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峰区琴潭组团D1-5b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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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区琴潭组团D1-5b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秀峰区琴潭组团D1-5b地块位 (略) 秀峰区南侧,北至翠竹路,西至原岩山、泵岩山,南至南溪河及规划支路。项目总占地面积*.24平方米(约165.3亩)。地块中心坐标为:N25.*°,E110.*°。

地块2011年前主要为农用地,主要种植树木和时令蔬菜,树木以桂花树、枇杷树为主。种植期间使用的肥料主要为农家肥,未使用农药,灌溉用水引自枫山西干渠。2011年后,地块北面未进行种植活动,由当地村民在地块北面搭建建筑,主要用于仓储(存放家具)使用;2016年,地块南面搭建棚户,主要作为仓库(存放汽车)使用;2018年,地块中部搭建建筑,主要作为餐馆(柴火鸡)使用,未进行任何工业活动。截止2022年8月现场踏勘时,地块内西部仍有部分区域种植蔬菜外,其他区域已荒置。

依据对地块内及周边重点区域土壤的快速筛查结果可知,该地块内快筛点位T1-T7的VOC气体总量为ND-0.245 mg/kg,地块周边区域快筛点位T8-T13的VOCs气体总量为ND-0.245 mg/kg。参考快筛VOC气体总量数据,本次调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快筛点位中VOCs气体总量较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的土壤样品的XRF重金属快速检测中,T5、T6、T10的砷高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但低于当地土壤(石灰(岩)土)中As的背景值(60 mg/kg)。其余点位重金属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秀峰区

秀峰区琴潭组团D1-5b地块位 (略) 秀峰区南侧,北至翠竹路,西至原岩山、泵岩山,南至南溪河及规划支路。项目总占地面积*.24平方米(约165.3亩)。地块中心坐标为:N25.*°,E110.*°。

地块2011年前主要为农用地,主要种植树木和时令蔬菜,树木以桂花树、枇杷树为主。种植期间使用的肥料主要为农家肥,未使用农药,灌溉用水引自枫山西干渠。2011年后,地块北面未进行种植活动,由当地村民在地块北面搭建建筑,主要用于仓储(存放家具)使用;2016年,地块南面搭建棚户,主要作为仓库(存放汽车)使用;2018年,地块中部搭建建筑,主要作为餐馆(柴火鸡)使用,未进行任何工业活动。截止2022年8月现场踏勘时,地块内西部仍有部分区域种植蔬菜外,其他区域已荒置。

依据对地块内及周边重点区域土壤的快速筛查结果可知,该地块内快筛点位T1-T7的VOC气体总量为ND-0.245 mg/kg,地块周边区域快筛点位T8-T13的VOCs气体总量为ND-0.245 mg/kg。参考快筛VOC气体总量数据,本次调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快筛点位中VOCs气体总量较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的土壤样品的XRF重金属快速检测中,T5、T6、T10的砷高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但低于当地土壤(石灰(岩)土)中As的背景值(60 mg/kg)。其余点位重金属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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