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2023年上半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公告
黄山区2023年上半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公告
根据住建部和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省住建厅《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5〕251号)、省住建厅和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8〕15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上半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工作公告如下:
一、租赁补贴申请对象
黄山区内城镇住房困难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家庭和个人。
二、申请时间
凡符合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和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止向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或太平经开区管委会提出住房保障资格申请,领取《黄山区住房保障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申请材料;外地户籍租赁补贴申请家庭向用工单位所在地乡镇(社区)或太平经开区管委会领取《黄山区住房保障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申请材料;
三、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一)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租赁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区民政部门核发的《 (略) 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城镇低保家庭和取得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证明的低收入家庭; 2、无私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且总面积低于50平方米;3、家庭成员为法定配偶、子女关系;4、单身人员必须男性年满35周岁,女性年满33周岁,离异者离异时间满半年;5、家庭无私家小汽车,商业用房购置价在20万元以下、面积低于50平方米,一年内无房产过户;6、未享受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性住房。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租赁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具有城镇常住户籍;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3829元;3、家庭成员为法定配偶、子女关系;4、无私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且总面积低于50平方米;5、家庭无私家小轿车,商业用房购置价20万元以下、面积低于50平方米,一年内无房产过户;6、未享受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性住房。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租赁补贴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2、已与城镇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已办理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录(聘)用手续;3、申请人在城镇无私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房;4、申请人父母为当地城镇户口的,其父母必须符合有关住房困难标准,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保障政策;5、累计申请租赁补贴不超过24个月.
(四)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3829元(黄山太平经开区企业工作,有中、高级职称或国家注册证书的技术人员收入不限);3、劳动关系稳定,并依法签订规范的劳动(聘用)合同;4、在申请地参加社会保险,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或已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且最近半年内有缴纳记录的;5、本人及配偶在就业城镇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四、申请人提供相关申请材料要求
租赁补贴申请材料按连续申请和新申请两种情况进行提交。
(一)连续申请,为上次半年申请已核发
租赁补贴的上述五类家庭。提供连续申请证明材料为:1、黄山区住房保障申请表;2、低保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审核的《 (略) 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低收入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表》。3、与上次申请有变更的资料。
(二)租赁补贴新申请家庭提供证明材料:
1、黄山区住房保障申请表。
2、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已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3、低保家庭另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 (略) 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4、低收入家庭另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表》。
5、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另提供:(1)家庭收入证明(个体工商户的收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其他人员由居住所在地社区(村居)出具);(2)由居住所在地社区(村居)出具的申请人住房情况证明(3)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如重大疾病、残疾证等证明)。乡镇(社区、村居)对材料复印件校验原件并出具校验证明。
6、新就业无房职工需另提供:(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2)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劳动(聘)用合同或公务员录(聘)用手续复印件; (4)用人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在城镇无私房且未租住公房的证明; (5)申请人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用人单位对复印件材料校验原件并出具校验证明。
7、外来务工人员需另再提供:(1)用人单位出具申请人收入证明,所在乡镇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家庭成员收入证明;(2)用人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在就业地现住房状况证明;(3)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4)用人单位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金证明;(5)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6)经开区企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证书。用人单位对复印件材料校验原件并出具校验证明。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申请,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担保意见(在太平经济开发区企业务工的还需由太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单位所在乡镇(社区)。
五、审核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或太平经开区管委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将新增申请家庭相关信 (略) 住房保障管理系统,经初审将合格租赁补贴申请家庭名单在辖区、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将申请家庭提供的所有证明纸质材料报送区住建局住房发展与保障股,联系电话:*。
六、材料报送及补贴发放
1、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太平经开区管委会应于2023年5月29日前完成租赁补贴申请、初审、公示工作,并报送申请材料。
2、区住建局会同区直有关部门按照程序于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申请家庭审核、公示、登记工作,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租赁补贴打卡发放。
(略) 黄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
(撰稿人:王长军?审核人:周志福)
根据住建部和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省住建厅《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5〕251号)、省住建厅和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8〕15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上半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工作公告如下:
一、租赁补贴申请对象
黄山区内城镇住房困难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家庭和个人。
二、申请时间
凡符合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和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止向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或太平经开区管委会提出住房保障资格申请,领取《黄山区住房保障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申请材料;外地户籍租赁补贴申请家庭向用工单位所在地乡镇(社区)或太平经开区管委会领取《黄山区住房保障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申请材料;
三、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一)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租赁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区民政部门核发的《 (略) 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城镇低保家庭和取得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证明的低收入家庭; 2、无私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且总面积低于50平方米;3、家庭成员为法定配偶、子女关系;4、单身人员必须男性年满35周岁,女性年满33周岁,离异者离异时间满半年;5、家庭无私家小汽车,商业用房购置价在20万元以下、面积低于50平方米,一年内无房产过户;6、未享受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性住房。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租赁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具有城镇常住户籍;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3829元;3、家庭成员为法定配偶、子女关系;4、无私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且总面积低于50平方米;5、家庭无私家小轿车,商业用房购置价20万元以下、面积低于50平方米,一年内无房产过户;6、未享受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性住房。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租赁补贴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2、已与城镇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已办理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录(聘)用手续;3、申请人在城镇无私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房;4、申请人父母为当地城镇户口的,其父母必须符合有关住房困难标准,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保障政策;5、累计申请租赁补贴不超过24个月.
(四)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3829元(黄山太平经开区企业工作,有中、高级职称或国家注册证书的技术人员收入不限);3、劳动关系稳定,并依法签订规范的劳动(聘用)合同;4、在申请地参加社会保险,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或已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且最近半年内有缴纳记录的;5、本人及配偶在就业城镇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四、申请人提供相关申请材料要求
租赁补贴申请材料按连续申请和新申请两种情况进行提交。
(一)连续申请,为上次半年申请已核发
租赁补贴的上述五类家庭。提供连续申请证明材料为:1、黄山区住房保障申请表;2、低保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审核的《 (略) 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低收入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表》。3、与上次申请有变更的资料。
(二)租赁补贴新申请家庭提供证明材料:
1、黄山区住房保障申请表。
2、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已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3、低保家庭另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 (略) 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4、低收入家庭另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表》。
5、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另提供:(1)家庭收入证明(个体工商户的收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其他人员由居住所在地社区(村居)出具);(2)由居住所在地社区(村居)出具的申请人住房情况证明(3)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如重大疾病、残疾证等证明)。乡镇(社区、村居)对材料复印件校验原件并出具校验证明。
6、新就业无房职工需另提供:(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2)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劳动(聘)用合同或公务员录(聘)用手续复印件; (4)用人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在城镇无私房且未租住公房的证明; (5)申请人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用人单位对复印件材料校验原件并出具校验证明。
7、外来务工人员需另再提供:(1)用人单位出具申请人收入证明,所在乡镇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家庭成员收入证明;(2)用人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在就业地现住房状况证明;(3)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4)用人单位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金证明;(5)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6)经开区企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证书。用人单位对复印件材料校验原件并出具校验证明。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申请,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担保意见(在太平经济开发区企业务工的还需由太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单位所在乡镇(社区)。
五、审核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或太平经开区管委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将新增申请家庭相关信 (略) 住房保障管理系统,经初审将合格租赁补贴申请家庭名单在辖区、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将申请家庭提供的所有证明纸质材料报送区住建局住房发展与保障股,联系电话:*。
六、材料报送及补贴发放
1、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太平经开区管委会应于2023年5月29日前完成租赁补贴申请、初审、公示工作,并报送申请材料。
2、区住建局会同区直有关部门按照程序于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申请家庭审核、公示、登记工作,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租赁补贴打卡发放。
(略) 黄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
(撰稿人:王长军?审核人:周志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