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三禾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三禾化学科技有限公司5000t/a乙二醇苯醚、8000t/a脂肪醇聚醚、8000t/a壬基酚聚氧乙烯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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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三禾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三禾化学科技有限公司5000t/a乙二醇苯醚、8000t/a脂肪醇聚醚、8000t/a壬基酚聚氧乙烯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安徽 (略) 5000t/a*二醇苯醚、8000t/a脂肪醇聚醚、8000t/a壬基酚聚氧*烯单氧*烯醚、5000t/a苯*烯基苯酚聚氧*烯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安徽 (略) 5000t/a*二醇苯醚、8000t/a脂肪醇聚醚、8000t/a壬基酚聚氧*烯单氧*烯醚、5000t/a苯*烯基苯酚聚氧*烯醚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至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受理时间: 2023年04月11日
项目概况: 安徽 (略) 5000t/a*二醇苯醚、8000t/a脂肪醇聚醚、8000t/a壬基酚聚氧*烯单氧*烯醚、5000t/a苯*烯基苯酚聚氧*烯醚建设项目位于位于池州东至化工园安徽 (略) 现有厂区内。项目利用厂区现有1#生产车间空余位置,建设8000吨/年脂肪醇聚醚生产装置、8000吨/年壬基酚聚氧*烯单氧*烯醚生产装置和5000吨/年苯*烯基苯酚聚氧*烯醚生产装置;拆除2#生产车间内*烯酸羟*酯生产装置,将原5000吨*烯酸羟*酯生产装置改建为5000吨/年*二醇苯醚生产装置,依托现有公辅设施,配套建设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53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7.66%。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2年3月17日以池经信技术〔2022〕39号文对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主体工程:(1)依托厂区现有1#生产车间空余位置,新增反应釜、灌装机等设备,新建1套8000t/a脂肪醇聚醚生产装置、1套8000t/a壬基酚聚氧*烯单氧*烯醚生产装置、1套5000t/a苯*烯基苯酚聚氧*烯醚生产装置。(2)依托厂区现有2#生产车间,拆除现有*烯酸羟*酯生产装置,依托部分生产设备,新增反应釜、精馏塔等设备,建设1套5000t/a*二醇苯醚生产装置。(二)公辅及储运工程:(1)依托现有综合办公楼,将现有控制、分析楼改造为分析楼,新建控制室、机修备件库等;(2)依托园区供水、供电、供热系统,循环水系统由现有300m3/h扩建至600m3/h;(3)依托现有制冷、供气系统等,新增1套50m3/h制氮装置;(4)依托现有罐区一和罐区二,对罐区三进行扩建,新增1台150m3苯*烯储罐和1台150 m3苯酚储罐,对罐区四进行调整,拆除现有1台50m3盐酸储罐,新增1台100m3壬基酚储罐和1台100m3脂肪醇储罐;依托现有*类仓库和*类仓库。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1#车间脂肪醇聚醚、壬基酚聚氧*烯单氧*烯醚和苯*烯基苯酚聚氧*烯醚生产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和2#车间*二醇苯醚生产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气液分离器+RTO焚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的不低于2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同时对厂区现有*烯酸羟*酯、聚*二醇、抗静电剂SN和乳化剂S-80生产装置有机废气(不含氯废气)处理措施进行优化调整,由原来的“二级水喷淋+气液分离器+一级碳纤维吸附脱附+一级蜂窝炭吸附”调整为“二级水喷淋+气液分离器+RTO焚烧”设施处理,原DA001排气筒拆除。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中排放限值和表5特别排放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和表6中特别排放限值中相对严值;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污水管网可视化设计。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物料真空脱水废水)、废气喷淋置换水、生活废水、设备清洗水、循环冷却水系统置换排水等。其中工艺废水和废气喷淋置换水经二级树脂吸附装置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混合调节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东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0m3/d,处理工艺为“高效厌氧+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二沉”。(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蒸馏釜残、废包装袋/桶、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树脂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25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没有附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环保窗口受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6-*电子邮箱: *@*q.com

信息来源:http://**:8077/HPSP2Show.aspx?CaseNo=48aff186-6ec5-46f5-8dae-9b8879ad1a52&type=0&InstanceId=02bc6239-6d54-46a3-80a6-ef1384f8c78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安徽 (略) 5000t/a*二醇苯醚、8000t/a脂肪醇聚醚、8000t/a壬基酚聚氧*烯单氧*烯醚、5000t/a苯*烯基苯酚聚氧*烯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安徽 (略) 5000t/a*二醇苯醚、8000t/a脂肪醇聚醚、8000t/a壬基酚聚氧*烯单氧*烯醚、5000t/a苯*烯基苯酚聚氧*烯醚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至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受理时间: 2023年04月11日
项目概况: 安徽 (略) 5000t/a*二醇苯醚、8000t/a脂肪醇聚醚、8000t/a壬基酚聚氧*烯单氧*烯醚、5000t/a苯*烯基苯酚聚氧*烯醚建设项目位于位于池州东至化工园安徽 (略) 现有厂区内。项目利用厂区现有1#生产车间空余位置,建设8000吨/年脂肪醇聚醚生产装置、8000吨/年壬基酚聚氧*烯单氧*烯醚生产装置和5000吨/年苯*烯基苯酚聚氧*烯醚生产装置;拆除2#生产车间内*烯酸羟*酯生产装置,将原5000吨*烯酸羟*酯生产装置改建为5000吨/年*二醇苯醚生产装置,依托现有公辅设施,配套建设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53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7.66%。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2年3月17日以池经信技术〔2022〕39号文对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主体工程:(1)依托厂区现有1#生产车间空余位置,新增反应釜、灌装机等设备,新建1套8000t/a脂肪醇聚醚生产装置、1套8000t/a壬基酚聚氧*烯单氧*烯醚生产装置、1套5000t/a苯*烯基苯酚聚氧*烯醚生产装置。(2)依托厂区现有2#生产车间,拆除现有*烯酸羟*酯生产装置,依托部分生产设备,新增反应釜、精馏塔等设备,建设1套5000t/a*二醇苯醚生产装置。(二)公辅及储运工程:(1)依托现有综合办公楼,将现有控制、分析楼改造为分析楼,新建控制室、机修备件库等;(2)依托园区供水、供电、供热系统,循环水系统由现有300m3/h扩建至600m3/h;(3)依托现有制冷、供气系统等,新增1套50m3/h制氮装置;(4)依托现有罐区一和罐区二,对罐区三进行扩建,新增1台150m3苯*烯储罐和1台150 m3苯酚储罐,对罐区四进行调整,拆除现有1台50m3盐酸储罐,新增1台100m3壬基酚储罐和1台100m3脂肪醇储罐;依托现有*类仓库和*类仓库。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1#车间脂肪醇聚醚、壬基酚聚氧*烯单氧*烯醚和苯*烯基苯酚聚氧*烯醚生产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和2#车间*二醇苯醚生产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气液分离器+RTO焚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的不低于2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同时对厂区现有*烯酸羟*酯、聚*二醇、抗静电剂SN和乳化剂S-80生产装置有机废气(不含氯废气)处理措施进行优化调整,由原来的“二级水喷淋+气液分离器+一级碳纤维吸附脱附+一级蜂窝炭吸附”调整为“二级水喷淋+气液分离器+RTO焚烧”设施处理,原DA001排气筒拆除。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中排放限值和表5特别排放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和表6中特别排放限值中相对严值;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污水管网可视化设计。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物料真空脱水废水)、废气喷淋置换水、生活废水、设备清洗水、循环冷却水系统置换排水等。其中工艺废水和废气喷淋置换水经二级树脂吸附装置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混合调节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东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0m3/d,处理工艺为“高效厌氧+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二沉”。(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蒸馏釜残、废包装袋/桶、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树脂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25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没有附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环保窗口受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6-*电子邮箱: *@*q.com

信息来源:http://**:8077/HPSP2Show.aspx?CaseNo=48aff186-6ec5-46f5-8dae-9b8879ad1a52&type=0&InstanceId=02bc6239-6d54-46a3-80a6-ef1384f8c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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