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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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凤山县交通运输局文件

凤交字〔2023〕10号


凤山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凤山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

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二层机构、各股室:

现将《凤山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凤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14日


凤山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和

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关于印发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法办发〔2023〕5号)和《 (略) 办 (略) 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法办通〔2023〕3号)和《中共凤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凤法办通〔2023〕3 号)等文件要求,为全面提升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相关领域执法突出问题,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力有效解决,相关制度规范健全完善,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有效提升、队*管理切实加强,执法制约监督体系严密规范。

二、重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重点整治以下九个方面问题。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不严格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和执法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执法力度不够问题。重点整治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公路、水路部分)执法事项不到位,执法检查效能低,超限运输、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高发频发等问题。

(七)执法安全防护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执法现场安全防护未达规定标准,执法人员服装、装备配备不齐全、使用不规范,未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问题。

(八)科技执法水平不高问题。重点整治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推广使用率低,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数据未得到综合应用,推进不停车超限检测点建设缓慢等问题。

(九)执法作风不优问题。重点整治等靠要思想严重,精神状态懈怠,纪律意识淡漠,执法风纪不严整等问题。

三、组织机构

成立凤山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凤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杨 志同志担任组长,凤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联系县交通局)罗国肇同志、凤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廖 晓同志担任副组长;凤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办公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廖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内设综合、信息及宣传、督查、法制审核等4个专班。领导小组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四、整治措施及步骤

(一)组织筹备(2023年4月10日前)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层机构要立即开展动员部署,建立相应领导、工作机制,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启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行业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有关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4月10日前报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深入查纠整改(2023年10月28日前)

1.广泛收集线索。通过门户网站和有关政务新媒体等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工作通告,通过调查问卷、座谈讨论、走访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综合运用新闻媒体、信访投诉举报、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复议、诉讼以及明查暗访、数据研判、典型案件等渠道,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来源,广泛听取社会反映和意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指引》(桂交法规发〔2023〕64号),对收集线索进行科学分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受理、办理,依照规范流程予以处置。

2.突出自查自纠。对照区、市、县明列的普遍性、共性问题的具体情形,认真查摆、主动认领,摸清问题底数,并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举一反三,自查自检,深挖行业存在的个性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实化整治举措,实施销号管理,狠抓问题整改,并按要求填报《凤山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清单》(详见附件2)报送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提升服务质效。深入企业、工地、站场,开展大调研、大宣传、大走访、大服务活动,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活动,邀请运输从业人员、群众、新闻媒体参与。设立便民服务站,发放便民服务卡,设立公示栏。

4.加强督察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实地督察,综合运用突击检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察检查工作。对整治工作不力、躺平式,工作问题突出的各专班小组,及时采取通报批评、函询约谈等方式要求限期改正;对整改迟缓、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甚至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5.强化问题查处。坚持“见人见事”,全面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6.加强信息报送。2023年4月至10月,县交通运输局专项整治信息及宣传工作专班每月10日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线索信息汇总情况,4月23日前报送自查自纠开展情况;每月23日前向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月报,9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形成总结报告,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工作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等,对所有整治问题,要以报告附件形式报送详细整改台账(对尚在推进或需长期推进的整治问题,要明确现阶段成效和长期举措),同时附不少于2个典型案例;追责问责、容错免责情况作专题说明。县交通运输局专项整治信息及宣传工作专班于9月28日前向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三)全面总结提升(长期推进)

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进一步研究制定治本措施,尽快补齐制度短板,推动构建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强大动力。认为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 (略) 委 (略) 办公室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促进法治督察与党内其他监督贯通协调、一体化推进,完善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衔接等工作机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党内法规要求,加大执法领域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力度,优化重大法治事件督察程序,切实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解决执法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聚焦“六新河池”建设战略目标,推进法治河池、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承担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逐级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请示报告,推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 (略) 、县联动良好工作格局,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上下贯通、一抓到底。

(三)突出整治成效。坚持标本兼治,切实从制度层面找出“病灶”、拔除“病根”,对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相关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对违反上位法规定,不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 (略) 有关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 (略) 委、县委工作要求的,要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坚持举一反三,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要突出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坚持“开门”整治,紧盯群众关切,切实解决群众困难事、烦心事。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及时反映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回应社会关切,让群众感到变化、看到成效、得到实惠。要加强网络舆情引导,让群众支持、监督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出现恶意炒作事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重大事件、案例宣传报道要按程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发布。


附件:1.凤山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凤山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清单

附件1

凤山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和

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志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副组长:罗国肇 凤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联系县交通局)

廖 晓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黄凤娟 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唐照宇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黄 灏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路政中队负责人

唐思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质监中队负责人

罗遂宏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运政中队中队长

黄开实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路政中队中队长

陈 星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质监中队中队长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指导、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办公室主任:

廖 晓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办公室成员:

唐照宇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唐思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质监中队负责人

黄开实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路政中队中队长

黄黎明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所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专班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4个工作专班:综合工作专班、信息及宣传工作专班、督查工作专班、法制审核工作专班,分别负责牵头开展相关整治工作。

(一)综合工作专班

组 长:廖 晓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黄凤娟 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罗遂宏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运政中队中队长

王美鲜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干部

工作职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各项工作文件,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综合调度,撰写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等材料。

(二)信息及宣传工作专班

组 长:唐思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质监中队负责人

成 员:黄开实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路政中队中队长

罗学兵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干部

黄开文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干部

工作职责: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收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数据,形成数据报表, (略)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草拟各项活动方案,承接转办有关信访件,对收集的线索信息进行汇总归纳,全面分析,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协调专项整治宣传工作。

(三)督查工作专班

组长:罗国肇 凤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联系县交通局)

成 员:黄黎明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所干部

工作职责: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线索信息等情况,组织人员实施督查,通过抽查、暗访等形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并形成督查情况报告。及时督查反馈、督促整改、验收评估,形成全过程闭环系统。

(四)法制审核工作专班

组 长:唐照宇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黄 灏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路政中队负责人

张自斌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干部

工作职责:对报送材料、问题线索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发文件进行法制审核,提出处理或修改意见。

附件2


凤山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序号

问题类型

排查情况

整治措施

整治时限

整治结果

备注

1

一、“逐利执法”问题

(一)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问题

1.专项整治行动中违规设定最低罚款数额。

2.设置行政执法数量考核指标,片面追求工作量。

3.违规下达非税收入任务






2

(二)乱罚款、滥收费问题

1.在“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公布后,仍对符合免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在开展公路执法、道路运输执法中违规收取年票、月票,出售“路牌”,凭借票、牌就可以正常上路行驶,造成“只要交钱就能跑”的执法乱象。3.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进行执法,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

4.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

5.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不严格,罚款未存入财政专户






3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

(三)滥用自由裁量权问题

1.对类型、情节相同的违法行为执法尺度不一,处罚金额相差较大。

2.对违法行为擅自修改定性。

3.在查处危险品运输、严重超限运输、非法营运案件时,无依据擅自从轻或减轻处罚,擅自降低处罚标准。

4.不符合程序规定,随意作出“顶格处罚”决定






4

(四)随意性执法问题

1.在行车道随意拦截正常行驶大货车进行执法,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2.超期扣车、不规范扣车,将暂扣车辆违规停放社会停车场,收取当事人高额停车费。

3.对查扣的超限超载车辆违规予以放行。

4.在执法过程中,先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又改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随意性较大。

5.未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证执法、超越职权执法,不出示执法证件上岗执法,违反执法程序,随意任性检查。

6.证据收集不充分、案件事实不清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7.受理投诉不及时,超时限办理案件,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

8.在执法过程中,随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

(五)选择性执法问题

1.对外地车牌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打击严厉,对本地车牌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熟视无睹、不管不问;或者对本地车牌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打击严厉,对外地车牌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熟视无睹、不管不问。

2.对货物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打击严厉,对“黑车”、违规网约车等客运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不严。

3.对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大,对货车非法改装行为整治力度小






6

(六)违法违规限高限宽限行问题

1.以交通管控、污染防治为名,在桥梁、公路违规设立限高设施,且未科学合理设计绕行方案,阻断货车通行。

2.升降限高设施未设置警示标志牌,影响车辆正常通行






7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

(七)“一刀切”执法问题

1.不分具体情形和实际情况,对私家车同乘行为全部认定为非法营运。

2.不具体分析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及主观意图,机械适用法条进行处罚






8

(八)运动式执法问题

1.在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期间,对违法行为查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事后力度明显减小,没有真正做到常管常严。

2.日常检查松,专项行动紧,热衷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短期内成效明显,但无法持续






9

四、执法粗暴问题

(十)对待群众“冷横硬推”问题

1.未按照规定使用执法文明用语,执法不热心、不细心、不耐心,存在辱骂、恐吓当事人的行为。

2.在接听群众咨询电话时,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态度消极,语言生硬冰冷。

3.在执法过程中,告知当事人权利不规范,对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等各项权利的正常行使保障不到位。

4.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执法中不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10

(十一)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问题

1.没有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对应予以说服教育的部分轻微违法行为仍然实施罚款处罚。

2.对无证码头仅做行政处罚,未明确要求立即停止经营,导致违法行为在处罚后依然存在。

3.对超载货车只处罚不卸载,在没有消除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就直接放行。

4.开展路面执法检查多,但疏导服务少、执法普法少






11

四、执法粗暴问题

(十二)暴力执法问题

1.执法过程中对待当事人态度恶劣、方式粗暴,使用轻蔑、歧视、侮辱性语言与当事人交谈; 2.法治意识、为民意识淡薄,用拳脚执法,在执法中拎摔、殴打、拖拉当事人,导致当事人受伤;

3.将执法“外包”又缺少监管,导致违法执法、暴力执法。






12

五、执法“寻租”问题


(十三)徇私枉法,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

1.对本属于治安处罚、道路交通安全处罚以及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不按规定进行移送,而直接进行交通运输行政处罚。

2.在查处公路、道路运输案件时收受当事人好处,私自放行。

3.在办理公路超限运输、道路运输营运、从事道路货运客运、网约车、驾校、企业维修等相关审核、审批事项中,收受当事人“好处费”,为当事人提供便利,违法违规进行审核、审批,违法违规颁发相关从业准入证件。

4.在上路查处违法车辆过程中,向车主主动索要财物后违规予以放行。

5.在公路、道路运输执法工作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13

(十四)对非法中介扰乱秩序打击不力问题

1.“放管服”改革落实和宣传不到位,非法中介把已推行的便民措施谎称为"内部交易",骗取群众钱财。

2.只能线下办理货车通行证,企业在不同部门间多次辗转,“带车黄牛”及非法中介丛生,增加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不合理负担






14

(十五)执法辅助人员违法违规多发高发问题

1.执法单位违反工作规定,安排无执法资格的合同制聘用辅助人员单独上路执法。

2.辅助人员与社会“黄牛”、非法中介勾结,违法收受各种财物,以提供上岗勤务信息、擅离岗位、帮助驾驶人伪造信息等方式放行违法车辆






15

六、执法力度不够问题

(十六)依法履职不到位问题

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公路、水路部分)执法事项不到位,部分执法领域长期没有处罚案件






16

(十七)源头监管不到位问题

偏重路面执法,源头监管不到位,交通运输执法检查效能低,存在重复检查、无效检查和查案不立案






17

(十八)公路和道路运输违法问题突出

依法履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能不到位,辖区内超限运输、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高发频发






18

七、执法安全防护不到位问题

(十九)执法安全防护不到位问题

1.执法现场安全防护未达规定标准。

2.执法人员服装、装备配备不齐全、使用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未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9

八、科技执法水平不高问题

(二十)科技执法水平不高问题

1.推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使用率低。

2.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调治理数据和内部执法大数据没有得到综合应用。

3.推进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建设缓慢






20

九、执法作风不优问题

(二十一)执法作风不扎实,纪律松散

1.等靠要看思想严重,强调单位条件不足多、讲个人主观能动性少,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 2.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 3.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4.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 5.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 6.违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着装、仪容不符合规定,执法用语等不文明,执法行为不规范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凤山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印发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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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凤山县交通运输局文件

凤交字〔2023〕10号


凤山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凤山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

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二层机构、各股室:

现将《凤山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凤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14日


凤山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和

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关于印发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法办发〔2023〕5号)和《 (略) 办 (略) 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法办通〔2023〕3号)和《中共凤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凤法办通〔2023〕3 号)等文件要求,为全面提升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相关领域执法突出问题,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力有效解决,相关制度规范健全完善,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有效提升、队*管理切实加强,执法制约监督体系严密规范。

二、重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重点整治以下九个方面问题。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不严格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和执法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执法力度不够问题。重点整治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公路、水路部分)执法事项不到位,执法检查效能低,超限运输、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高发频发等问题。

(七)执法安全防护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执法现场安全防护未达规定标准,执法人员服装、装备配备不齐全、使用不规范,未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问题。

(八)科技执法水平不高问题。重点整治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推广使用率低,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数据未得到综合应用,推进不停车超限检测点建设缓慢等问题。

(九)执法作风不优问题。重点整治等靠要思想严重,精神状态懈怠,纪律意识淡漠,执法风纪不严整等问题。

三、组织机构

成立凤山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凤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杨 志同志担任组长,凤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联系县交通局)罗国肇同志、凤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廖 晓同志担任副组长;凤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办公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廖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内设综合、信息及宣传、督查、法制审核等4个专班。领导小组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四、整治措施及步骤

(一)组织筹备(2023年4月10日前)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层机构要立即开展动员部署,建立相应领导、工作机制,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启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行业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有关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4月10日前报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深入查纠整改(2023年10月28日前)

1.广泛收集线索。通过门户网站和有关政务新媒体等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工作通告,通过调查问卷、座谈讨论、走访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综合运用新闻媒体、信访投诉举报、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复议、诉讼以及明查暗访、数据研判、典型案件等渠道,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来源,广泛听取社会反映和意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指引》(桂交法规发〔2023〕64号),对收集线索进行科学分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受理、办理,依照规范流程予以处置。

2.突出自查自纠。对照区、市、县明列的普遍性、共性问题的具体情形,认真查摆、主动认领,摸清问题底数,并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举一反三,自查自检,深挖行业存在的个性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实化整治举措,实施销号管理,狠抓问题整改,并按要求填报《凤山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清单》(详见附件2)报送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提升服务质效。深入企业、工地、站场,开展大调研、大宣传、大走访、大服务活动,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活动,邀请运输从业人员、群众、新闻媒体参与。设立便民服务站,发放便民服务卡,设立公示栏。

4.加强督察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实地督察,综合运用突击检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察检查工作。对整治工作不力、躺平式,工作问题突出的各专班小组,及时采取通报批评、函询约谈等方式要求限期改正;对整改迟缓、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甚至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5.强化问题查处。坚持“见人见事”,全面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6.加强信息报送。2023年4月至10月,县交通运输局专项整治信息及宣传工作专班每月10日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线索信息汇总情况,4月23日前报送自查自纠开展情况;每月23日前向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月报,9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形成总结报告,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工作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等,对所有整治问题,要以报告附件形式报送详细整改台账(对尚在推进或需长期推进的整治问题,要明确现阶段成效和长期举措),同时附不少于2个典型案例;追责问责、容错免责情况作专题说明。县交通运输局专项整治信息及宣传工作专班于9月28日前向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三)全面总结提升(长期推进)

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进一步研究制定治本措施,尽快补齐制度短板,推动构建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强大动力。认为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 (略) 委 (略) 办公室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促进法治督察与党内其他监督贯通协调、一体化推进,完善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衔接等工作机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党内法规要求,加大执法领域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力度,优化重大法治事件督察程序,切实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解决执法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聚焦“六新河池”建设战略目标,推进法治河池、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承担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逐级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请示报告,推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 (略) 、县联动良好工作格局,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上下贯通、一抓到底。

(三)突出整治成效。坚持标本兼治,切实从制度层面找出“病灶”、拔除“病根”,对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相关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对违反上位法规定,不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 (略) 有关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 (略) 委、县委工作要求的,要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坚持举一反三,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要突出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坚持“开门”整治,紧盯群众关切,切实解决群众困难事、烦心事。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及时反映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回应社会关切,让群众感到变化、看到成效、得到实惠。要加强网络舆情引导,让群众支持、监督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出现恶意炒作事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重大事件、案例宣传报道要按程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发布。


附件:1.凤山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凤山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清单

附件1

凤山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和

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志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副组长:罗国肇 凤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联系县交通局)

廖 晓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黄凤娟 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唐照宇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黄 灏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路政中队负责人

唐思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质监中队负责人

罗遂宏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运政中队中队长

黄开实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路政中队中队长

陈 星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质监中队中队长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指导、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办公室主任:

廖 晓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办公室成员:

唐照宇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唐思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质监中队负责人

黄开实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路政中队中队长

黄黎明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所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专班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4个工作专班:综合工作专班、信息及宣传工作专班、督查工作专班、法制审核工作专班,分别负责牵头开展相关整治工作。

(一)综合工作专班

组 长:廖 晓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黄凤娟 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罗遂宏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运政中队中队长

王美鲜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干部

工作职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各项工作文件,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综合调度,撰写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等材料。

(二)信息及宣传工作专班

组 长:唐思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质监中队负责人

成 员:黄开实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路政中队中队长

罗学兵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干部

黄开文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干部

工作职责: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收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数据,形成数据报表, (略)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草拟各项活动方案,承接转办有关信访件,对收集的线索信息进行汇总归纳,全面分析,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协调专项整治宣传工作。

(三)督查工作专班

组长:罗国肇 凤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联系县交通局)

成 员:黄黎明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所干部

工作职责: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线索信息等情况,组织人员实施督查,通过抽查、暗访等形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并形成督查情况报告。及时督查反馈、督促整改、验收评估,形成全过程闭环系统。

(四)法制审核工作专班

组 长:唐照宇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黄 灏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路政中队负责人

张自斌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干部

工作职责:对报送材料、问题线索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发文件进行法制审核,提出处理或修改意见。

附件2


凤山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序号

问题类型

排查情况

整治措施

整治时限

整治结果

备注

1

一、“逐利执法”问题

(一)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问题

1.专项整治行动中违规设定最低罚款数额。

2.设置行政执法数量考核指标,片面追求工作量。

3.违规下达非税收入任务






2

(二)乱罚款、滥收费问题

1.在“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公布后,仍对符合免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在开展公路执法、道路运输执法中违规收取年票、月票,出售“路牌”,凭借票、牌就可以正常上路行驶,造成“只要交钱就能跑”的执法乱象。3.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进行执法,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

4.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

5.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不严格,罚款未存入财政专户






3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

(三)滥用自由裁量权问题

1.对类型、情节相同的违法行为执法尺度不一,处罚金额相差较大。

2.对违法行为擅自修改定性。

3.在查处危险品运输、严重超限运输、非法营运案件时,无依据擅自从轻或减轻处罚,擅自降低处罚标准。

4.不符合程序规定,随意作出“顶格处罚”决定






4

(四)随意性执法问题

1.在行车道随意拦截正常行驶大货车进行执法,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2.超期扣车、不规范扣车,将暂扣车辆违规停放社会停车场,收取当事人高额停车费。

3.对查扣的超限超载车辆违规予以放行。

4.在执法过程中,先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又改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随意性较大。

5.未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证执法、超越职权执法,不出示执法证件上岗执法,违反执法程序,随意任性检查。

6.证据收集不充分、案件事实不清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7.受理投诉不及时,超时限办理案件,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

8.在执法过程中,随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

(五)选择性执法问题

1.对外地车牌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打击严厉,对本地车牌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熟视无睹、不管不问;或者对本地车牌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打击严厉,对外地车牌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熟视无睹、不管不问。

2.对货物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打击严厉,对“黑车”、违规网约车等客运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不严。

3.对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大,对货车非法改装行为整治力度小






6

(六)违法违规限高限宽限行问题

1.以交通管控、污染防治为名,在桥梁、公路违规设立限高设施,且未科学合理设计绕行方案,阻断货车通行。

2.升降限高设施未设置警示标志牌,影响车辆正常通行






7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

(七)“一刀切”执法问题

1.不分具体情形和实际情况,对私家车同乘行为全部认定为非法营运。

2.不具体分析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及主观意图,机械适用法条进行处罚






8

(八)运动式执法问题

1.在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期间,对违法行为查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事后力度明显减小,没有真正做到常管常严。

2.日常检查松,专项行动紧,热衷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短期内成效明显,但无法持续






9

四、执法粗暴问题

(十)对待群众“冷横硬推”问题

1.未按照规定使用执法文明用语,执法不热心、不细心、不耐心,存在辱骂、恐吓当事人的行为。

2.在接听群众咨询电话时,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态度消极,语言生硬冰冷。

3.在执法过程中,告知当事人权利不规范,对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等各项权利的正常行使保障不到位。

4.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执法中不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10

(十一)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问题

1.没有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对应予以说服教育的部分轻微违法行为仍然实施罚款处罚。

2.对无证码头仅做行政处罚,未明确要求立即停止经营,导致违法行为在处罚后依然存在。

3.对超载货车只处罚不卸载,在没有消除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就直接放行。

4.开展路面执法检查多,但疏导服务少、执法普法少






11

四、执法粗暴问题

(十二)暴力执法问题

1.执法过程中对待当事人态度恶劣、方式粗暴,使用轻蔑、歧视、侮辱性语言与当事人交谈; 2.法治意识、为民意识淡薄,用拳脚执法,在执法中拎摔、殴打、拖拉当事人,导致当事人受伤;

3.将执法“外包”又缺少监管,导致违法执法、暴力执法。






12

五、执法“寻租”问题


(十三)徇私枉法,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

1.对本属于治安处罚、道路交通安全处罚以及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不按规定进行移送,而直接进行交通运输行政处罚。

2.在查处公路、道路运输案件时收受当事人好处,私自放行。

3.在办理公路超限运输、道路运输营运、从事道路货运客运、网约车、驾校、企业维修等相关审核、审批事项中,收受当事人“好处费”,为当事人提供便利,违法违规进行审核、审批,违法违规颁发相关从业准入证件。

4.在上路查处违法车辆过程中,向车主主动索要财物后违规予以放行。

5.在公路、道路运输执法工作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13

(十四)对非法中介扰乱秩序打击不力问题

1.“放管服”改革落实和宣传不到位,非法中介把已推行的便民措施谎称为"内部交易",骗取群众钱财。

2.只能线下办理货车通行证,企业在不同部门间多次辗转,“带车黄牛”及非法中介丛生,增加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不合理负担






14

(十五)执法辅助人员违法违规多发高发问题

1.执法单位违反工作规定,安排无执法资格的合同制聘用辅助人员单独上路执法。

2.辅助人员与社会“黄牛”、非法中介勾结,违法收受各种财物,以提供上岗勤务信息、擅离岗位、帮助驾驶人伪造信息等方式放行违法车辆






15

六、执法力度不够问题

(十六)依法履职不到位问题

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公路、水路部分)执法事项不到位,部分执法领域长期没有处罚案件






16

(十七)源头监管不到位问题

偏重路面执法,源头监管不到位,交通运输执法检查效能低,存在重复检查、无效检查和查案不立案






17

(十八)公路和道路运输违法问题突出

依法履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能不到位,辖区内超限运输、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高发频发






18

七、执法安全防护不到位问题

(十九)执法安全防护不到位问题

1.执法现场安全防护未达规定标准。

2.执法人员服装、装备配备不齐全、使用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未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9

八、科技执法水平不高问题

(二十)科技执法水平不高问题

1.推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使用率低。

2.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调治理数据和内部执法大数据没有得到综合应用。

3.推进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建设缓慢






20

九、执法作风不优问题

(二十一)执法作风不扎实,纪律松散

1.等靠要看思想严重,强调单位条件不足多、讲个人主观能动性少,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 2.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 3.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4.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 5.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 6.违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着装、仪容不符合规定,执法用语等不文明,执法行为不规范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凤山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印发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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