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建设工程竣工电子档案报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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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建设工程竣工电子档案报送的通知

雅安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略) 城建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档案有序移交和管理,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9)、《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07)、《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158—2011)等规范要求,2023年5月1日起各建设 (略) 消防和城建档案服务中心( (略) 城建档案馆)报送建设工程纸质档案移交的同时,一并报送符合要求的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现将做好建设工程竣工电子档案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略) 消防和城建档案服务中心负责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统一管理、检查、指导和接收。对纸质、电子档案验收合格后, (略) 消防和城建档案服务中心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纸质、电子档案方可进馆。

二、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移交等负总责。工程开工前,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应当就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形成、整理和移交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明确职责任务。

三、建设工程文件电子档案釆用统一的交换格式和存档格式。纸质档案数字化转换应在纸质档案整理完毕、 (略) 消防和城建档案服务中心检查审核符合归档要求后进行。建设单位将纸质文件制作成电子文件时,必须符合《 (略)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移交标准要求》(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略)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移交标准要求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4日

雅安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略) 城建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档案有序移交和管理,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9)、《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07)、《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158—2011)等规范要求,2023年5月1日起各建设 (略) 消防和城建档案服务中心( (略) 城建档案馆)报送建设工程纸质档案移交的同时,一并报送符合要求的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现将做好建设工程竣工电子档案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略) 消防和城建档案服务中心负责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统一管理、检查、指导和接收。对纸质、电子档案验收合格后, (略) 消防和城建档案服务中心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纸质、电子档案方可进馆。

二、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移交等负总责。工程开工前,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应当就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形成、整理和移交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明确职责任务。

三、建设工程文件电子档案釆用统一的交换格式和存档格式。纸质档案数字化转换应在纸质档案整理完毕、 (略) 消防和城建档案服务中心检查审核符合归档要求后进行。建设单位将纸质文件制作成电子文件时,必须符合《 (略)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移交标准要求》(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略)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移交标准要求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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