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4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东台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5月4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东台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2023年5月4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何氏家禽肉制品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富安镇富北村老村部 |
建设单位 | 何氏家禽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项目概况 | 何氏家禽 (略) 何氏家禽肉制品加工项目在拟定地点( (略) 富安镇富北村老村部)实施建设具有一定的环境可行性。项目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6万元),项目建成后年屠宰家禽2000万只。项目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高能耗设备及工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建设单位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必须逐项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环保要求,确保环境安全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强化废水收集处理,确保不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1)进一步优化项目营运用水和废水处理回用方案,提高废水回用率,最大限度减少新鲜水消耗量和废水排放量。根据“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规划、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严禁生产废水、冲洗废水混入清下水管网。 2)项目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方案。项目屠宰废水、设备地面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 (略) 内污水处理站(采用机械格栅→提升→隔油初沉→精密微滤→调节→溶气气浮→兼氧→接触氧化→二沉工艺,设计处理能力300m3/d)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3m3/d),纯水制备废水及反冲洗废水,蒸汽发生器废水合并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禽类屠宰加工三级 (略) (略) 接管标准后,纳管处理达标后外排。 3、强化废气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1)项目生产中排放的废气须采取分区、分类的收集方式,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效率、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项目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标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标准;待宰区、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间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及表2中相应限制。全厂共设置2根排气筒。 2)科学设计各类废气收集系统,加强运营维护,提高收集效率,尽可能减少无组织外排量。项目所有有废气产生的生产线在安全许可的同时须采用密闭化生产工艺和负压操作措施。加强厂区及周界外绿化,控减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的外排量。 4、合理布局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声源设备采取建筑隔声、消声、减震等有效的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次氯酸钠包装桶等所有危险废物均须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确保转运过程中的环境安全;鸡毛、鸡爪黄皮、污水处理站格栅渣和浮渣、污水处理站废油、污泥、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污水及废气处理药剂包装袋等收集后外售;病死鸡委托专业单位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收集、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各类防渗区域须达到相应的防渗技术要求,确保建设项目不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二、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防治,杜绝一切事故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并确保整改到位,防止生产过程、污染治理设施及固废暂存等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重点关注各类化学品运输、贮存和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管理、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各类危废暂存设施和场所的本质安全设计及规范良性运转、各类危废的处置和转运合法合规性。制订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将本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纳入富 (略) 应急防控体系,实现联防联动。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项目配套建设的事故池容量应充分满足事故应急废水的接纳;事故池正常工况下应空置,保证生产单元发生事故时,泄露物料或消防、冲洗废水能迅速、安全地集中到事故池,进行必要的处理。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停产,并立即关闭雨水(消防废水)管道阀门,使厂区内事故废水汇入事故池,待完成收集池内废水处置后方可恢复生产。 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三、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四、根据环评结论,本项目应分别以待宰区、屠宰车间及污水处理站边界外50米形成的包络线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如有居民,项目须在居民拆迁到位后方可投产。 (略) 富安镇人民政府应强化规划管理,今后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建各类环境敏感目标。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六、建设单位应当对本项目涉及的污染防治设施、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本质安全负责,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纳入安全评价。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1、建设单位于2022年12月08日-2022年12月1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进行了报告书全本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项目服务科于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2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进行报告书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项目代码 | 2105-*-89-01-*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 (略) 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15-*
邮箱:*@*63.com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2023年5月4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何氏家禽肉制品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富安镇富北村老村部 |
建设单位 | 何氏家禽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项目概况 | 何氏家禽 (略) 何氏家禽肉制品加工项目在拟定地点( (略) 富安镇富北村老村部)实施建设具有一定的环境可行性。项目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6万元),项目建成后年屠宰家禽2000万只。项目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高能耗设备及工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建设单位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必须逐项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环保要求,确保环境安全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强化废水收集处理,确保不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1)进一步优化项目营运用水和废水处理回用方案,提高废水回用率,最大限度减少新鲜水消耗量和废水排放量。根据“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规划、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严禁生产废水、冲洗废水混入清下水管网。 2)项目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方案。项目屠宰废水、设备地面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 (略) 内污水处理站(采用机械格栅→提升→隔油初沉→精密微滤→调节→溶气气浮→兼氧→接触氧化→二沉工艺,设计处理能力300m3/d)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3m3/d),纯水制备废水及反冲洗废水,蒸汽发生器废水合并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禽类屠宰加工三级 (略) (略) 接管标准后,纳管处理达标后外排。 3、强化废气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1)项目生产中排放的废气须采取分区、分类的收集方式,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效率、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项目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标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标准;待宰区、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间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及表2中相应限制。全厂共设置2根排气筒。 2)科学设计各类废气收集系统,加强运营维护,提高收集效率,尽可能减少无组织外排量。项目所有有废气产生的生产线在安全许可的同时须采用密闭化生产工艺和负压操作措施。加强厂区及周界外绿化,控减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的外排量。 4、合理布局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声源设备采取建筑隔声、消声、减震等有效的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次氯酸钠包装桶等所有危险废物均须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确保转运过程中的环境安全;鸡毛、鸡爪黄皮、污水处理站格栅渣和浮渣、污水处理站废油、污泥、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污水及废气处理药剂包装袋等收集后外售;病死鸡委托专业单位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收集、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各类防渗区域须达到相应的防渗技术要求,确保建设项目不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二、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防治,杜绝一切事故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并确保整改到位,防止生产过程、污染治理设施及固废暂存等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重点关注各类化学品运输、贮存和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管理、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各类危废暂存设施和场所的本质安全设计及规范良性运转、各类危废的处置和转运合法合规性。制订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将本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纳入富 (略) 应急防控体系,实现联防联动。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项目配套建设的事故池容量应充分满足事故应急废水的接纳;事故池正常工况下应空置,保证生产单元发生事故时,泄露物料或消防、冲洗废水能迅速、安全地集中到事故池,进行必要的处理。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停产,并立即关闭雨水(消防废水)管道阀门,使厂区内事故废水汇入事故池,待完成收集池内废水处置后方可恢复生产。 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三、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四、根据环评结论,本项目应分别以待宰区、屠宰车间及污水处理站边界外50米形成的包络线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如有居民,项目须在居民拆迁到位后方可投产。 (略) 富安镇人民政府应强化规划管理,今后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建各类环境敏感目标。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六、建设单位应当对本项目涉及的污染防治设施、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本质安全负责,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纳入安全评价。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1、建设单位于2022年12月08日-2022年12月1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进行了报告书全本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项目服务科于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2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进行报告书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项目代码 | 2105-*-89-01-*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 (略) 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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