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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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 (略) 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重要要求,认真落实《 (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根据《 (略)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运政办发电〔2023〕3号)和《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万政办发〔2023〕14号)要求,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不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含有违反优化营商环境、 (略) 场主体公平竞争和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与“放管服”改革决策不一致等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县政府审定后,决定对清理出的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宣布失效。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万荣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5日

  附件

  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 号

  发文机关

  文 件 名 称

  起草或实施单位

  2023年

  清理情况

  1

  万政办发〔2003〕106号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城镇公共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

  县人社局

  废止

  2

  万政发〔2008〕13号

  县政府

  《关于建立农民工资保障金制度的实施办法》

  县人社局

  废止

  3

  万政发〔2008〕16号

  县政府

  《万荣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县人社局

  废止

  4

  万政办发〔2009〕179号

  县政府办公室

  《万荣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县人社局

  废止

  5

  万政发〔2011〕28号

  县政府

  《万荣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县人社局

  废止

  6

  万政办发〔2014〕93号

  县政府办公室

  《万荣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县民政局

  废止

  7

  万政发办〔2015〕57号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县城区域内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县公安局

  废止

  8

  万政发〔2016〕9号

  县政府

  《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县公安局

  废止

  9

  万政发〔2016〕65号

  县政府

  《关于印发万荣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

  (原畜牧局)

  废止

  10

  万政办发〔2016〕172号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荣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县行政审批局

  (原经管局)

  废止

  11

  万政办发〔2019〕25号

  县政府办公室

  《万荣县2019年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万荣县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万荣县VOCs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县生态环境分局

  宣布失效

  12

  万政办发〔2019〕26号

  县政府办公室

  《万荣县水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

  县水利局

  宣布失效

  13

  万政办发〔2019〕34号

  县政府办公室

  《万荣县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县生态环境分局

  宣布失效

  14

  万政办发〔2019〕38号

  县政府办公室

  《万荣县深化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县交通运输局

  宣布失效

  15

  万政办发〔2020〕66号

  县政府办公室

  《万荣县禁食在养野生动物补偿处置工作方案》

  县林业局

  宣布失效

  16

  万政办发〔2021〕7号

  县政府办公室

  《万荣县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县住建局

  宣布失效

  17

  万政发〔2021〕12号

  县政府

  《关于支持废钢铁综合利用行业发展实施办法(暂行)》

  县工科局

  废止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 (略) 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重要要求,认真落实《 (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根据《 (略)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运政办发电〔2023〕3号)和《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万政办发〔2023〕14号)要求,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不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含有违反优化营商环境、 (略) 场主体公平竞争和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与“放管服”改革决策不一致等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县政府审定后,决定对清理出的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宣布失效。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万荣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5日

  附件

  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 号

  发文机关

  文 件 名 称

  起草或实施单位

  2023年

  清理情况

  1

  万政办发〔2003〕106号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城镇公共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

  县人社局

  废止

  2

  万政发〔2008〕13号

  县政府

  《关于建立农民工资保障金制度的实施办法》

  县人社局

  废止

  3

  万政发〔2008〕16号

  县政府

  《万荣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县人社局

  废止

  4

  万政办发〔2009〕179号

  县政府办公室

  《万荣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县人社局

  废止

  5

  万政发〔2011〕28号

  县政府

  《万荣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县人社局

  废止

  6

  万政办发〔2014〕93号

  县政府办公室

  《万荣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县民政局

  废止

  7

  万政发办〔2015〕57号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县城区域内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县公安局

  废止

  8

  万政发〔2016〕9号

  县政府

  《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县公安局

  废止

  9

  万政发〔2016〕65号

  县政府

  《关于印发万荣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

  (原畜牧局)

  废止

  10

  万政办发〔2016〕172号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荣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县行政审批局

  (原经管局)

  废止

  11

  万政办发〔2019〕25号

  县政府办公室

  《万荣县2019年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万荣县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万荣县VOCs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县生态环境分局

  宣布失效

  12

  万政办发〔2019〕26号

  县政府办公室

  《万荣县水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

  县水利局

  宣布失效

  13

  万政办发〔2019〕34号

  县政府办公室

  《万荣县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县生态环境分局

  宣布失效

  14

  万政办发〔2019〕38号

  县政府办公室

  《万荣县深化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县交通运输局

  宣布失效

  15

  万政办发〔2020〕66号

  县政府办公室

  《万荣县禁食在养野生动物补偿处置工作方案》

  县林业局

  宣布失效

  16

  万政办发〔2021〕7号

  县政府办公室

  《万荣县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县住建局

  宣布失效

  17

  万政发〔2021〕12号

  县政府

  《关于支持废钢铁综合利用行业发展实施办法(暂行)》

  县工科局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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