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丛台区宏鹏建材厂年产300万块免烧砖技改项目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
邯郸市丛台区宏鹏建材厂年产300万块免烧砖技改项目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
2022年12月6日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电话:0310-* | ||||||
通讯地址: (略) 滏东北大街555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丛台区宏鹏建材厂年产300万块免烧砖技改项目 | (略) 丛台区宏鹏建材厂 | (略) 丛台区南吕固乡南吕固村东 | 河北 (略) | (1)项目名称: (略) 丛台区宏鹏建材厂年产300万块免烧砖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丛台区宏鹏建材厂 (3)建设性质:技改。 (4)项目投资: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6%。 (5)建设地点及周边关系 (略) 丛台区南吕固乡南吕固村东。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E114°32"45.996",N36°43"21.720"。 (6)建设内容及规模 技改项目淘汰现有制砖机,依托现有水泥仓、搅拌机、配料机设备,购置安装更高效的制砖机、配料机、搅拌机等设备,将现有年产300万块免烧砖生产线技改为1条便道砖、水泥标砖生产线和1条水泥垫块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100万块便道砖、100万块水泥标砖、100万块水泥垫块,总产能不变。 | 一、施工期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避免和减轻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根据《 (略)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 18 条》(冀建安[2016]27 号)和《 (略) 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20 年 4 月 1 日实施)、《 (略) 2021 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 建质安函﹝2021﹞158 号,建议项目在施工期严格采取如下污染控制措施:建筑物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施工现场的装修垃圾应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施工现场的垃圾运送车辆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监管,明确区域建设期环境保护要求,切实落实好各项减缓尘措施,施工场地产生的废气影响将大大降低,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该影响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二、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SS、氨氮等,全部依托场地内现有卫生设施处理,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明显污染影响。为了减少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方应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 加强检修和维护,尽量杜绝“跑、冒、滴、漏”等问题。 三、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为尽可能地减缓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缓解措施:施工现场应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减少高噪设备的使用时间。严禁在中午 12:00-14:00 和夜间 22:00-次日 6:00 期间施工。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便使每个员工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建设单位需加强监管,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并认真执行各项降噪措施,项目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该影响将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的各种包装材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为了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评价要求项目在施工期应严格采取如下污染控制措施:(1)施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主要为纸质、木质、塑封袋等),收集后全部外售处置,严禁随意堆放、弃置。(2)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入环卫部门指定地方处置,严禁随处堆放。综上所述,施工活动将对本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其影响程度将大大减轻在可接受的水平之内,同时不利影响将随工程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 |
2022年12月6日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电话:0310-* | ||||||
通讯地址: (略) 滏东北大街555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丛台区宏鹏建材厂年产300万块免烧砖技改项目 | (略) 丛台区宏鹏建材厂 | (略) 丛台区南吕固乡南吕固村东 | 河北 (略) | (1)项目名称: (略) 丛台区宏鹏建材厂年产300万块免烧砖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丛台区宏鹏建材厂 (3)建设性质:技改。 (4)项目投资: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6%。 (5)建设地点及周边关系 (略) 丛台区南吕固乡南吕固村东。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E114°32"45.996",N36°43"21.720"。 (6)建设内容及规模 技改项目淘汰现有制砖机,依托现有水泥仓、搅拌机、配料机设备,购置安装更高效的制砖机、配料机、搅拌机等设备,将现有年产300万块免烧砖生产线技改为1条便道砖、水泥标砖生产线和1条水泥垫块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100万块便道砖、100万块水泥标砖、100万块水泥垫块,总产能不变。 | 一、施工期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避免和减轻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根据《 (略)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 18 条》(冀建安[2016]27 号)和《 (略) 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20 年 4 月 1 日实施)、《 (略) 2021 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 建质安函﹝2021﹞158 号,建议项目在施工期严格采取如下污染控制措施:建筑物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施工现场的装修垃圾应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施工现场的垃圾运送车辆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监管,明确区域建设期环境保护要求,切实落实好各项减缓尘措施,施工场地产生的废气影响将大大降低,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该影响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二、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SS、氨氮等,全部依托场地内现有卫生设施处理,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明显污染影响。为了减少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方应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 加强检修和维护,尽量杜绝“跑、冒、滴、漏”等问题。 三、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为尽可能地减缓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缓解措施:施工现场应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减少高噪设备的使用时间。严禁在中午 12:00-14:00 和夜间 22:00-次日 6:00 期间施工。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便使每个员工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建设单位需加强监管,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并认真执行各项降噪措施,项目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该影响将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的各种包装材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为了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评价要求项目在施工期应严格采取如下污染控制措施:(1)施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主要为纸质、木质、塑封袋等),收集后全部外售处置,严禁随意堆放、弃置。(2)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入环卫部门指定地方处置,严禁随处堆放。综上所述,施工活动将对本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其影响程度将大大减轻在可接受的水平之内,同时不利影响将随工程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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