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公告〔2023〕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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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公告〔2023〕35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 (略) 政府拟收回下列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予以公告:不动产权证号辽(2017) (略) 内四区不动产权第*号,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獐子岛玻 (略) ,本次收回全部证载土地面积48416.5平方米。凡对上述事宜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411-*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4日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 (略) 政府拟收回下列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予以公告:不动产权证号辽(2017) (略) 内四区不动产权第*号,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獐子岛玻 (略) ,本次收回全部证载土地面积48416.5平方米。凡对上述事宜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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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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