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关于2023年4月28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关于2023年4月28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进行审查。现将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8 日-2023年5月8日(五个工作日,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70—*
通 讯 地 址:巧家县白鹤滩镇新华北路0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
邮 编:*
2023年4月28日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项目名称 | 巧家县东坪镇采石场 |
建设地点 | (略) 巧家县东坪镇东坪村 |
建设单位 | 巧家县东坪镇采石场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恒特技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5-*。原项目于2010年6月编制完成《巧家县东坪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0年6月10日取得原巧家县环境保护局(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出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巧环评准〔2010〕1号),巧家县东坪采石厂于2013年11月通过了巧家县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并于2013年11月27日取得《巧家县环境保护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巧环许准验字[2013]15号)。目前,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为0.0208km2,开采深度:2000~1800m。矿山设计生产规模10万t/年。拟建项目设置2条生产线,项目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其中主体工程包括采区;辅助工程包括破碎站、表土堆场、筛分车间、成品堆场,并配套建设截洪沟、截排水沟、挡墙、喷雾降尘系统、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9万元,占总投资的54.4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水环境: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生产废水; (二)大气环境:生产过程粉尘、食堂油烟、汽车尾气等; (三)声环境: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以及车辆途中产生的噪声; (四)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固废及其废弃机油;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环境防治措施:一是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不小于15m3)收集后回用,其余雨水通过溢流口外排;二是在采区范围外沿布设截排水沟,截留外围雨水,(排水沟为浆砌石边沟,梯形断面,底宽0.4m,高0.5m,顶宽0.6m);三是食堂含油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容积为0.04m3)处理后进入沉淀池,再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容积为10m3)收集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是矿山开采使用潜孔钻机(KQY90)、挖掘机凿岩方式,厂内石料破碎、筛分、输送带、加工区进行全封闭,做好“三防”措施,同时配置2台炮雾机对上述环节进行除尘;二是在采区、破碎机、筛分机、皮带输送转载点、成品堆场及原料装卸点、表土堆场和矿区内部运输道路一侧分别安装洒水设施,同时厂房周边拟建洒水皮管用于晴天对进厂道路及厂内道路洒水降尘;三是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排放限值通过排烟管于屋顶排放。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一是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降噪措施;二是破碎机、筛分机等固定生产加工产噪设备须设置于彩钢瓦封闭厂房内;三是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若因生产需要存在夜间连续生产,须上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四是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避免设备运转非正常噪声;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固废主要为剥离表土及废石。项目剥离表土暂存于采空区临时表土堆场,后期用于绿化覆土;废石回填于采空区或用于填补项目区道路低洼处;项目在办公生活区设置2个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东坪镇集镇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四是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同时建立相关台账管理记录;五是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有效处理。 (五)生态防护和恢复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工程计划和规划的范围进行开发,禁止超范围开发,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以减少对土地的破坏;二是工业场地与矿山道路建设等,开挖的土方禁止乱弃乱堆,应充分进行回填,并应注意依山边坡的稳定性,防止塌方或滑坡;三是必须认真落实矿山生态恢复方案,按计划全面实施完成矿山生态恢复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进行审查。现将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8 日-2023年5月8日(五个工作日,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70—*
通 讯 地 址:巧家县白鹤滩镇新华北路0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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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8日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项目名称 | 巧家县东坪镇采石场 |
建设地点 | (略) 巧家县东坪镇东坪村 |
建设单位 | 巧家县东坪镇采石场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恒特技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5-*。原项目于2010年6月编制完成《巧家县东坪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0年6月10日取得原巧家县环境保护局(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出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巧环评准〔2010〕1号),巧家县东坪采石厂于2013年11月通过了巧家县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并于2013年11月27日取得《巧家县环境保护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巧环许准验字[2013]15号)。目前,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为0.0208km2,开采深度:2000~1800m。矿山设计生产规模10万t/年。拟建项目设置2条生产线,项目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其中主体工程包括采区;辅助工程包括破碎站、表土堆场、筛分车间、成品堆场,并配套建设截洪沟、截排水沟、挡墙、喷雾降尘系统、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9万元,占总投资的54.4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水环境: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生产废水; (二)大气环境:生产过程粉尘、食堂油烟、汽车尾气等; (三)声环境: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以及车辆途中产生的噪声; (四)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固废及其废弃机油;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环境防治措施:一是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不小于15m3)收集后回用,其余雨水通过溢流口外排;二是在采区范围外沿布设截排水沟,截留外围雨水,(排水沟为浆砌石边沟,梯形断面,底宽0.4m,高0.5m,顶宽0.6m);三是食堂含油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容积为0.04m3)处理后进入沉淀池,再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容积为10m3)收集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是矿山开采使用潜孔钻机(KQY90)、挖掘机凿岩方式,厂内石料破碎、筛分、输送带、加工区进行全封闭,做好“三防”措施,同时配置2台炮雾机对上述环节进行除尘;二是在采区、破碎机、筛分机、皮带输送转载点、成品堆场及原料装卸点、表土堆场和矿区内部运输道路一侧分别安装洒水设施,同时厂房周边拟建洒水皮管用于晴天对进厂道路及厂内道路洒水降尘;三是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排放限值通过排烟管于屋顶排放。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一是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降噪措施;二是破碎机、筛分机等固定生产加工产噪设备须设置于彩钢瓦封闭厂房内;三是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若因生产需要存在夜间连续生产,须上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四是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避免设备运转非正常噪声;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固废主要为剥离表土及废石。项目剥离表土暂存于采空区临时表土堆场,后期用于绿化覆土;废石回填于采空区或用于填补项目区道路低洼处;项目在办公生活区设置2个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东坪镇集镇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四是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同时建立相关台账管理记录;五是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有效处理。 (五)生态防护和恢复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工程计划和规划的范围进行开发,禁止超范围开发,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以减少对土地的破坏;二是工业场地与矿山道路建设等,开挖的土方禁止乱弃乱堆,应充分进行回填,并应注意依山边坡的稳定性,防止塌方或滑坡;三是必须认真落实矿山生态恢复方案,按计划全面实施完成矿山生态恢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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