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利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尾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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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利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尾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竣工环保验收有关内容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尾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略) ;

项目投资:10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20万元;

建设地点: (略) 杨寨镇邓店村

实际建设规模: (略) (略) (略) 杨寨镇邓店村原邓店中心小学,投资1000万元建设建1条石材加工破碎清洗生产线,年综合利用建筑石料尾废资源30万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于2022年3月8 (略) 生态 (略) 分局《 (略) (略) 尾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随环广建审[2022]06号)。

(三)验收范围

该项目的验收范围与 (略) (略) 尾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及批复中的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环评中设计为2条生产线,实际建设1条生产线。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项目堆场设置钢棚、覆盖防尘网,投料口设置雾炮机喷雾降尘,破碎、筛分过程加水喷淋降尘,厂区道路定时洒水降尘。

(2)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洗沙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施肥;洗沙废水收集后进入絮凝沉淀罐,沉淀后清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水轮洗砂机、筛分机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环保型设备;同时采取车间隔声、减震等措施;对车辆进出,采取禁鸣、限速标志,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泥块外售给砖厂制砖使用,不得随意倾倒,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冲洗废水经絮凝沉淀罐沉淀处理后,清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值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压滤机产生的泥块,用于外售给制砖厂制砖使用或用于周边建筑施工填坑使用。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通过采取各种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建成后各废气、废水污染物、厂界噪声经治理后均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有合理的处置途径,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1、自发布起20个工作日

2、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在公示期内有意见可向建设单位、 (略) 生态 (略) 分局反馈。

联系人: (略) (略) 李总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略) 生态 (略) 分局办公室 柯悦

联系电话:07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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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竣工环保验收有关内容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尾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略) ;

项目投资:10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20万元;

建设地点: (略) 杨寨镇邓店村

实际建设规模: (略) (略) (略) 杨寨镇邓店村原邓店中心小学,投资1000万元建设建1条石材加工破碎清洗生产线,年综合利用建筑石料尾废资源30万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于2022年3月8 (略) 生态 (略) 分局《 (略) (略) 尾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随环广建审[2022]06号)。

(三)验收范围

该项目的验收范围与 (略) (略) 尾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及批复中的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环评中设计为2条生产线,实际建设1条生产线。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项目堆场设置钢棚、覆盖防尘网,投料口设置雾炮机喷雾降尘,破碎、筛分过程加水喷淋降尘,厂区道路定时洒水降尘。

(2)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洗沙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施肥;洗沙废水收集后进入絮凝沉淀罐,沉淀后清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水轮洗砂机、筛分机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环保型设备;同时采取车间隔声、减震等措施;对车辆进出,采取禁鸣、限速标志,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泥块外售给砖厂制砖使用,不得随意倾倒,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冲洗废水经絮凝沉淀罐沉淀处理后,清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值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压滤机产生的泥块,用于外售给制砖厂制砖使用或用于周边建筑施工填坑使用。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通过采取各种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建成后各废气、废水污染物、厂界噪声经治理后均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有合理的处置途径,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1、自发布起20个工作日

2、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在公示期内有意见可向建设单位、 (略) 生态 (略) 分局反馈。

联系人: (略) (略) 李总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略) 生态 (略) 分局办公室 柯悦

联系电话:07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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