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农作物制种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松山区农作物制种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松山区农牧局 发布时间:2023-04-14 15:10
为了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推动种子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松山区实际,组织编制了《松山区农作物制种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目前《办法》已形成草案,为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共识,挺高规划成果质量,现将《办法》草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和意见征集,热忱期待各界人士及广大群众参与,并提出您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15天(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8日)
二、公示方式:松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社会各界可通过信件邮寄、电话或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zhangwenbo1987@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松山区农作物制种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反馈意见”)
2、邮寄地址: (略) 松山区广场路10号, (略) 松山区农牧局种业站(请在信上标注“松山区农作物制种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反馈意见”)
3、联系电话:张文博:0476-*,*
注:本次为规划成果草案公示,所有数据及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
附件:《松山区农作物制种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松山区农牧局
2023年4月14日
来源:松山区农牧局 发布时间:2023-04-14 15:10
为了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推动种子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松山区实际,组织编制了《松山区农作物制种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目前《办法》已形成草案,为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共识,挺高规划成果质量,现将《办法》草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和意见征集,热忱期待各界人士及广大群众参与,并提出您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15天(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8日)
二、公示方式:松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社会各界可通过信件邮寄、电话或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zhangwenbo1987@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松山区农作物制种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反馈意见”)
2、邮寄地址: (略) 松山区广场路10号, (略) 松山区农牧局种业站(请在信上标注“松山区农作物制种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反馈意见”)
3、联系电话:张文博:0476-*,*
注:本次为规划成果草案公示,所有数据及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
附件:《松山区农作物制种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松山区农牧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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