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28日受理并拟批准江苏华瑜变压器有限公司年产8000台节能型变压器及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28日受理并拟批准江苏华瑜变压器有限公司年产8000台节能型变压器及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江 (略) 年产8000台节能型变压器及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4月28日-5月8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江 (略) 年产8000台节能型变压器及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睢宁县空港开发区104国道南,房村界东,安徽界北 |
建设单位 | 江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方正环保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受理日期 | 2023年4月28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江 (略) 拟投资20000万元,在睢宁县空港开发区104国道南,房村界东,安徽界北新建厂房30000平方米,通过浇注、真空干燥、线圈绕制、线圈干燥、变压器组装等工艺,建设年生产8000台节能型变压器及智能输变电设备项目。项目现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2022]355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线圈浇注、树脂固化废气及绝缘漆烘干废气经“负压抽风+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机产生的抛丸粉尘经负压收集管道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一根17m排气筒(DA002)排放;喷塑设备产生的喷塑粉尘经密闭喷塑房内负压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再由17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固化工序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7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焊接烟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7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项目排出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以1#和2#生产车间为边界起始点分别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空港污水处理厂(大赵村)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的尾水能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20)标准,并全 (略) 道路洒水、景观绿化、工业回用水及农田灌溉。 项目产生的固废中职工生活垃圾、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有废边角料、废焊材、废塑粉、废包装材料、次品、废电磁线、废绝缘纸、除尘器收集尘、废布袋、废滤筒,废塑粉回用,其他统一收集后外售;废矿物油、废油桶、废环氧树脂材料桶、废环氧树脂固化剂材料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绝缘漆、废涂料、废过滤棉及废催化剂等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主要噪声来自注塑机、成型机、破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声、距离衰减、车间合理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公示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江 (略) 年产8000台节能型变压器及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4月28日-5月8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江 (略) 年产8000台节能型变压器及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睢宁县空港开发区104国道南,房村界东,安徽界北 |
建设单位 | 江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方正环保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受理日期 | 2023年4月28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江 (略) 拟投资20000万元,在睢宁县空港开发区104国道南,房村界东,安徽界北新建厂房30000平方米,通过浇注、真空干燥、线圈绕制、线圈干燥、变压器组装等工艺,建设年生产8000台节能型变压器及智能输变电设备项目。项目现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2022]355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线圈浇注、树脂固化废气及绝缘漆烘干废气经“负压抽风+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机产生的抛丸粉尘经负压收集管道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一根17m排气筒(DA002)排放;喷塑设备产生的喷塑粉尘经密闭喷塑房内负压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再由17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固化工序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7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焊接烟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7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项目排出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以1#和2#生产车间为边界起始点分别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空港污水处理厂(大赵村)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的尾水能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20)标准,并全 (略) 道路洒水、景观绿化、工业回用水及农田灌溉。 项目产生的固废中职工生活垃圾、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有废边角料、废焊材、废塑粉、废包装材料、次品、废电磁线、废绝缘纸、除尘器收集尘、废布袋、废滤筒,废塑粉回用,其他统一收集后外售;废矿物油、废油桶、废环氧树脂材料桶、废环氧树脂固化剂材料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绝缘漆、废涂料、废过滤棉及废催化剂等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主要噪声来自注塑机、成型机、破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声、距离衰减、车间合理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公示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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