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中站分局2023年4月28日关于对河南佰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液氨储罐和氨水制备项目环评审批受理及拟批复的公示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中站分局2023年4月28日关于对河南佰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液氨储罐和氨水制备项目环评审批受理及拟批复的公示
项目名称 |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中站分局2023年4月28日关于对河南佰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液氨储罐和氨水制备项目环评审批受理及拟批复的公示 |
---|---|
受理编号 | HP* |
企业名称 | 河南佰 (略) |
建设地点 | (略) 中站区雪莲路北经四路西 |
受理日期 | 2023-04-28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中站分局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宏程 (略) |
办件状态 | 办理中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0391-* |
(略) 生态环境局中站分局
关于2023年4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佰 (略) 液氨储罐和氨水制备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等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建设项目管理科。公示期为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9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拟批复文号为焦环审中[2023]3号。
电话:0391-*
传真:0391-*
通讯地址: (略) 中站区和美小区2-13 (略) 生态环境局中站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环评报告(报批版)
2023年4月28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1 | 河南佰 (略) 液氨储罐和氨水制备项目 | (略) 中站区雪莲路北经四路西 | 河南佰 (略) | 河南宏程 (略) | 拟投资2500万元, (略) 中站区雪莲路北经四路西 (略) 现有厂区预留空地内建设液氨储罐和氨水制备项目 | 施工期: 1、废气: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 (略) 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2022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2〕23 号)、《城市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等相关要求。 2、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建筑材料、金属废料等均应做到有效处置。 3、噪声:对施工期间高噪声机械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 运营期: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含氨气污染物废气经相应污染治理措施处理后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相关控制要求。 2、固体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的贮存、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要求。 3、噪声:对压缩机、氨水泵等噪声源设备采取加装减振基础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意识措施,使项目环境风险达到可接受水平。 |
项目名称 |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中站分局2023年4月28日关于对河南佰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液氨储罐和氨水制备项目环评审批受理及拟批复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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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 HP* |
企业名称 | 河南佰 (略) |
建设地点 | (略) 中站区雪莲路北经四路西 |
受理日期 | 2023-04-28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中站分局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宏程 (略) |
办件状态 | 办理中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0391-* |
(略) 生态环境局中站分局
关于2023年4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佰 (略) 液氨储罐和氨水制备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等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建设项目管理科。公示期为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9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拟批复文号为焦环审中[2023]3号。
电话:0391-*
传真:0391-*
通讯地址: (略) 中站区和美小区2-13 (略) 生态环境局中站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环评报告(报批版)
2023年4月28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1 | 河南佰 (略) 液氨储罐和氨水制备项目 | (略) 中站区雪莲路北经四路西 | 河南佰 (略) | 河南宏程 (略) | 拟投资2500万元, (略) 中站区雪莲路北经四路西 (略) 现有厂区预留空地内建设液氨储罐和氨水制备项目 | 施工期: 1、废气: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 (略) 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2022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2〕23 号)、《城市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等相关要求。 2、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建筑材料、金属废料等均应做到有效处置。 3、噪声:对施工期间高噪声机械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 运营期: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含氨气污染物废气经相应污染治理措施处理后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相关控制要求。 2、固体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的贮存、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要求。 3、噪声:对压缩机、氨水泵等噪声源设备采取加装减振基础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意识措施,使项目环境风险达到可接受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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