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中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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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中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 (略) (略) 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若您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请参与公众调查,谢谢您的支持。

(一)建设项目概要

(略) (略) 建设工程项 (略) 晋安区鼓山镇鼓一村212号,一期建设1栋门诊医技综合楼,建筑面积为7026.66㎡、地下室496㎡。二期建设1栋病房医技综合楼、1栋制氧机房和2座连廊,总建筑面积为25842.66㎡(含地下室),地上建筑面积17392.66㎡(含架空连廊351.2㎡),地下建筑面积8450㎡。新建1栋病房医技综合楼、1栋制氧机房和2座连廊。一期不设病床,二期设置病床196张。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晋安区 (略)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晋安区鼓山镇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对本项目的选址态度;

② 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 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 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 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并请注明“ (略) (略) 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意见”。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 (略) 晋安区 (略)

2023年5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 (略) (略) 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若您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请参与公众调查,谢谢您的支持。

(一)建设项目概要

(略) (略) 建设工程项 (略) 晋安区鼓山镇鼓一村212号,一期建设1栋门诊医技综合楼,建筑面积为7026.66㎡、地下室496㎡。二期建设1栋病房医技综合楼、1栋制氧机房和2座连廊,总建筑面积为25842.66㎡(含地下室),地上建筑面积17392.66㎡(含架空连廊351.2㎡),地下建筑面积8450㎡。新建1栋病房医技综合楼、1栋制氧机房和2座连廊。一期不设病床,二期设置病床196张。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晋安区 (略)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晋安区鼓山镇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对本项目的选址态度;

② 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 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 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 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并请注明“ (略) (略) 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意见”。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 (略) 晋安区 (略)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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