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安置方式选择通知书(董鸿克)
补偿安置方式选择通知书(董鸿克)
补偿安置方式选择通知书
被征收人董鸿克:
因实施大茅水综合治理工程(白水桥至入海口)项目工作需要,根据2021年4月25日第1 (略) (略) 长办公会议纪要、《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茅水综合治理工程(白水桥至入海口段)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23〕57号)和《 (略) 吉阳区人民政府关 (略) 大茅水综合治理工程(白水桥至入海口段)项目用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吉阳府〔2023〕38号)规定,由项目补偿实 (略) 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对大茅水综合治理工程(白水桥至入海口)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实施征收补偿。
被征收人董鸿克,被征收房屋位于吉阳区新村社区居委会下新村三组,总共1栋,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房屋总建筑面积434.53平方米,房屋在项目征收范围内。在签约期限内,经房屋补偿实 (略) 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与被征收人董鸿克多次协商未果,至今未选择补偿安置方式,未与补偿实施单位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为保障大茅水综合治理工程(白水桥至入海口)项目的顺利推进,维护公共利益,根据《 (略)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通知》(三府〔2013〕43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征地经费包干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规〔2021〕25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三府规〔2021〕23号)和《 (略) 吉阳区人民政府关 (略) 大茅水综合治理工程(白水桥至入海口段)项目用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吉阳府〔2023〕38号)等相关规定,现通知被征收人可在下列补偿方式中选择其中之一:
一、货币补偿方式
(一)被征收人房屋按每平方1350元补偿,补偿款*.50元。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超过270平方米部分,按房屋补偿金额的10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元;超出270平方米部分,按房屋补偿金额的3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66634.65元;房屋装修部分按每平方500元补偿,补偿金额*元,青苗补偿费18500元,其他附着物补偿金额为12878.4元,搬迁费3000元,按时搬迁奖励费每户80000元,综上补偿合计*.55元。
(二)如被征收人自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每户人均60平方 (略) 场评估价进行补偿安置,补偿安置后被征收人宅基地使用权按程序收回,被征收人在村集体不再享有宅基地。
?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置换相结合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置换相结合方式进行置换补偿的,按每户人均60平方米(含公摊)安置面积置换安置。如被征收人选择房屋置换面积小于应安置房屋面积的,其差额部分按货币补偿方式给予补偿;现有居住房屋小于应安置房屋面积的,不再对现有居住房屋进行补偿,被征收人也无需补齐差价;现有居住房屋面积大于应安置房屋面积的,对现有居住房屋扣除应安置房屋面积后剩余部分,按框架结构每平方米1350元且给予100%奖励的标准补偿;现有居住房屋的装修按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其他附着物补偿按《 (略)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通知》(三府〔2013〕43号)规定补偿标准执行。安置房从南新安居工程安置房源中统筹安排,具体户 (略) 政府批准提供的安置房源为准。
请被征收人收到本通知书后三日内尽快对补偿安置方式做出选择,并书 (略) 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 (略) 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联系地址: (略) 吉阳区岭仔小组99号四楼408办公室,联系人:符工;联系电话:*)。逾期未就补偿安置方式作出书面选择或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将由征收补 (略) 吉阳区人民政府向被征收人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 (略) 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6日??????????
(联系人:符工;联系电话:*)
(此件主动公开)
补偿安置方式选择通知书
被征收人董鸿克:
因实施大茅水综合治理工程(白水桥至入海口)项目工作需要,根据2021年4月25日第1 (略) (略) 长办公会议纪要、《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茅水综合治理工程(白水桥至入海口段)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23〕57号)和《 (略) 吉阳区人民政府关 (略) 大茅水综合治理工程(白水桥至入海口段)项目用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吉阳府〔2023〕38号)规定,由项目补偿实 (略) 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对大茅水综合治理工程(白水桥至入海口)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实施征收补偿。
被征收人董鸿克,被征收房屋位于吉阳区新村社区居委会下新村三组,总共1栋,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房屋总建筑面积434.53平方米,房屋在项目征收范围内。在签约期限内,经房屋补偿实 (略) 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与被征收人董鸿克多次协商未果,至今未选择补偿安置方式,未与补偿实施单位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为保障大茅水综合治理工程(白水桥至入海口)项目的顺利推进,维护公共利益,根据《 (略)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通知》(三府〔2013〕43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征地经费包干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规〔2021〕25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三府规〔2021〕23号)和《 (略) 吉阳区人民政府关 (略) 大茅水综合治理工程(白水桥至入海口段)项目用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吉阳府〔2023〕38号)等相关规定,现通知被征收人可在下列补偿方式中选择其中之一:
一、货币补偿方式
(一)被征收人房屋按每平方1350元补偿,补偿款*.50元。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超过270平方米部分,按房屋补偿金额的10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元;超出270平方米部分,按房屋补偿金额的3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66634.65元;房屋装修部分按每平方500元补偿,补偿金额*元,青苗补偿费18500元,其他附着物补偿金额为12878.4元,搬迁费3000元,按时搬迁奖励费每户80000元,综上补偿合计*.55元。
(二)如被征收人自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每户人均60平方 (略) 场评估价进行补偿安置,补偿安置后被征收人宅基地使用权按程序收回,被征收人在村集体不再享有宅基地。
?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置换相结合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置换相结合方式进行置换补偿的,按每户人均60平方米(含公摊)安置面积置换安置。如被征收人选择房屋置换面积小于应安置房屋面积的,其差额部分按货币补偿方式给予补偿;现有居住房屋小于应安置房屋面积的,不再对现有居住房屋进行补偿,被征收人也无需补齐差价;现有居住房屋面积大于应安置房屋面积的,对现有居住房屋扣除应安置房屋面积后剩余部分,按框架结构每平方米1350元且给予100%奖励的标准补偿;现有居住房屋的装修按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其他附着物补偿按《 (略)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通知》(三府〔2013〕43号)规定补偿标准执行。安置房从南新安居工程安置房源中统筹安排,具体户 (略) 政府批准提供的安置房源为准。
请被征收人收到本通知书后三日内尽快对补偿安置方式做出选择,并书 (略) 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 (略) 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联系地址: (略) 吉阳区岭仔小组99号四楼408办公室,联系人:符工;联系电话:*)。逾期未就补偿安置方式作出书面选择或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将由征收补 (略) 吉阳区人民政府向被征收人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 (略) 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6日??????????
(联系人:符工;联系电话:*)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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