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4月份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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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4月份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 4月份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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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废机油收储建设项目

拜环行审【2023】005号

2023年 4月 28日

拜环行审[2023]005号

废机油收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拜泉县鑫龙废品回收部:

你处报送的《废机油收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拜泉县镇郊 (略) 内。厂区西侧为大门,进门设置办公区,东侧设置废储油罐车间和危废暂存间、装车卸车平台,北侧设置初期雨水隔油沉淀一体池(容积10立方米)和事故池(容积60立方米);项目占地面积为663m2,建设一座危废储存间、废储油罐车间(内设2座废机油储罐,储罐为地上罐,单罐容积为60m3);同时新建一座办公用房。项目建设后可对区域内各企业产生的废机油进行有效收集。根据企业调研,区域废油产生能力约为2500t/a,因此确定企业年收集转存能力为3000m3/a。废储油罐车间,设置1座,建筑面积为67㎡,1层,轻钢结构,设2座容积为60m3的储罐,储存间内地面、裙脚及墙体均做防渗处理,渗透系数按照≤10-10cm/s设计。装卸平台,设置1座,建筑面积为28㎡,地面防渗处理,渗透系数按照≤10-10cm/s设计。危废暂存间,设置1座,建筑面积为5㎡,位于生产车间内,1层,轻钢结构,主要用于危废固废暂存。办公房,建筑面积8m2,1层,砖混结构,主要用于职工办公临时休息。本项目在两个储罐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90%,收集的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个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处理效率90%。未收集10%废气加强车间密闭,无组织排放。收集过程废矿物油容器应与废矿物油相容符合《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中的相关要求;收集车辆应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储存过程储存区域采取重点防渗;装卸过程装卸区域采取重点防渗。

总投资 200万元,环保投资 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0%。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在此地点开工建设。

二、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应做好以下工作:

建设期间采取防尘、防噪声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需夜间施工,必须向环保部门提前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以免污染环境。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施肥,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水池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厂区洒水抑尘,分离出的油回收进入废油收储罐体内。本项目进行废油存储,为了防止消防废水外排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在厂区内设置一座60m3的事故水池,满足消防废水收集要求。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非*烷总烃废气。本项目在两个储罐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90%,收集的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个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处理效率90%。未收集10%废气加强车间密闭,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废气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烷总烃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浓度限值要求,厂房外无组织挥发的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相关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油泵等设备运转产生和车辆运输噪声,执行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固体废物有废棉纱抹布、废棉纱手套、拖把、废油桶及生活垃圾。废棉纱抹布、废棉纱手套、拖把、废油桶均集中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贮存区、危废暂存库、化粪池、事故池、装卸平台为重点防渗区域,采取底部铺设300mm粘土层(保护层、辅助防渗层)压实平整,粘土层上铺设HDPE-GCL复合防渗系统(2mm厚的高密度聚*烯膜、300g/m2土工织物膨润土垫),上部外加耐腐蚀混凝土15cm(保护层)等防渗)同时罐底还进行专门的防锈处理;储存区四周设置围堰,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并涂环氧树脂防渗,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初期雨水隔油沉淀一体池采用一般防渗,其余区域采用简单防渗。

5、做好应急预案。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计划。工程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 5 年工程才开工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项目由拜泉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略) 拜泉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 4月份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地址: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电子邮箱:*@*q.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废机油收储建设项目

拜环行审【2023】005号

2023年 4月 28日

拜环行审[2023]005号

废机油收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拜泉县鑫龙废品回收部:

你处报送的《废机油收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拜泉县镇郊 (略) 内。厂区西侧为大门,进门设置办公区,东侧设置废储油罐车间和危废暂存间、装车卸车平台,北侧设置初期雨水隔油沉淀一体池(容积10立方米)和事故池(容积60立方米);项目占地面积为663m2,建设一座危废储存间、废储油罐车间(内设2座废机油储罐,储罐为地上罐,单罐容积为60m3);同时新建一座办公用房。项目建设后可对区域内各企业产生的废机油进行有效收集。根据企业调研,区域废油产生能力约为2500t/a,因此确定企业年收集转存能力为3000m3/a。废储油罐车间,设置1座,建筑面积为67㎡,1层,轻钢结构,设2座容积为60m3的储罐,储存间内地面、裙脚及墙体均做防渗处理,渗透系数按照≤10-10cm/s设计。装卸平台,设置1座,建筑面积为28㎡,地面防渗处理,渗透系数按照≤10-10cm/s设计。危废暂存间,设置1座,建筑面积为5㎡,位于生产车间内,1层,轻钢结构,主要用于危废固废暂存。办公房,建筑面积8m2,1层,砖混结构,主要用于职工办公临时休息。本项目在两个储罐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90%,收集的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个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处理效率90%。未收集10%废气加强车间密闭,无组织排放。收集过程废矿物油容器应与废矿物油相容符合《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中的相关要求;收集车辆应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储存过程储存区域采取重点防渗;装卸过程装卸区域采取重点防渗。

总投资 200万元,环保投资 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0%。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在此地点开工建设。

二、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应做好以下工作:

建设期间采取防尘、防噪声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需夜间施工,必须向环保部门提前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以免污染环境。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施肥,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水池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厂区洒水抑尘,分离出的油回收进入废油收储罐体内。本项目进行废油存储,为了防止消防废水外排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在厂区内设置一座60m3的事故水池,满足消防废水收集要求。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非*烷总烃废气。本项目在两个储罐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90%,收集的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个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处理效率90%。未收集10%废气加强车间密闭,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废气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烷总烃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浓度限值要求,厂房外无组织挥发的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相关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油泵等设备运转产生和车辆运输噪声,执行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固体废物有废棉纱抹布、废棉纱手套、拖把、废油桶及生活垃圾。废棉纱抹布、废棉纱手套、拖把、废油桶均集中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贮存区、危废暂存库、化粪池、事故池、装卸平台为重点防渗区域,采取底部铺设300mm粘土层(保护层、辅助防渗层)压实平整,粘土层上铺设HDPE-GCL复合防渗系统(2mm厚的高密度聚*烯膜、300g/m2土工织物膨润土垫),上部外加耐腐蚀混凝土15cm(保护层)等防渗)同时罐底还进行专门的防锈处理;储存区四周设置围堰,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并涂环氧树脂防渗,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初期雨水隔油沉淀一体池采用一般防渗,其余区域采用简单防渗。

5、做好应急预案。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计划。工程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 5 年工程才开工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项目由拜泉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略) 拜泉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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