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发布2023年第四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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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发布2023年第四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要求,现公布我区2023年4月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

按照每千人7批次的抽检任务,截至目前,共完成抽检批次716,占全年计划的17.64%,合格率为91.48%。本月我区主要结合春季重点食品进行抽检,生产环节抽检了14批次,其中糕点5批次;肉制品9批次;餐饮环节抽检了150批次;流通环节抽检了310批次,其中豆制品8批次;粮食加工品9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9批次;调味品8批次;方便食品13批次;酒类10批次;食糖1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饮料19批次;食用农产品214批次。本月共抽检产品474批次,其中流通环节24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餐饮环节35批次餐饮具不合格。对不合格食品及其所涉及的单位,金坛区食安办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置。

同时按照区农业农村部门全年定量抽检不低于千人1.5批次的任务要求,截至目前共完成抽检批次269,占全年计划的26.61%,合格率为98.89%。 本月种养殖环节共抽检了66批次,其中苋菜、青菜、韭菜、黄瓜等种植业类27个样品;牛肝、鸡肉畜禽产品20个样品;鲫鱼、草鱼、鳊鱼等水产品19个。其中有2批次水产品检测结果不合格,其他均为合格。

下一步,金坛区将重点针对端午节日期间的重点食品及相关产品来安排抽样。紧盯高风险食品、高风险指标、高风险区域等安全问题,排查隐患,增强食品抽检的针对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要求,现公布我区2023年4月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

按照每千人7批次的抽检任务,截至目前,共完成抽检批次716,占全年计划的17.64%,合格率为91.48%。本月我区主要结合春季重点食品进行抽检,生产环节抽检了14批次,其中糕点5批次;肉制品9批次;餐饮环节抽检了150批次;流通环节抽检了310批次,其中豆制品8批次;粮食加工品9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9批次;调味品8批次;方便食品13批次;酒类10批次;食糖1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饮料19批次;食用农产品214批次。本月共抽检产品474批次,其中流通环节24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餐饮环节35批次餐饮具不合格。对不合格食品及其所涉及的单位,金坛区食安办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置。

同时按照区农业农村部门全年定量抽检不低于千人1.5批次的任务要求,截至目前共完成抽检批次269,占全年计划的26.61%,合格率为98.89%。 本月种养殖环节共抽检了66批次,其中苋菜、青菜、韭菜、黄瓜等种植业类27个样品;牛肝、鸡肉畜禽产品20个样品;鲫鱼、草鱼、鳊鱼等水产品19个。其中有2批次水产品检测结果不合格,其他均为合格。

下一步,金坛区将重点针对端午节日期间的重点食品及相关产品来安排抽样。紧盯高风险食品、高风险指标、高风险区域等安全问题,排查隐患,增强食品抽检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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