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智行者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无人驾驶环卫车研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合肥智行者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无人驾驶环卫车研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合肥智行者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无人驾驶环卫车研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关于无人驾驶环卫车研发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合 (略) ;
建设地点: (略) 包河区延安路9号6#厂房;
公示内容:合 (略) 关于无人驾驶环卫车研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罗工
联系方式:*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合肥智行者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无人驾驶环卫车研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关于无人驾驶环卫车研发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合 (略) ;
建设地点: (略) 包河区延安路9号6#厂房;
公示内容:合 (略) 关于无人驾驶环卫车研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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