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蓝旗职能部门和苏木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指导目录》的公示
关于《正蓝旗职能部门和苏木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指导目录》的公示
关于《正蓝旗职能部门和苏木镇共同承担
事项责任清单指导目录》的公示
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持续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厘清明晰旗直部门和苏木镇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司法厅、政务服务局相关部署要求,由旗委编办、旗司法局、政务服务局,结合实际调整完善了《正蓝旗职能部门和苏木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并按程序提交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向社会公布。
一、为保证清单符合实际,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各级机构职能调整及工作需要等因素,坚持职能法定、权责一致、高效透明原则,对《旗直部门和苏木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二、本清单未尽事宜及不完善之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规定为准。
附:正蓝旗职能部门和苏木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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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蓝旗职能部门和苏木镇共同承担
事项责任清单指导目录》的公示
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持续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厘清明晰旗直部门和苏木镇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司法厅、政务服务局相关部署要求,由旗委编办、旗司法局、政务服务局,结合实际调整完善了《正蓝旗职能部门和苏木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并按程序提交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向社会公布。
一、为保证清单符合实际,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各级机构职能调整及工作需要等因素,坚持职能法定、权责一致、高效透明原则,对《旗直部门和苏木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二、本清单未尽事宜及不完善之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规定为准。
附:正蓝旗职能部门和苏木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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