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纯石墨及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二期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黑龙江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纯石墨及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二期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黑龙江海 (略) 年产3万吨高纯石墨及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二期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黄培鹤
联系电话: 0468-*
传 真:0468-*
通讯地址: (略) 工农区东解 (略) 生态环境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建设项目名称 | 黑龙江海 (略) 年产3万吨高纯石墨及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二期工程(重新报批) |
建设地址 | 黑龙江海 (略) 现有厂区内(鹤岗石墨新材料产业园区内) |
建设单位 | 黑龙江海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 黑龙江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海 (略) 现有厂区内(鹤岗石墨新材料产业园区内),二期工程位于一期工程南侧预留空地内,二期工程占地面积20369m2,建筑面积20369m2。二期工程高纯石墨及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工艺及产品方案发生变更,由原“石墨球化后装炉,顶部覆盖煅后石油焦作为保温料后通电石墨化,静置冷却后卸炉包装”变为“石油焦破碎烘干、磨粉球化后与沥青磨粉混合,先进行造粒包覆,后装炉并在顶部覆盖煅后石油焦作为保温料,后通电石墨化,静置冷却后卸炉包装”,在原生产工艺上增加“石油焦破碎烘干、沥青磨粉及造粒包覆工序”导致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发生变化;二期工程生产产品为12500t/a天然石墨造粒品、10000t/a人造电池负极材料。总投资2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39.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对施工工地采取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设置围挡、道路硬化、及时清运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定期喷水等措施防止扬尘。 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排水明沟,场地径流经收集,汇入沉淀池进行处理,上清液回用;施工现场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卫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防治噪声污染。设立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严格建筑垃圾的管理,尽量综合利用。 二、运营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石油焦破碎烘干废气、石油焦磨粉废气、沥青磨粉废气、原料混合废气,在各工序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共同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高30m、内径0.3m排气筒(DA001)外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天然气热风炉烟气经30m高烟囱(DA008)高空排放,天然气热风炉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及表4标准限值要求。 人造负极材料造粒包覆工序在8台立式反应釜上方分别安装冷凝控油、喷淋塔碱洗喷淋、焚烧、喷淋塔碱洗喷淋处理,废气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在2套连续反应釜上方分别安装冷凝控油、喷淋塔碱洗喷淋、焚烧(天然气助燃)、喷淋塔碱洗喷淋处理,废气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石墨化装炉及卸炉废气通过装料天车自带的负压收尘装置收集至料罐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石墨纯化废气经抽负压收集后送石灰-石膏法喷淋塔+湿式电捕焦油器处理,净化后的烟气由30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天然石墨造粒品混合废气经过机器自带的负压收尘装置收集至料罐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废气经碱喷淋吸收塔+焚烧装置(天然气助燃)+碱喷淋吸收塔处理后于30m高排气筒外排(DA005)排放。 石墨化粉碎车间在粉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与投料废气一同全部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根30m高排气筒外排(DA006)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位于石墨化车间内部西侧的半成品混料车间及包装车间分别在混料机进料口处及全自动包装机进料口处设置集气罩,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根3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造粒、石墨化等设备间接冷却循环水以及设备冷却循环水,使用后回水仅温度升高,其主要污染物为SS。经循环泵组加压经各自管道分别供各用户循环使用,之后靠余压回到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处理系统脱硫废水经沉淀及压滤机压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二期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2.地下水防渗措施 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等污染防控对策。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包括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对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设施进行检查;同时加强设备维护、检修,防止因设备故障或管线破裂废水渗漏引起地下水的污染。定期对地下水环境进行监测,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以及传播途径降噪等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废水防治措施 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然后经升压站场地内一体化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储存于附属车间内;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线;造粒烧损及其他烧损粉碎后外售给水泥厂综合利用;废机油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保温料、电阻料(废耐火材料、废煅后焦粉、废煅后焦*)回用于生产;废滤饼(脱硫石膏)外售给水泥厂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定期更换,由设备厂商进行回收;废包装材料作为一般固废储存于附属车间内, (略) 政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冷凝废弃物(废油)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六)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源头控制措施、过程控制措施以及跟踪监测计划。企业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采取可行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发生风险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风险管理及应急措施。健全三级防控体系要求进行三级防控,并在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切实加以落实预案、三级防控体系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应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拟批复意见 | 同意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8日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黑龙江海 (略) 年产3万吨高纯石墨及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二期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黄培鹤
联系电话: 0468-*
传 真:0468-*
通讯地址: (略) 工农区东解 (略) 生态环境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建设项目名称 | 黑龙江海 (略) 年产3万吨高纯石墨及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二期工程(重新报批) |
建设地址 | 黑龙江海 (略) 现有厂区内(鹤岗石墨新材料产业园区内) |
建设单位 | 黑龙江海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 黑龙江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海 (略) 现有厂区内(鹤岗石墨新材料产业园区内),二期工程位于一期工程南侧预留空地内,二期工程占地面积20369m2,建筑面积20369m2。二期工程高纯石墨及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工艺及产品方案发生变更,由原“石墨球化后装炉,顶部覆盖煅后石油焦作为保温料后通电石墨化,静置冷却后卸炉包装”变为“石油焦破碎烘干、磨粉球化后与沥青磨粉混合,先进行造粒包覆,后装炉并在顶部覆盖煅后石油焦作为保温料,后通电石墨化,静置冷却后卸炉包装”,在原生产工艺上增加“石油焦破碎烘干、沥青磨粉及造粒包覆工序”导致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发生变化;二期工程生产产品为12500t/a天然石墨造粒品、10000t/a人造电池负极材料。总投资2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39.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对施工工地采取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设置围挡、道路硬化、及时清运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定期喷水等措施防止扬尘。 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排水明沟,场地径流经收集,汇入沉淀池进行处理,上清液回用;施工现场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卫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防治噪声污染。设立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严格建筑垃圾的管理,尽量综合利用。 二、运营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石油焦破碎烘干废气、石油焦磨粉废气、沥青磨粉废气、原料混合废气,在各工序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共同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高30m、内径0.3m排气筒(DA001)外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天然气热风炉烟气经30m高烟囱(DA008)高空排放,天然气热风炉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及表4标准限值要求。 人造负极材料造粒包覆工序在8台立式反应釜上方分别安装冷凝控油、喷淋塔碱洗喷淋、焚烧、喷淋塔碱洗喷淋处理,废气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在2套连续反应釜上方分别安装冷凝控油、喷淋塔碱洗喷淋、焚烧(天然气助燃)、喷淋塔碱洗喷淋处理,废气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石墨化装炉及卸炉废气通过装料天车自带的负压收尘装置收集至料罐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石墨纯化废气经抽负压收集后送石灰-石膏法喷淋塔+湿式电捕焦油器处理,净化后的烟气由30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天然石墨造粒品混合废气经过机器自带的负压收尘装置收集至料罐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废气经碱喷淋吸收塔+焚烧装置(天然气助燃)+碱喷淋吸收塔处理后于30m高排气筒外排(DA005)排放。 石墨化粉碎车间在粉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与投料废气一同全部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根30m高排气筒外排(DA006)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位于石墨化车间内部西侧的半成品混料车间及包装车间分别在混料机进料口处及全自动包装机进料口处设置集气罩,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根3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造粒、石墨化等设备间接冷却循环水以及设备冷却循环水,使用后回水仅温度升高,其主要污染物为SS。经循环泵组加压经各自管道分别供各用户循环使用,之后靠余压回到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处理系统脱硫废水经沉淀及压滤机压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二期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2.地下水防渗措施 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等污染防控对策。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包括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对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设施进行检查;同时加强设备维护、检修,防止因设备故障或管线破裂废水渗漏引起地下水的污染。定期对地下水环境进行监测,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以及传播途径降噪等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废水防治措施 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然后经升压站场地内一体化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储存于附属车间内;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线;造粒烧损及其他烧损粉碎后外售给水泥厂综合利用;废机油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保温料、电阻料(废耐火材料、废煅后焦粉、废煅后焦*)回用于生产;废滤饼(脱硫石膏)外售给水泥厂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定期更换,由设备厂商进行回收;废包装材料作为一般固废储存于附属车间内, (略) 政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冷凝废弃物(废油)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六)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源头控制措施、过程控制措施以及跟踪监测计划。企业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采取可行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发生风险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风险管理及应急措施。健全三级防控体系要求进行三级防控,并在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切实加以落实预案、三级防控体系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应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拟批复意见 | 同意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8日
黑龙江
黑龙江
黑龙江
黑龙江
黑龙江
黑龙江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