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永昌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启用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系统的公告发表时间:2023-04-28
标题:永昌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启用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系统的公告发表时间:2023-04-28
为全 (略) 委省政府《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方案》,对标“三抓三促”行动要求,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强化项目实施的要素保障,全面提高建设项目压覆矿审核效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现已开通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系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查询系统为建设项目单位在规划选址、办理压矿审批提供网上查询服务。用户可自行输入互联网址:http://**,登录查询系统,登录界面后按照提示注册后进行查询。
二、系统默认上传坐标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非2000坐标系数据请转换后上报。本功能仅支持可构成面域的坐标查询,线路坐标请提供缓冲区域坐标查询。
三、经查询与矿产资源重叠的,应编制压覆矿评估报告,确认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咨询电话:
省自然资源厅矿保处:0931-*;
技术单位:0931-*。
永昌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服务须知
1.本服务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 (略) 、自治区、 (略)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 (略) 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在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前,必须 (略) 、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并在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报请审批时附具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证明。”和自然资源部、 (略) 自然资源厅有关规定设立。
2.本服务事项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的配套服务事项。
3.查询服务对象不包括自然人。审查意见有效期暂定6个月。有效期过期、项目选址范围变更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再次生成审查意见。
4.建设项目单位从项目选址阶段开始,可充分利用系统提供的“查询”功能,发现拟选址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可进行多次查询、反复修改,不得压覆炼焦用煤、富铁矿、铬铁矿、富铜矿、钨、锡、锑、稀土、钼、铌钽、钾盐、金刚石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区,在选址阶段最大可能避让压覆其他重要矿产资源。
5.项目建设单位对在选址阶段发现的建设压覆区与勘查区块范围、矿区范围重叠确无法避让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开采的,应积极与相关探矿权采矿权人进行沟通,达成互不影响协议的;建设压覆区与矿泉水、地热财政资金项目、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地重叠,但已避让探采结合井的,均不再委托第三方开展该重叠区域压覆报告编制、评估工作,以全面提升压覆矿审查“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6.申请查询,应当提交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和压矿评估范围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电子文本符合规定格式要求、模板见查询系统),可以自主选择其它查询范围。申请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文件、技术规程、规范等合理确定查询范围,并负责其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7.“建设项目名称”填拟建项目全称,与项目立项批准(核准、备案)文件一致。
附件: (略)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网上审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为全 (略) 委省政府《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方案》,对标“三抓三促”行动要求,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强化项目实施的要素保障,全面提高建设项目压覆矿审核效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现已开通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系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查询系统为建设项目单位在规划选址、办理压矿审批提供网上查询服务。用户可自行输入互联网址:http://**,登录查询系统,登录界面后按照提示注册后进行查询。
二、系统默认上传坐标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非2000坐标系数据请转换后上报。本功能仅支持可构成面域的坐标查询,线路坐标请提供缓冲区域坐标查询。
三、经查询与矿产资源重叠的,应编制压覆矿评估报告,确认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咨询电话:
省自然资源厅矿保处:0931-*;
技术单位:0931-*。
永昌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服务须知
1.本服务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 (略) 、自治区、 (略)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 (略) 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在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前,必须 (略) 、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并在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报请审批时附具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证明。”和自然资源部、 (略) 自然资源厅有关规定设立。
2.本服务事项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的配套服务事项。
3.查询服务对象不包括自然人。审查意见有效期暂定6个月。有效期过期、项目选址范围变更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再次生成审查意见。
4.建设项目单位从项目选址阶段开始,可充分利用系统提供的“查询”功能,发现拟选址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可进行多次查询、反复修改,不得压覆炼焦用煤、富铁矿、铬铁矿、富铜矿、钨、锡、锑、稀土、钼、铌钽、钾盐、金刚石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区,在选址阶段最大可能避让压覆其他重要矿产资源。
5.项目建设单位对在选址阶段发现的建设压覆区与勘查区块范围、矿区范围重叠确无法避让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开采的,应积极与相关探矿权采矿权人进行沟通,达成互不影响协议的;建设压覆区与矿泉水、地热财政资金项目、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地重叠,但已避让探采结合井的,均不再委托第三方开展该重叠区域压覆报告编制、评估工作,以全面提升压覆矿审查“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6.申请查询,应当提交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和压矿评估范围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电子文本符合规定格式要求、模板见查询系统),可以自主选择其它查询范围。申请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文件、技术规程、规范等合理确定查询范围,并负责其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7.“建设项目名称”填拟建项目全称,与项目立项批准(核准、备案)文件一致。
附件: (略)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网上审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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