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琼州学院三亚校区艺术教学楼和艺术教学排演中心项目设计变更的批前公示
关于琼州学院三亚校区艺术教学楼和艺术教学排演中心项目设计变更的批前公示
(略) 拟建的三亚校区艺术教学楼和艺术教学排演中心项 (略) 吉阳区落笔洞路东侧,校区总用地面积约749.37亩。现建设单位申请对原审批三亚校区艺术教学楼和艺术教学排演中心项目进行局部调整优化,具体如下:
一、优化总平面布局。调整地面部分机动车停车位及消防登高场地布局, (略) 景观设计。
二、优化建筑内部功能布局。一是在首层新增排烟机房及配电间,将第2层办公室、会议室及专业展览厅调整为学生展览厅,调整第3、4层教师办公用房布局,取消第6层流行音乐教室,将第7层电梯调整为电梯机房;二是优化各楼层楼梯、卫生间及各类管井设计。
三、调整建筑外立面设计。 (略) 内外墙镂空铝扣板装饰,东、西外立面调整为蓝色竖向条纹涂料;裙房外立面材质由铝扣板调整为金属网片,外廊玻璃栏板调整为不锈钢栏杆并将落地窗改为普通窗;屋顶构架高度由38.40米调整为37.40米。
四、A轴与B轴间距由13米调整为12.30米,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18411.38平方米调整为17926.9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17755.53平方米调整为17285.48平方米。(详见附图)
根据有关规定,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征求有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0日),意见反馈方式:
一、*@*ttp://**;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到: (略) 河东路152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科,邮政编码:*;
三、咨询电话:*,联系人:马荥苓。
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件:1.项目位置示意图
2.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前后对比图
3.效果图调整前后对比图
(略) 拟建的三亚校区艺术教学楼和艺术教学排演中心项 (略) 吉阳区落笔洞路东侧,校区总用地面积约749.37亩。现建设单位申请对原审批三亚校区艺术教学楼和艺术教学排演中心项目进行局部调整优化,具体如下:
一、优化总平面布局。调整地面部分机动车停车位及消防登高场地布局, (略) 景观设计。
二、优化建筑内部功能布局。一是在首层新增排烟机房及配电间,将第2层办公室、会议室及专业展览厅调整为学生展览厅,调整第3、4层教师办公用房布局,取消第6层流行音乐教室,将第7层电梯调整为电梯机房;二是优化各楼层楼梯、卫生间及各类管井设计。
三、调整建筑外立面设计。 (略) 内外墙镂空铝扣板装饰,东、西外立面调整为蓝色竖向条纹涂料;裙房外立面材质由铝扣板调整为金属网片,外廊玻璃栏板调整为不锈钢栏杆并将落地窗改为普通窗;屋顶构架高度由38.40米调整为37.40米。
四、A轴与B轴间距由13米调整为12.30米,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18411.38平方米调整为17926.9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17755.53平方米调整为17285.48平方米。(详见附图)
根据有关规定,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征求有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0日),意见反馈方式:
一、*@*ttp://**;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到: (略) 河东路152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科,邮政编码:*;
三、咨询电话:*,联系人:马荥苓。
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件:1.项目位置示意图
2.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前后对比图
3.效果图调整前后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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