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小郭沟干法赤泥库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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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小郭沟干法赤泥库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新环审[2023]001 号

关于对 洛阳 (略) 小郭沟干法赤泥

库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 书 的批复

洛阳 (略) :

你公司委托 (略) 编制的《洛阳香江万

(略) 小郭沟干法赤泥库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的分析结论、

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已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新安县人民

政府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洛阳 (略) 小郭沟干法赤泥库二期

工程是在小郭沟干法赤泥库一期工程堆存面的基础上堆存

赤泥,随着堆存点逐步升高,新增占地 562 亩,新增有效库

容 1790 万立方米,使用年限 14.9 年。建设完成后,小郭沟

干法赤泥库总有效库容 2232.75 万 m3,服务年限 18.6a,赤

泥处理量 144 万 t/a。其中初期坝、拦挡坝、上库道路、排

洪设施(排水井+排水涵洞)、坝下回水系统、排渗系统、

观测设施、赤泥输送及脱水设施、地下水监测井等均依托已

建成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一期工程,新增建设内容主要有

二期工程库区防渗设施和南、北侧副坝,其中南、北副坝均

为碾压均质土坝,坝顶最大标高均为 460m,坝顶宽度 6m,

南副坝最大坝高 19m,北副坝最大坝高 16m;二期工程与一

期工程工艺技术相同,均为干法堆存库,洛阳香江万基铝业

有限公司氧化铝厂 120 万 t/a 氧化铝项目产生的赤泥经压滤

机脱水处理后由皮带送往赤泥库区,压滤后的滤液经回水管

道返回生产系统循环使用,赤泥尾矿分区域堆放。项目总投

资 1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700 万元。

二、我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书》,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

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其它建设审批手续,请

按有关程序办理。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

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

措施、生态恢复措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生态恢复措施应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

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恢复措施有效运行。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

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

措施、生态恢复措施。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及生态恢复措施。建设期应尽量

少破坏植被,对开挖的土石方应尽快回填利用,必须作好科

学、高效、安全的水土流失防护等措施;运行期和服务期满

后,对裸露地表恢复植被、赤泥库的闭库、覆土绿化、实施

水保方案等措施植被覆盖率基本恢复到现状水平。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期要严格落实《新

安县 2022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

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新环攻坚〔2022〕2 号)等的相

关规定,施工工地必须落实“七个百分百”,采取洒水降尘

措施,大风天气禁止作业,施工作业面采取动态和静态洒水

抑尘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出入车辆清洗、道路定期清

扫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运行期主要为赤泥堆场的扬尘,

库区需配备洒水车,用于库区内及运输道路的洒水抑尘,同

时需对达到堆积高程的区域进行覆土绿化,减少堆体裸露面

积,避免起尘,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对环境

空气影响较小。

3、落实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建设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

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机械设备冲洗等产生的生产废水。其中

生活污水外运肥田,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

排。运行期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生产废水全部返回氧化铝厂使用,不外排,不进入地表水体。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期选用低噪声的作业

机械,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和安排作业时间,噪声应满足《建

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排放

限值。服务期不新增高噪声设备,无新增工业噪声污染产生。

5、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期剥离的

表层耕植土及弃方在赤泥库两侧边沟临时堆存,用于植被恢

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当地环

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统一处置。运行期间不新增劳动定员,

不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工业固体废物为氧化铝厂产生的赤

泥,均妥善堆存于库内,无固废外排。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控监测计划,定期开展

环境空气、地下水、地表水监测。

(四)你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确保

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五、本项目不涉及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六、该项目在下一步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环保“三

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新安产业区环境监察中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

管理工,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新安县环境保护局

二 0 二三年五月四日



新环审[2023]001 号

关于对 洛阳 (略) 小郭沟干法赤泥

库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 书 的批复

洛阳 (略) :

你公司委托 (略) 编制的《洛阳香江万

(略) 小郭沟干法赤泥库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的分析结论、

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已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新安县人民

政府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洛阳 (略) 小郭沟干法赤泥库二期

工程是在小郭沟干法赤泥库一期工程堆存面的基础上堆存

赤泥,随着堆存点逐步升高,新增占地 562 亩,新增有效库

容 1790 万立方米,使用年限 14.9 年。建设完成后,小郭沟

干法赤泥库总有效库容 2232.75 万 m3,服务年限 18.6a,赤

泥处理量 144 万 t/a。其中初期坝、拦挡坝、上库道路、排

洪设施(排水井+排水涵洞)、坝下回水系统、排渗系统、

观测设施、赤泥输送及脱水设施、地下水监测井等均依托已

建成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一期工程,新增建设内容主要有

二期工程库区防渗设施和南、北侧副坝,其中南、北副坝均

为碾压均质土坝,坝顶最大标高均为 460m,坝顶宽度 6m,

南副坝最大坝高 19m,北副坝最大坝高 16m;二期工程与一

期工程工艺技术相同,均为干法堆存库,洛阳香江万基铝业

有限公司氧化铝厂 120 万 t/a 氧化铝项目产生的赤泥经压滤

机脱水处理后由皮带送往赤泥库区,压滤后的滤液经回水管

道返回生产系统循环使用,赤泥尾矿分区域堆放。项目总投

资 1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700 万元。

二、我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书》,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

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其它建设审批手续,请

按有关程序办理。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

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

措施、生态恢复措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生态恢复措施应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

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恢复措施有效运行。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

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

措施、生态恢复措施。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及生态恢复措施。建设期应尽量

少破坏植被,对开挖的土石方应尽快回填利用,必须作好科

学、高效、安全的水土流失防护等措施;运行期和服务期满

后,对裸露地表恢复植被、赤泥库的闭库、覆土绿化、实施

水保方案等措施植被覆盖率基本恢复到现状水平。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期要严格落实《新

安县 2022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

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新环攻坚〔2022〕2 号)等的相

关规定,施工工地必须落实“七个百分百”,采取洒水降尘

措施,大风天气禁止作业,施工作业面采取动态和静态洒水

抑尘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出入车辆清洗、道路定期清

扫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运行期主要为赤泥堆场的扬尘,

库区需配备洒水车,用于库区内及运输道路的洒水抑尘,同

时需对达到堆积高程的区域进行覆土绿化,减少堆体裸露面

积,避免起尘,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对环境

空气影响较小。

3、落实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建设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

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机械设备冲洗等产生的生产废水。其中

生活污水外运肥田,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

排。运行期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生产废水全部返回氧化铝厂使用,不外排,不进入地表水体。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期选用低噪声的作业

机械,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和安排作业时间,噪声应满足《建

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排放

限值。服务期不新增高噪声设备,无新增工业噪声污染产生。

5、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期剥离的

表层耕植土及弃方在赤泥库两侧边沟临时堆存,用于植被恢

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当地环

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统一处置。运行期间不新增劳动定员,

不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工业固体废物为氧化铝厂产生的赤

泥,均妥善堆存于库内,无固废外排。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控监测计划,定期开展

环境空气、地下水、地表水监测。

(四)你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确保

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五、本项目不涉及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六、该项目在下一步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环保“三

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新安产业区环境监察中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

管理工,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新安县环境保护局

二 0 二三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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