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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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

根据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略) 令第739号,2021年6月1日实施)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略) 场监管总局令第54号,2022年5月1日施行)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动态调整政务事项目录的要求,州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23年5月1日起,恢复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办理发放《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纳入“甘肃政务服务网”系统。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临夏州辖区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需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选择临夏州→州市场监管局,在“其他行政权力”项下,点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网上提交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资料(第七项除外),即完成经营备案,获取经营备案编号。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公布的公告》(2021年第86号),经营以下13种医疗器械可免于备案:电子血压计、水银血压表、无菌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脱脂棉纱布、避孕套、避孕帽、电动轮椅、手动轮椅、血糖分析仪、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血糖试纸)、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测试剂(妊娠诊断试纸)、促黄体生成素检测试剂(排卵检测试纸)。

特此公告!


临夏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

根据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略) 令第739号,2021年6月1日实施)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略) 场监管总局令第54号,2022年5月1日施行)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动态调整政务事项目录的要求,州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23年5月1日起,恢复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办理发放《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纳入“甘肃政务服务网”系统。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临夏州辖区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需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选择临夏州→州市场监管局,在“其他行政权力”项下,点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网上提交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资料(第七项除外),即完成经营备案,获取经营备案编号。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公布的公告》(2021年第86号),经营以下13种医疗器械可免于备案:电子血压计、水银血压表、无菌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脱脂棉纱布、避孕套、避孕帽、电动轮椅、手动轮椅、血糖分析仪、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血糖试纸)、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测试剂(妊娠诊断试纸)、促黄体生成素检测试剂(排卵检测试纸)。

特此公告!


临夏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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