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达茂旗分局关于2023年4月2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达茂旗分局关于2023年4月2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4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达茂联合旗生态环境分局(*)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略) 旺源 (略) 洗煤厂年入洗原煤120万吨项目 | (略) 达茂旗满都 (略) 物流园区内 | (略) 旺源 (略) | 内蒙古源通 (略) | (略) 达茂旗满都 (略) 物流园区内,为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35340.578m2,原煤堆棚、准备车间、原煤洗选车间、办公区、宿舍和地磅于2013年开始建设,2016年建成并开始生产,后由于原料来源问题停产。中煤洗选车间、精煤堆棚、中煤、矸石、煤泥堆棚、锅炉房、危废间和储罐区目前尚未开始建设。本项目已建成1条原煤洗选生产线,采用跳汰、浮选联合工艺,新建1条中煤洗选生产线,采用跳汰、浮选联合工艺,原煤洗选生产线洗选出的中间煤经中煤洗选生产线二次洗选,得到精煤、中煤、矸石和煤泥,建成后年入洗原煤120万吨;本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0.75%。 | 1.废气:原煤装卸和堆存均在全封闭煤棚内进行,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煤尘通过雾炮进行洒水抑尘,再经过全封闭煤棚阻隔降尘后通过门窗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准备车间内筛分及破碎过程会产生煤尘,在准备车间上方设置集尘罩,经集气罩(收集效率约95%)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处理,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燃油热风锅炉采取低氮燃烧装置后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排放的颗粒物、SO2和NOx的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油锅炉标准限值。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经格栅+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理,处理后的水满足《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 50359-2016)选煤用水的水质指标要求用于原煤抑尘,不外排。煤炭洗选用水经浓缩、压滤后产生的煤炭洗选废水,暂存于循环水池,全部回用于煤炭洗选工序,不外排。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同煤泥作为副产品 (略) 。除铁器产生的废铁、絮凝剂包装袋暂存于全封闭中煤、矸石、煤泥堆棚中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全部外售综合利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污泥暂存于污泥池,每半年清掏一次,经压滤机压滤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置。生活垃圾通过移动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本项目运营过程捕收剂和起泡剂会产生废油桶,产生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不落地处置;布袋除尘器运营过程中产生除尘灰同煤泥一起作为副产品 (略) ,捕收剂和起泡剂会产生废油桶及储存会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4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达茂联合旗生态环境分局(*)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略) 旺源 (略) 洗煤厂年入洗原煤120万吨项目 | (略) 达茂旗满都 (略) 物流园区内 | (略) 旺源 (略) | 内蒙古源通 (略) | (略) 达茂旗满都 (略) 物流园区内,为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35340.578m2,原煤堆棚、准备车间、原煤洗选车间、办公区、宿舍和地磅于2013年开始建设,2016年建成并开始生产,后由于原料来源问题停产。中煤洗选车间、精煤堆棚、中煤、矸石、煤泥堆棚、锅炉房、危废间和储罐区目前尚未开始建设。本项目已建成1条原煤洗选生产线,采用跳汰、浮选联合工艺,新建1条中煤洗选生产线,采用跳汰、浮选联合工艺,原煤洗选生产线洗选出的中间煤经中煤洗选生产线二次洗选,得到精煤、中煤、矸石和煤泥,建成后年入洗原煤120万吨;本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0.75%。 | 1.废气:原煤装卸和堆存均在全封闭煤棚内进行,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煤尘通过雾炮进行洒水抑尘,再经过全封闭煤棚阻隔降尘后通过门窗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准备车间内筛分及破碎过程会产生煤尘,在准备车间上方设置集尘罩,经集气罩(收集效率约95%)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处理,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燃油热风锅炉采取低氮燃烧装置后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排放的颗粒物、SO2和NOx的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油锅炉标准限值。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经格栅+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理,处理后的水满足《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 50359-2016)选煤用水的水质指标要求用于原煤抑尘,不外排。煤炭洗选用水经浓缩、压滤后产生的煤炭洗选废水,暂存于循环水池,全部回用于煤炭洗选工序,不外排。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同煤泥作为副产品 (略) 。除铁器产生的废铁、絮凝剂包装袋暂存于全封闭中煤、矸石、煤泥堆棚中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全部外售综合利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污泥暂存于污泥池,每半年清掏一次,经压滤机压滤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置。生活垃圾通过移动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本项目运营过程捕收剂和起泡剂会产生废油桶,产生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不落地处置;布袋除尘器运营过程中产生除尘灰同煤泥一起作为副产品 (略) ,捕收剂和起泡剂会产生废油桶及储存会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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