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3年5月4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洗煤厂二次浮选工艺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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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3年5月4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洗煤厂二次浮选工艺改造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3年5月4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国家能源集团 (略) 骆驼山洗煤厂二次浮选工艺改造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5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

通讯地址: (略) 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综合窗口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国家能源集团 (略) 骆驼山洗煤厂二次浮选工艺改造项目

(略) 海勃湾区千里山工 (略) 海强 (略)

国家能源集团 (略) 骆驼山洗煤厂

内蒙古中昱 (略)

建设内容:拟在主厂房北侧场地进行改扩建,新建二次浮选车间(内含变压器室、低压配电室和压风机房),对项目配套的生产系统、生产辅助系统进行改造,同时完善和修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被破坏的路面、硬化区域及建(构)筑物的结构等,建成后与原有车间连为一体。本项目总投资1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6%。

(1)废气

项目为湿加工,粉尘不外扬;新建浮选车间三层采用 2 台轴流风机通风,其他层采用自然通风;在变、配电室内,设置导流风罩和2台轴流风机;对于物料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本项目运营单位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对运输车辆在厂区内行驶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对厂区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并对路面不定期洒水降尘。

为降低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采取以下措施:

①输送廊道全部采用封闭式廊道,并在装载点等产尘处设洒水抑尘装置;

②物料运输过程中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采取加强车辆管理措施,限定运输车辆在厂内的行驶速度,车辆运输过程必须加盖蓬布,不应超载;厂区道路全部进行硬化,对路面实施洒水抑尘、并配专人清扫;在厂区入口处设车辆冲洗装置减少运输过程道路扬尘污染。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员工由现有项目中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产生。生产废水主要来自室内冲洗排出的废水,室内冲洗废水经地面排水明沟收集至集水坑内,再由设于集水坑内的排污泵将废水加压送至主厂房煤泥水系统,进行回收处理,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浓缩机、水泵、矿浆预处理器、风机等设备运行及交通运输将产生噪声,设备本身噪声级在75~9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密闭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噪声被控制在75dB(A)以下。本项目50 米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8008)3 类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由现有项目中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

(2)矸石

技改项目运营期矸石产生量82.02×10 4 t/a,矸石的灰分含量为70.04%,水分含量14.00%。产生的 (略) (略) 负责处置。本项目产生的矸石量约82.02 万 t/a,由于骆驼山洗煤厂未建设排矸场,产生的矸石暂存于矸石仓内,骆驼山洗煤厂设有1个φ12m 的矸石仓,容量1400t。

矸石定期由自卸车 (略) (略) 作为制砖材料。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3年5月4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国家能源集团 (略) 骆驼山洗煤厂二次浮选工艺改造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5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

通讯地址: (略) 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综合窗口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国家能源集团 (略) 骆驼山洗煤厂二次浮选工艺改造项目

(略) 海勃湾区千里山工 (略) 海强 (略)

国家能源集团 (略) 骆驼山洗煤厂

内蒙古中昱 (略)

建设内容:拟在主厂房北侧场地进行改扩建,新建二次浮选车间(内含变压器室、低压配电室和压风机房),对项目配套的生产系统、生产辅助系统进行改造,同时完善和修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被破坏的路面、硬化区域及建(构)筑物的结构等,建成后与原有车间连为一体。本项目总投资1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6%。

(1)废气

项目为湿加工,粉尘不外扬;新建浮选车间三层采用 2 台轴流风机通风,其他层采用自然通风;在变、配电室内,设置导流风罩和2台轴流风机;对于物料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本项目运营单位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对运输车辆在厂区内行驶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对厂区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并对路面不定期洒水降尘。

为降低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采取以下措施:

①输送廊道全部采用封闭式廊道,并在装载点等产尘处设洒水抑尘装置;

②物料运输过程中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采取加强车辆管理措施,限定运输车辆在厂内的行驶速度,车辆运输过程必须加盖蓬布,不应超载;厂区道路全部进行硬化,对路面实施洒水抑尘、并配专人清扫;在厂区入口处设车辆冲洗装置减少运输过程道路扬尘污染。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员工由现有项目中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产生。生产废水主要来自室内冲洗排出的废水,室内冲洗废水经地面排水明沟收集至集水坑内,再由设于集水坑内的排污泵将废水加压送至主厂房煤泥水系统,进行回收处理,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浓缩机、水泵、矿浆预处理器、风机等设备运行及交通运输将产生噪声,设备本身噪声级在75~9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密闭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噪声被控制在75dB(A)以下。本项目50 米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8008)3 类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由现有项目中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

(2)矸石

技改项目运营期矸石产生量82.02×10 4 t/a,矸石的灰分含量为70.04%,水分含量14.00%。产生的 (略) (略) 负责处置。本项目产生的矸石量约82.02 万 t/a,由于骆驼山洗煤厂未建设排矸场,产生的矸石暂存于矸石仓内,骆驼山洗煤厂设有1个φ12m 的矸石仓,容量1400t。

矸石定期由自卸车 (略) (略) 作为制砖材料。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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