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昌化江(南流村段)疏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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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县昌化江(南流村段)疏浚工程

发布时间:2023-04-29 文章来源:乐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乐东县昌化江(南流村段)疏浚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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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县昌化江(南流村段)疏浚工程
乐东黎族自治县 (略) "
(略) 乐东黎族自治县万冲镇南流村委会南流村段昌化江
海南 (略)
乐东县昌化江(南流村段)疏浚工程为河道疏浚整治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对昌化江南流村段主河道进行清淤疏浚。项目起点坐标E:109.*,N:18.*,终点坐标E:109.*,N:18.*,总长2474m(桩号0+000~2+474),河道疏浚面积约为24.12万m2,疏浚宽度为87m~241m,疏浚设计底高程为160.85m~160.73m,设计底坡为1.103‰,疏浚平均深度为0.8m,疏浚总量为*m3。总工期约6个月。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选址合理,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乐东县昌化江(友谊电站段)疏浚工程建成后,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万冲镇的防洪能力,完善昌化江河道的防洪体系,保护居民环境,同时还能增加区域的生态保水功能,改善河道水环境,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对提高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本工程是非污染生态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虽然施工期间将会对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只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及建议,项目实施过程所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呈减缓的。因此,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实施,充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制度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根据《 (略) 水务厅关于河道清淤疏浚工作的指导意见》(琼水建防(2020)87号)、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审议乐东县昌化江(友谊电站段)疏浚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本项目是为防洪的河道清淤疏浚项目,如项目实施过程变更为经营性采砂项目,本报告结论无效。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乐东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图(空间类2015-2030年)》、《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十四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 (略) 昌化江河道采砂规划(2020-2025年)》
项目主要是对河道进行清淤,不涉及水工建筑物的建设,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后全部恢复原地貌,不涉及总体规划用地性质调整,项目建设符合《乐东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要求。项目属于《 (略) *域II类生态保护红线区保护与开发建设准入目录清单》中II类红线区内允许建设的项目,不会改变环境利用底线,不违背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中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关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符合《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十四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 (略) 昌化江河道采砂规划(2020-2025年)》等规划的相关要求。
项目在施工期间采取增设临时挡板、堆场和道路洒水抑尘、采用密闭运输车辆等措施后可有效减轻扬尘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加强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以减少施工机械废气和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疏浚物清淤和晾晒过程中异味产生量较少小,由于暴露时间短,且工程区空旷、扩散条件好,疏浚物风干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上岸的船舶生活污水用吸粪车外运做农肥,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在临时转运场内设置引水渠和废水收集池,将施工废水引进池中,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场地和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船舶配置含油污水、生活污水贮存装置,含油废水经自备的油水分离器进行隔油处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施工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工程河道疏浚物通过密闭车辆运送至临时堆场,交由县政府统筹资源化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单独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施工前明确疏浚物的去向,严禁疏浚物乱堆乱丢;施工期合理安排清淤施工期,避开疏浚河段流域内的鱼类产卵时间;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积极进行环保宣传;在施工结束后,应尽早对临时用地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等工作,经复垦后临时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河道疏浚工程中底泥被挖走后,由自然演替而来的河床环境将会改变,原本深浅交替的地势会变得平坦。河道疏浚工程引起的环境变化会直接影响到水生生物的生存、行为、繁殖和分布,造成一部分水生生物死亡,生物量和净生产量下降,生物多样性减少,好氧浮游生物、鱼类、底栖动物会因环境的恶化而死亡,从而造成整个水生生态系统一系列的变化。在疏浚工程完成一段时间后,因工程造成的水生生态系统的破坏将会得到恢复。且通过河道疏浚等水环境治理措施,可以充分发挥河道工程的灌溉排水、观光休闲、生态保护等多种综合作用,实现人水和谐相处,水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增加水资源的可利用量,进一步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和水环境容量。
根据《2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乐东黎族自治县SO2、NO2、PM10、PM2.5、O3和CO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属于达标区。根据补充监测结果,项目区域现状NH3、H2S超标率均为0%,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根据监测结果,昌化江两个监测断面所有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没有出现超标状况,水质较好。根据监测结果,友谊村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整体声环境质量良好。根据项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项目2个水质监测点所有监测因子中,D1南流四队地下水监测点和D2友谊村地下水监测点的细菌总数超标,D2地下水监测点的总大肠菌群超标。其余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Ⅲ 类标准。超标原因考虑主要是地下水井周边居民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污染物随水体下渗导致地下水总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超标。根据项目河道底泥质量现状监测数据,监测点8项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本项目为河道生态修复和防洪工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间。施工期风险源项主要为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油品泄漏,遇到明火可能导致火灾或爆炸。另外,管理疏忽、操作违反规程或失误等原因引起跑、冒、滴、漏等事故也将会对水域造成油污染。在项目终点下游50m处布设围油栏,围油栏长度不低于最大设计船型3倍设计船长,围油栏埋深50mm。若出现溢油事故,首先应利用配套的溢油应急器材,在事故发生的水域及时投放吸油材料进行人工回收,在同时,应迅速报水务局溢油应急指挥中心,由中心统一指挥,进入溢油应急计划的运行。当发生重大溢油事故,本区内应急队*和设备不能满足应急反应需要时,应迅速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04-29 文章来源:乐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乐东县昌化江(南流村段)疏浚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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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乐东黎族自治县万冲镇南流村委会南流村段昌化江
海南 (略)
乐东县昌化江(南流村段)疏浚工程为河道疏浚整治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对昌化江南流村段主河道进行清淤疏浚。项目起点坐标E:109.*,N:18.*,终点坐标E:109.*,N:18.*,总长2474m(桩号0+000~2+474),河道疏浚面积约为24.12万m2,疏浚宽度为87m~241m,疏浚设计底高程为160.85m~160.73m,设计底坡为1.103‰,疏浚平均深度为0.8m,疏浚总量为*m3。总工期约6个月。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选址合理,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乐东县昌化江(友谊电站段)疏浚工程建成后,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万冲镇的防洪能力,完善昌化江河道的防洪体系,保护居民环境,同时还能增加区域的生态保水功能,改善河道水环境,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对提高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本工程是非污染生态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虽然施工期间将会对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只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及建议,项目实施过程所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呈减缓的。因此,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实施,充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制度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根据《 (略) 水务厅关于河道清淤疏浚工作的指导意见》(琼水建防(2020)87号)、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审议乐东县昌化江(友谊电站段)疏浚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本项目是为防洪的河道清淤疏浚项目,如项目实施过程变更为经营性采砂项目,本报告结论无效。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乐东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图(空间类2015-2030年)》、《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十四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 (略) 昌化江河道采砂规划(2020-2025年)》
项目主要是对河道进行清淤,不涉及水工建筑物的建设,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后全部恢复原地貌,不涉及总体规划用地性质调整,项目建设符合《乐东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要求。项目属于《 (略) *域II类生态保护红线区保护与开发建设准入目录清单》中II类红线区内允许建设的项目,不会改变环境利用底线,不违背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中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关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符合《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十四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 (略) 昌化江河道采砂规划(2020-2025年)》等规划的相关要求。
项目在施工期间采取增设临时挡板、堆场和道路洒水抑尘、采用密闭运输车辆等措施后可有效减轻扬尘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加强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以减少施工机械废气和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疏浚物清淤和晾晒过程中异味产生量较少小,由于暴露时间短,且工程区空旷、扩散条件好,疏浚物风干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上岸的船舶生活污水用吸粪车外运做农肥,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在临时转运场内设置引水渠和废水收集池,将施工废水引进池中,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场地和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船舶配置含油污水、生活污水贮存装置,含油废水经自备的油水分离器进行隔油处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施工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工程河道疏浚物通过密闭车辆运送至临时堆场,交由县政府统筹资源化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单独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施工前明确疏浚物的去向,严禁疏浚物乱堆乱丢;施工期合理安排清淤施工期,避开疏浚河段流域内的鱼类产卵时间;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积极进行环保宣传;在施工结束后,应尽早对临时用地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等工作,经复垦后临时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河道疏浚工程中底泥被挖走后,由自然演替而来的河床环境将会改变,原本深浅交替的地势会变得平坦。河道疏浚工程引起的环境变化会直接影响到水生生物的生存、行为、繁殖和分布,造成一部分水生生物死亡,生物量和净生产量下降,生物多样性减少,好氧浮游生物、鱼类、底栖动物会因环境的恶化而死亡,从而造成整个水生生态系统一系列的变化。在疏浚工程完成一段时间后,因工程造成的水生生态系统的破坏将会得到恢复。且通过河道疏浚等水环境治理措施,可以充分发挥河道工程的灌溉排水、观光休闲、生态保护等多种综合作用,实现人水和谐相处,水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增加水资源的可利用量,进一步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和水环境容量。
根据《2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乐东黎族自治县SO2、NO2、PM10、PM2.5、O3和CO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属于达标区。根据补充监测结果,项目区域现状NH3、H2S超标率均为0%,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根据监测结果,昌化江两个监测断面所有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没有出现超标状况,水质较好。根据监测结果,友谊村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整体声环境质量良好。根据项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项目2个水质监测点所有监测因子中,D1南流四队地下水监测点和D2友谊村地下水监测点的细菌总数超标,D2地下水监测点的总大肠菌群超标。其余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Ⅲ 类标准。超标原因考虑主要是地下水井周边居民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污染物随水体下渗导致地下水总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超标。根据项目河道底泥质量现状监测数据,监测点8项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本项目为河道生态修复和防洪工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间。施工期风险源项主要为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油品泄漏,遇到明火可能导致火灾或爆炸。另外,管理疏忽、操作违反规程或失误等原因引起跑、冒、滴、漏等事故也将会对水域造成油污染。在项目终点下游50m处布设围油栏,围油栏长度不低于最大设计船型3倍设计船长,围油栏埋深50mm。若出现溢油事故,首先应利用配套的溢油应急器材,在事故发生的水域及时投放吸油材料进行人工回收,在同时,应迅速报水务局溢油应急指挥中心,由中心统一指挥,进入溢油应急计划的运行。当发生重大溢油事故,本区内应急队*和设备不能满足应急反应需要时,应迅速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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