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技术改造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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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技术改造提升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技术改造提升项目

长汀县古城镇工业园区

苏飞(长汀) (略)

福建 (略)

苏飞(长汀) (略) 位于长汀县古城工业园,现有年织布1500吨、漂染2400吨染织生产线于2006年3月、2012 (略) 局审批和验收。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通过“以新带老”和深度治理,腾出总量指标,在满足“增产不增污”的条件下,在现有厂区内扩建年增产织布1000吨、漂染2600吨染织生产线及环保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织布2500吨、漂染5000吨生产规模。

1.严格执行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回用。新建处理规模3000t/d的污水处理站和回用水设施,污水处理站采用“自动格栅机+高温废水收集池+冷却塔+调节池+物化反应沉淀池+中间水池+UASB+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清水池+排放池”处理工艺。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排放废水应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 2直接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要求。企业应高标准规划、设计、建设污水处理站,最大限度提高废水回用率,安装回用水计量装置;废水总排放口安装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2.定型废气经喷淋静电一体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拉毛粉尘经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燃煤锅炉废气经“SNCR脱硝+袋式除尘器+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 45m 高烟囱排放,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装置。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

3.采取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绿化降噪和加强设备检修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废弃染料、染化料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收集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布头、次品、灰渣、脱硫渣、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应按报告书要求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按要求做好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工作;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根据报告书核算,颗粒物≤6.96 t/a 、SO2≤34.8t/a、NOx≤34.8t/a、COD≤26.88t/a、NH3-N≤3.36t/a。

7.严格落实各种环境应急保障措施,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局备案;建设有效容积足够的事故废水应急池,确保事故废水得到全部收集和处理。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因企业提出申请,根据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明,原项目名称 “年增产织布1000吨、漂染2600吨染织生产线项目”变更为“技术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一、公示时间: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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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技术改造提升项目

长汀县古城镇工业园区

苏飞(长汀) (略)

福建 (略)

苏飞(长汀) (略) 位于长汀县古城工业园,现有年织布1500吨、漂染2400吨染织生产线于2006年3月、2012 (略) 局审批和验收。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通过“以新带老”和深度治理,腾出总量指标,在满足“增产不增污”的条件下,在现有厂区内扩建年增产织布1000吨、漂染2600吨染织生产线及环保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织布2500吨、漂染5000吨生产规模。

1.严格执行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回用。新建处理规模3000t/d的污水处理站和回用水设施,污水处理站采用“自动格栅机+高温废水收集池+冷却塔+调节池+物化反应沉淀池+中间水池+UASB+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清水池+排放池”处理工艺。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排放废水应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 2直接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要求。企业应高标准规划、设计、建设污水处理站,最大限度提高废水回用率,安装回用水计量装置;废水总排放口安装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2.定型废气经喷淋静电一体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拉毛粉尘经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燃煤锅炉废气经“SNCR脱硝+袋式除尘器+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 45m 高烟囱排放,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装置。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

3.采取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绿化降噪和加强设备检修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废弃染料、染化料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收集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布头、次品、灰渣、脱硫渣、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应按报告书要求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按要求做好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工作;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根据报告书核算,颗粒物≤6.96 t/a 、SO2≤34.8t/a、NOx≤34.8t/a、COD≤26.88t/a、NH3-N≤3.36t/a。

7.严格落实各种环境应急保障措施,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局备案;建设有效容积足够的事故废水应急池,确保事故废水得到全部收集和处理。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因企业提出申请,根据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明,原项目名称 “年增产织布1000吨、漂染2600吨染织生产线项目”变更为“技术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一、公示时间: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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