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2023年度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仙游县2023年度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 (略) 仙游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仙游县2023年度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三)项目内容和要求:
1.项目内容
充分运用仙游县相关部门完成的《仙游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成果,完成35村《仙游县2023年度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内容包括菜溪乡象星村溪边村,钟山镇新莲村,社硎乡社硎村,园庄镇园庄社区、义路村,游洋镇天马村、游洋村,书峰乡四黄村,石苍乡石苍村,郊尾镇沙溪村、阳谷村,枫亭镇学士社区、霞街社区、霞桥社区、铺头社区、建国村、九社村、辉煌村、海滨村、海安村、锦湖村、耕丰村、秀峰村,赖店镇象岭村、锦田村、樟林村、岐山村、罗峰村、龙兴村、山尾村、玉山村、玉墩村、留仙村、土山村等35个村。
2.项目要求
(1)方案编制及实施创建要求。按照仙游县菜溪乡、钟山镇、社硎乡、园庄镇、游洋镇、书峰乡、石苍乡、郊尾镇、枫亭镇、赖店镇实际情况,根据《 (略) 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农污提升办[2023]2号)的文件要求,明确工程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完成时限和项目责任单位;对照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村庄不同区位、农村人口聚集程度和污水产排特点、环境管理要求、强化项目过程监管,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等因素,因地制宜,编制实施方案。
(2)为了保证编写质量,本次选取赖店镇玉墩村、书峰乡四黄村作为本次方案试点编写,各投标人需对这两个村分别编写一份实施方案,方案随投标报价一并上报。
(3)项目完成要求。本项目限定于2023年6月10日之前完成并通过专家审查。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0万元。
(五)中标方式:本项目以综合分最高中标形式确定中标单位,试点实施方案(赖店镇玉墩村、书峰乡四黄村)和项目报价各占50分。(若有2家及以上综合分相同以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方)。项目报价含所有费用。
(六)项目付款方式: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实施方案、专家审查、县政府发文后,一次性付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齐全有效;
2.有完成过政府部门农村污水实施方案编制案例,需提供1个案例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三、投标文件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二)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三)案例合同复印件及项目完成证明;
(四)方案需符合招标公告内容和要求;
(五)报价单(签名盖章);
(六)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投标人代表身份复印证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材料都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其他说明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3年5月10日17:30前将投标文件邮送到:仙游县鲤城街道八二五北街555号(仙游生态环境局水质提升办公室),逾期不予接受。
联系人:方宇杰,联系电话:*。
(略) 仙游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 (略) 仙游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仙游县2023年度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三)项目内容和要求:
1.项目内容
充分运用仙游县相关部门完成的《仙游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成果,完成35村《仙游县2023年度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内容包括菜溪乡象星村溪边村,钟山镇新莲村,社硎乡社硎村,园庄镇园庄社区、义路村,游洋镇天马村、游洋村,书峰乡四黄村,石苍乡石苍村,郊尾镇沙溪村、阳谷村,枫亭镇学士社区、霞街社区、霞桥社区、铺头社区、建国村、九社村、辉煌村、海滨村、海安村、锦湖村、耕丰村、秀峰村,赖店镇象岭村、锦田村、樟林村、岐山村、罗峰村、龙兴村、山尾村、玉山村、玉墩村、留仙村、土山村等35个村。
2.项目要求
(1)方案编制及实施创建要求。按照仙游县菜溪乡、钟山镇、社硎乡、园庄镇、游洋镇、书峰乡、石苍乡、郊尾镇、枫亭镇、赖店镇实际情况,根据《 (略) 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农污提升办[2023]2号)的文件要求,明确工程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完成时限和项目责任单位;对照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村庄不同区位、农村人口聚集程度和污水产排特点、环境管理要求、强化项目过程监管,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等因素,因地制宜,编制实施方案。
(2)为了保证编写质量,本次选取赖店镇玉墩村、书峰乡四黄村作为本次方案试点编写,各投标人需对这两个村分别编写一份实施方案,方案随投标报价一并上报。
(3)项目完成要求。本项目限定于2023年6月10日之前完成并通过专家审查。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0万元。
(五)中标方式:本项目以综合分最高中标形式确定中标单位,试点实施方案(赖店镇玉墩村、书峰乡四黄村)和项目报价各占50分。(若有2家及以上综合分相同以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方)。项目报价含所有费用。
(六)项目付款方式: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实施方案、专家审查、县政府发文后,一次性付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齐全有效;
2.有完成过政府部门农村污水实施方案编制案例,需提供1个案例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三、投标文件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二)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三)案例合同复印件及项目完成证明;
(四)方案需符合招标公告内容和要求;
(五)报价单(签名盖章);
(六)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投标人代表身份复印证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材料都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其他说明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3年5月10日17:30前将投标文件邮送到:仙游县鲤城街道八二五北街555号(仙游生态环境局水质提升办公室),逾期不予接受。
联系人:方宇杰,联系电话:*。
(略) 仙游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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