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城东港区沿江工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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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城东港区沿江工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

濂溪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西 (略) 编制《 (略) 城东港区沿江工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范性要求,现将本规划公众参与事项公布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 (略) 城东港区沿江工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及产业定位:本次规划范围为东起磐石水泥厂,南接杭瑞高速,西至金安组团和三号工业园组团,北以长江为界,总用地面积约10.53km2。

产业定位:园区产业定位为以绿色食品、临港物流为主,以材料制造、轻工机械为辅。打造城东港区临港物流中心、 (略) 绿色食品产业基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

二、规划可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水污染:主要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治理后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大气污染:主要为工艺废气,经治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污染:工业噪声主要来自工业企业的机械设备噪声;交通噪声主要为域内道路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主要为娱乐场所音响设备、 (略) 和沿街摊贩噪声、 (略) 场噪声等。

固废污染:主要为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

生态影响:主要是开发建设过程中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土地占用与植被破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求

水污染环保措施:加强点源管理,实行源头控制;实行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园区企业废水接管要求;鼓励区内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用水系统、串联用水系统,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等。

大气污染保护措施:优化能源结构利用,采用天然气、电源等清洁能源,积极扶持和推进太阳能的开发与利用,提高能源利用率,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园区工艺废气达标排放;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合理建设布局,加强环境管理,实施总量控制,加强排污限额管理,实行排污许可证有偿转让制度,从源头减少工业废气污染;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综合治理,合理布置绿化区域,扩大绿化面积,控制道路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

噪声污染保护措施: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加强绿化,建设低噪声路面,设置敏感建筑物噪声防护,加强交通噪声管理;合理布局产业分布,控制工业噪声源,加强工业噪声管理;限制施工设备和施工时间,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施工噪声综合治理;合理规划商业网点,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治理管理与监督。

固废污染保护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其中部分有用成分后进行卫生填埋;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处置;建筑垃圾采取分渠道、分类回收,进行综合利用。

生态保护措施:控制开发建设对土地占用及植被破坏,强化工业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开展“退二进三”企业用地土壤整治,加强循环经济及生态园区建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略) 城东港区沿江工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要求。虽然规划实施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带来轻微的影响,但只要区域不断完善规划方案,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规划调整方案、环境保措施推荐方案、循环经济建设方案和环境管理规划以加强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 (略) 城东港区沿江工业基地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下方链接网址:http://**,提取码:bqia。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在本公示10天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规划组织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评价单位:江西 (略) ;

单位地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盛科技园;

联系人:皮武平;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com。

规划组织单位:濂溪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 (略) 濂溪区姑塘镇白鹿大道1号;

联系人:甘志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26.com。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规划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规划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本 (略) 濂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上进行公告。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规划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http://**,提取码:bqia。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本规划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规划组织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时间为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濂溪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4日

濂溪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西 (略) 编制《 (略) 城东港区沿江工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范性要求,现将本规划公众参与事项公布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 (略) 城东港区沿江工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及产业定位:本次规划范围为东起磐石水泥厂,南接杭瑞高速,西至金安组团和三号工业园组团,北以长江为界,总用地面积约10.53km2。

产业定位:园区产业定位为以绿色食品、临港物流为主,以材料制造、轻工机械为辅。打造城东港区临港物流中心、 (略) 绿色食品产业基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

二、规划可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水污染:主要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治理后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大气污染:主要为工艺废气,经治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污染:工业噪声主要来自工业企业的机械设备噪声;交通噪声主要为域内道路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主要为娱乐场所音响设备、 (略) 和沿街摊贩噪声、 (略) 场噪声等。

固废污染:主要为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

生态影响:主要是开发建设过程中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土地占用与植被破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求

水污染环保措施:加强点源管理,实行源头控制;实行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园区企业废水接管要求;鼓励区内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用水系统、串联用水系统,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等。

大气污染保护措施:优化能源结构利用,采用天然气、电源等清洁能源,积极扶持和推进太阳能的开发与利用,提高能源利用率,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园区工艺废气达标排放;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合理建设布局,加强环境管理,实施总量控制,加强排污限额管理,实行排污许可证有偿转让制度,从源头减少工业废气污染;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综合治理,合理布置绿化区域,扩大绿化面积,控制道路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

噪声污染保护措施: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加强绿化,建设低噪声路面,设置敏感建筑物噪声防护,加强交通噪声管理;合理布局产业分布,控制工业噪声源,加强工业噪声管理;限制施工设备和施工时间,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施工噪声综合治理;合理规划商业网点,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治理管理与监督。

固废污染保护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其中部分有用成分后进行卫生填埋;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处置;建筑垃圾采取分渠道、分类回收,进行综合利用。

生态保护措施:控制开发建设对土地占用及植被破坏,强化工业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开展“退二进三”企业用地土壤整治,加强循环经济及生态园区建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略) 城东港区沿江工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要求。虽然规划实施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带来轻微的影响,但只要区域不断完善规划方案,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规划调整方案、环境保措施推荐方案、循环经济建设方案和环境管理规划以加强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 (略) 城东港区沿江工业基地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下方链接网址:http://**,提取码:bqia。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在本公示10天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规划组织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评价单位:江西 (略) ;

单位地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盛科技园;

联系人:皮武平;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com。

规划组织单位:濂溪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 (略) 濂溪区姑塘镇白鹿大道1号;

联系人:甘志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26.com。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规划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规划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本 (略) 濂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上进行公告。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规划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http://**,提取码:bqia。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本规划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规划组织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时间为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濂溪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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