理完毕的堆土;2010年至2013年场地南侧停放堆土运输车。本地块关注的污染物主要为:石油烃类、挥发性有机物、SVOCs类。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日、15日,地块内共布设3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23个土壤样品,钻探深度至强/全风化基岩层;土壤检测项目包括: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另,地块内布设1个地下水采样点,共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地下水检测项目为pH、总硬度、溶解性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Mn法)、氨氮、硫化物、钠、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氰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镍、三氯*烷、四氯化碳、苯、*苯、石油烃(C10-C40)。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土壤样品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由于地块为填海地块,地下水指标受海水影响,其钠、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5项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其余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限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确认不需要进行详细采样分析,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地块可用于下一步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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