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砾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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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砾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鑫砾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鑫砾建筑材料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炎陵县中村瑶族乡龙谭村新屋组

建设单位

炎陵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该工 (略) (略) 炎陵县中村瑶族乡龙谭村新屋组,地理坐标为东经113°45′36.241″,北纬26°9′50.621″,厂区面积 7200m2。该项目主要以已 (略) 尾矿库中的尾砂为原料,进行尾砂烘干,为后续尾砂的综合利用创造条件,烘干后的尾砂出售给附近砖厂,从而实现尾砂的综合利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保:建设单位通过租赁方式取得武深高速公路修建时遗留厂房的使用权,生产设备已安装到位,并于2021年11月投入生产。因此本次评价对施工期环境影响不做分析。

改造期环保:

改造期产生的影响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等,改造期产生的这些影响是暂时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很小,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将这些影响得以减轻和减免,施工结束后环境影响将不复存在。

营运期环保:

1、废水: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洗车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平台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厂区四周雨水沟渠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池进行处理,经收集并停留沉淀处理后接入清水池,回用于车辆冲洗或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有组织燃烧废气经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粉尘经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排放、筛分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排放、包装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排放等措施;无组织的筛分粉尘、包装粉尘和烘干后皮带输送粉尘经全车间密闭,洒水降尘,人工清扫等措施、运输扬尘经限速、洒水抑尘、车辆冲洗、人工清扫等措施、原料卸料、堆放、加料粉尘经全密闭车间、洒水降尘、人工清扫、合理控制装卸高度等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项目产噪声设备主要有常压生物质气化炉、沙石烘干机、滚筒筛、给料机、风机、装载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60~80 dB(A)之间。项目设备选型时采用加强设备检修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限速、禁鸣。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一般固废先暂存在厂区内设一般固废暂存间,除尘灰收集后加入对应规格成品外售,灰渣、废筛网、废传送带、废包装材料等出售给相关可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本项目一般防渗区主要为生产区、成品仓库及包装区、原料仓库和一般固废间、四格净化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和车辆冲洗平台;简单防渗区主要为办公生活区。本项目生产区、成品仓库及包装区、原料仓库、四格净化池、初期雨水池、车辆冲洗平台和一般固废间均按照标准做好了地下水防渗措施,均做到地面硬化,因此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途径也无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途径。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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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鑫砾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鑫砾建筑材料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炎陵县中村瑶族乡龙谭村新屋组

建设单位

炎陵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该工 (略) (略) 炎陵县中村瑶族乡龙谭村新屋组,地理坐标为东经113°45′36.241″,北纬26°9′50.621″,厂区面积 7200m2。该项目主要以已 (略) 尾矿库中的尾砂为原料,进行尾砂烘干,为后续尾砂的综合利用创造条件,烘干后的尾砂出售给附近砖厂,从而实现尾砂的综合利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保:建设单位通过租赁方式取得武深高速公路修建时遗留厂房的使用权,生产设备已安装到位,并于2021年11月投入生产。因此本次评价对施工期环境影响不做分析。

改造期环保:

改造期产生的影响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等,改造期产生的这些影响是暂时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很小,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将这些影响得以减轻和减免,施工结束后环境影响将不复存在。

营运期环保:

1、废水: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洗车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平台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厂区四周雨水沟渠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池进行处理,经收集并停留沉淀处理后接入清水池,回用于车辆冲洗或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有组织燃烧废气经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粉尘经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排放、筛分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排放、包装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排放等措施;无组织的筛分粉尘、包装粉尘和烘干后皮带输送粉尘经全车间密闭,洒水降尘,人工清扫等措施、运输扬尘经限速、洒水抑尘、车辆冲洗、人工清扫等措施、原料卸料、堆放、加料粉尘经全密闭车间、洒水降尘、人工清扫、合理控制装卸高度等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项目产噪声设备主要有常压生物质气化炉、沙石烘干机、滚筒筛、给料机、风机、装载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60~80 dB(A)之间。项目设备选型时采用加强设备检修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限速、禁鸣。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一般固废先暂存在厂区内设一般固废暂存间,除尘灰收集后加入对应规格成品外售,灰渣、废筛网、废传送带、废包装材料等出售给相关可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本项目一般防渗区主要为生产区、成品仓库及包装区、原料仓库和一般固废间、四格净化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和车辆冲洗平台;简单防渗区主要为办公生活区。本项目生产区、成品仓库及包装区、原料仓库、四格净化池、初期雨水池、车辆冲洗平台和一般固废间均按照标准做好了地下水防渗措施,均做到地面硬化,因此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途径也无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途径。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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