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206广昌白沙坪至田西村南岭脑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206广昌白沙坪至田西村南岭脑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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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G206广昌白沙坪至田西村
南岭脑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发展改革委:
报来《 (略) 发改委关于请求批复G206广昌白沙坪至田西村南岭脑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抚发改文[2023]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G206广昌白沙坪至田西村南岭脑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发改交通[2023]131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G206广昌白沙坪至田西村南岭脑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赣评审[2023]6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标准
1.建设规模:G206广昌白沙坪至田西村南岭脑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018-*-48-01-*)路线起于广昌县盱江镇白沙坪,G206国道 (略) 道平交口处(原G206桩号K1853+753),总体由北向南沿老路拓宽改建,经盱江镇白沙坪、新安村、下坪村,赤水镇玄官古寺、回辛村、杨坊村、大禾村、于葛藤排(K1869+000)采用新线至定心寺,经大寨脑至七里坑(K1872+900)后折回老路,由北至南经高虎脑村、石亭寺战役纪念亭,于楮树坑(K1876+500)采用新线,经沙洲至黄古门(K1879+000)接回老路,终于驿前镇田西村与G206广昌驿前镇段公路改建工程起点相接(原G206桩号K1882+160、G206测设桩号K1882+220),路线全长28.467公里(其中白沙坪至大禾村段K1865+800-K1869+000、大禾村至七里坑段K1872+900-K1876+500完全利用现状既有道路,长6.8公里),全线共设置中桥139.08米/2座(含利用1座),小桥46米/3座,涵洞124道;设置公路养护中心一处。
2.主要技术标准:根据该项目可研批复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同意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12.0米,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 1/100,小桥、涵洞及路基 1/50;其它技术指标采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路线设计
1.路线起点、终点,主要控制点及路线走向基本合理,符合项目可研批复要求。
2.综合考虑路线走向、地形地质条件、征地拆迁、技术指标、工程投资、沿线城镇规划、地方政府意见等因素,基本同意赤水比较段(K1864+700~K1869+900)、沙洲比较段(K1876+300~K1879+500)两个路线比较段采用设计推荐的利用老路改建的K线方案。
3.基本同意路线平、纵面设计,下阶段应结合沿线地形、地质条件,进一步优化平、纵面设计。在满足规范、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平纵指标,使线形顺畅均衡,合理控制局部改线路段填挖高度,避免高填深挖,尽可能做到土石方平衡,更好地保护环境,节约用地;优化与G35济广高速公路并行路段线位,预留济广高速公路改扩建条件,进一步核实下穿济广高速净距,满足视距安全要求;适当加大部分路段竖曲线半径,优化平纵组合。
三、路基、路面设计
1.基本同意路基横断面布置型式、设计参数及一般路基设计原则。路基横断面布置型式为:12.0米=0.75米(土路肩)+1.75米(硬路肩)+2×3.50米(行车道) +1.75米(硬路肩)+ 0.75米(土路肩)。下阶段应结合城镇规划,进一步优化、完善城镇路段、完全利用段横断面布置,确保安全。
2.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水文调查,进一步复核沿线路基设计洪水位,合理确定路基标高;城镇路段路基标高宜结合城镇规划控制性竖向标高统筹考虑。
3.基本同意路基防护设计,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质勘测及试验工作,进一步查明沿线淤泥质土、耕植土等不良地质及特殊岩土的分布范围、特性,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4.基本同意全线采用设计推荐的沥青砼路面结构,下阶段应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调查试验工作,核查路基干湿类型和土基回弹模量,进一步核查分析交通荷载参数、环境影响参数、材料性质参数、路面各结构层的力学响应量等,进一步验算路面结构,合理确定路面各结构层厚度;补充必要的老路检测、调查工作,优化、完善老路利用段加铺路面结构设计;并完善施工期保通方案。
5.基本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下阶段宜考虑排水设施与沿线自然环境的协调,并完善挖方路段截、排水设计;完善水环境敏感区安全防护设施、桥面水收集及处理设计,达标排放。
6.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筑路材料调查及试验工作,进一步落实各类建材的产地、储量、质量及开采运输条件,确保路基、路床料源质量;落实取土场、弃土场位置,加强取、弃土场排水、防护设计,减少水土流失,避免诱发次生灾害,保护环境。
四、桥、涵设计
1.基本同意下坪中桥、杨坊中桥采用设计推荐的3×25米预应力砼小箱梁、柱式墩、柱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
2.原则同意沿线的新安二桥、槠树坑、黄古门等3座小桥采用设计推荐的1×10米钢筋砼空心板、柱式(轻型)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
3.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察、水文调查工作,合理确定桥面标高,进一步优化、完善桥墩台布置,合理选择桥梁基础形式,优化桥梁结构设计。
4.原则同意沿线涵洞的设置,下阶段应充分考虑沿线灌溉、排水要求,合理确定涵洞断面型式及尺寸。
五、交叉设计
原则同意平面交叉设计,下阶段宜适当归并部分次要平交路口,优化、完善起点、主线 (略) 道、Y122、Y101乡道等主要平交路口渠化设计,并完善交叉口安全设施设计,必要时增设信号控制,以利行车安全。
六、工程概算
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40522.94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七、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项次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
---|---|---|---|---|---|
Ⅰ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31626.80 | |||
一 | 临时工程 | 166.76 | |||
1 | 临时道路 | 28.69 | |||
2 | 临时便桥、便涵 | 10.35 | |||
3 | 临时供电设施 | 13.50 | |||
4 | 拌和站安拆 | 114.22 | |||
二 | 路基工程 | 15701.13 | |||
1 | 场地清理 | 317.31 | |||
2 | 路基挖方 | 1271.10 | |||
3 | 路基填方 | 1641.39 | |||
4 | 特殊路基处理 | 1430.39 | |||
6 | 排水工程 | 3148.91 | |||
7 | 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 | 7720.75 | |||
8 | 路基其他工程 | 171.28 | |||
三 | 路面工程 | 9310.86 | |||
1 | 沥青混凝土路面 | 8844.70 | |||
2 | 路槽、路肩及中央分隔带 | 97.24 | |||
3 | 旧路面处理 | 368.92 | |||
四 | 桥梁涵洞工程 | 2995.73 | |||
1 | 涵洞工程 | 2243.43 | 105道(不含利用) | ||
2 | 桥梁工程 | 752.30 | |||
(1) | 小桥工程 | 338.80 | 46米/3座 | ||
(2) | 中桥工程 | 413.50 | 82.04米/1座(不含利用) | ||
五 | 交叉工程 | 267.29 | 41处(不含利用段14处),应适当归并 | ||
六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1601.39 | |||
1 | 交通安全设施 | 961.39 | |||
2 | 监控系统 | 40.00 | |||
3 | 管理、养护、服务房建工程 | 600.00 | |||
七 |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 424.94 | |||
八 | 其他工程 | 135.54 | |||
1 | 改路工程 | 73.87 | |||
2 | 取、弃土场排水防护 | 61.67 | |||
九 | 专项费用 | 1023.16 | |||
1 | 施工场地建设费 | 555.77 | |||
2 | 安全生产费 | 467.39 | |||
Ⅱ |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 3810.59 | |||
一 | 土地使用费 | 2017.04 | |||
二 | 拆迁补偿费 | 905.92 | |||
三 | 其他补偿费 | 887.63 | |||
Ⅲ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3155.89 | |||
一 | 建设项目管理费 | 1313.90 | |||
1 |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 | 660.68 | |||
2 | 建设项目信息化费 | 77.30 | |||
3 | 工程监理费 | 531.20 | |||
4 | 设计文件审查费 | 19.38 | |||
5 |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 25.34 | |||
二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1380.91 | 含勘察、设计费 | ||
三 | 专项评价(估)费 | 293.19 | |||
四 | 联合试运转费 | 10.91 | |||
五 | 生产准备费 | 8.80 | |||
六 | 工程保通费 | 21.67 | |||
七 | 工程保险费 | 126.51 | |||
Ⅳ | Ⅰ+Ⅱ+Ⅲ合计 | 38593.28 | |||
Ⅴ | 预备费 | 1929.66 | (Ⅰ+Ⅱ+Ⅲ)*5% | ||
Ⅵ | 总概算 | 40522.94 | |||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 (略) 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广昌县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 事业发展中心。 | |||||
(略) 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印发 |
年月日
抄送:。 |
(略) 发改委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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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G206广昌白沙坪至田西村
南岭脑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发展改革委:
报来《 (略) 发改委关于请求批复G206广昌白沙坪至田西村南岭脑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抚发改文[2023]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G206广昌白沙坪至田西村南岭脑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发改交通[2023]131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G206广昌白沙坪至田西村南岭脑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赣评审[2023]6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标准
1.建设规模:G206广昌白沙坪至田西村南岭脑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018-*-48-01-*)路线起于广昌县盱江镇白沙坪,G206国道 (略) 道平交口处(原G206桩号K1853+753),总体由北向南沿老路拓宽改建,经盱江镇白沙坪、新安村、下坪村,赤水镇玄官古寺、回辛村、杨坊村、大禾村、于葛藤排(K1869+000)采用新线至定心寺,经大寨脑至七里坑(K1872+900)后折回老路,由北至南经高虎脑村、石亭寺战役纪念亭,于楮树坑(K1876+500)采用新线,经沙洲至黄古门(K1879+000)接回老路,终于驿前镇田西村与G206广昌驿前镇段公路改建工程起点相接(原G206桩号K1882+160、G206测设桩号K1882+220),路线全长28.467公里(其中白沙坪至大禾村段K1865+800-K1869+000、大禾村至七里坑段K1872+900-K1876+500完全利用现状既有道路,长6.8公里),全线共设置中桥139.08米/2座(含利用1座),小桥46米/3座,涵洞124道;设置公路养护中心一处。
2.主要技术标准:根据该项目可研批复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同意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12.0米,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 1/100,小桥、涵洞及路基 1/50;其它技术指标采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路线设计
1.路线起点、终点,主要控制点及路线走向基本合理,符合项目可研批复要求。
2.综合考虑路线走向、地形地质条件、征地拆迁、技术指标、工程投资、沿线城镇规划、地方政府意见等因素,基本同意赤水比较段(K1864+700~K1869+900)、沙洲比较段(K1876+300~K1879+500)两个路线比较段采用设计推荐的利用老路改建的K线方案。
3.基本同意路线平、纵面设计,下阶段应结合沿线地形、地质条件,进一步优化平、纵面设计。在满足规范、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平纵指标,使线形顺畅均衡,合理控制局部改线路段填挖高度,避免高填深挖,尽可能做到土石方平衡,更好地保护环境,节约用地;优化与G35济广高速公路并行路段线位,预留济广高速公路改扩建条件,进一步核实下穿济广高速净距,满足视距安全要求;适当加大部分路段竖曲线半径,优化平纵组合。
三、路基、路面设计
1.基本同意路基横断面布置型式、设计参数及一般路基设计原则。路基横断面布置型式为:12.0米=0.75米(土路肩)+1.75米(硬路肩)+2×3.50米(行车道) +1.75米(硬路肩)+ 0.75米(土路肩)。下阶段应结合城镇规划,进一步优化、完善城镇路段、完全利用段横断面布置,确保安全。
2.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水文调查,进一步复核沿线路基设计洪水位,合理确定路基标高;城镇路段路基标高宜结合城镇规划控制性竖向标高统筹考虑。
3.基本同意路基防护设计,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质勘测及试验工作,进一步查明沿线淤泥质土、耕植土等不良地质及特殊岩土的分布范围、特性,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4.基本同意全线采用设计推荐的沥青砼路面结构,下阶段应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调查试验工作,核查路基干湿类型和土基回弹模量,进一步核查分析交通荷载参数、环境影响参数、材料性质参数、路面各结构层的力学响应量等,进一步验算路面结构,合理确定路面各结构层厚度;补充必要的老路检测、调查工作,优化、完善老路利用段加铺路面结构设计;并完善施工期保通方案。
5.基本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下阶段宜考虑排水设施与沿线自然环境的协调,并完善挖方路段截、排水设计;完善水环境敏感区安全防护设施、桥面水收集及处理设计,达标排放。
6.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筑路材料调查及试验工作,进一步落实各类建材的产地、储量、质量及开采运输条件,确保路基、路床料源质量;落实取土场、弃土场位置,加强取、弃土场排水、防护设计,减少水土流失,避免诱发次生灾害,保护环境。
四、桥、涵设计
1.基本同意下坪中桥、杨坊中桥采用设计推荐的3×25米预应力砼小箱梁、柱式墩、柱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
2.原则同意沿线的新安二桥、槠树坑、黄古门等3座小桥采用设计推荐的1×10米钢筋砼空心板、柱式(轻型)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
3.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察、水文调查工作,合理确定桥面标高,进一步优化、完善桥墩台布置,合理选择桥梁基础形式,优化桥梁结构设计。
4.原则同意沿线涵洞的设置,下阶段应充分考虑沿线灌溉、排水要求,合理确定涵洞断面型式及尺寸。
五、交叉设计
原则同意平面交叉设计,下阶段宜适当归并部分次要平交路口,优化、完善起点、主线 (略) 道、Y122、Y101乡道等主要平交路口渠化设计,并完善交叉口安全设施设计,必要时增设信号控制,以利行车安全。
六、工程概算
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40522.94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七、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项次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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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31626.80 | |||
一 | 临时工程 | 166.76 | |||
1 | 临时道路 | 28.69 | |||
2 | 临时便桥、便涵 | 10.35 | |||
3 | 临时供电设施 | 13.50 | |||
4 | 拌和站安拆 | 114.22 | |||
二 | 路基工程 | 15701.13 | |||
1 | 场地清理 | 317.31 | |||
2 | 路基挖方 | 1271.10 | |||
3 | 路基填方 | 1641.39 | |||
4 | 特殊路基处理 | 1430.39 | |||
6 | 排水工程 | 3148.91 | |||
7 | 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 | 7720.75 | |||
8 | 路基其他工程 | 171.28 | |||
三 | 路面工程 | 9310.86 | |||
1 | 沥青混凝土路面 | 8844.70 | |||
2 | 路槽、路肩及中央分隔带 | 97.24 | |||
3 | 旧路面处理 | 368.92 | |||
四 | 桥梁涵洞工程 | 2995.73 | |||
1 | 涵洞工程 | 2243.43 | 105道(不含利用) | ||
2 | 桥梁工程 | 752.30 | |||
(1) | 小桥工程 | 338.80 | 46米/3座 | ||
(2) | 中桥工程 | 413.50 | 82.04米/1座(不含利用) | ||
五 | 交叉工程 | 267.29 | 41处(不含利用段14处),应适当归并 | ||
六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1601.39 | |||
1 | 交通安全设施 | 961.39 | |||
2 | 监控系统 | 40.00 | |||
3 | 管理、养护、服务房建工程 | 600.00 | |||
七 |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 424.94 | |||
八 | 其他工程 | 135.54 | |||
1 | 改路工程 | 73.87 | |||
2 | 取、弃土场排水防护 | 61.67 | |||
九 | 专项费用 | 1023.16 | |||
1 | 施工场地建设费 | 555.77 | |||
2 | 安全生产费 | 467.39 | |||
Ⅱ |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 3810.59 | |||
一 | 土地使用费 | 2017.04 | |||
二 | 拆迁补偿费 | 905.92 | |||
三 | 其他补偿费 | 887.63 | |||
Ⅲ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3155.89 | |||
一 | 建设项目管理费 | 1313.90 | |||
1 |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 | 660.68 | |||
2 | 建设项目信息化费 | 77.30 | |||
3 | 工程监理费 | 531.20 | |||
4 | 设计文件审查费 | 19.38 | |||
5 |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 25.34 | |||
二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1380.91 | 含勘察、设计费 | ||
三 | 专项评价(估)费 | 293.19 | |||
四 | 联合试运转费 | 10.91 | |||
五 | 生产准备费 | 8.80 | |||
六 | 工程保通费 | 21.67 | |||
七 | 工程保险费 | 126.51 | |||
Ⅳ | Ⅰ+Ⅱ+Ⅲ合计 | 38593.28 | |||
Ⅴ | 预备费 | 1929.66 | (Ⅰ+Ⅱ+Ⅲ)*5% | ||
Ⅵ | 总概算 | 40522.94 | |||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 (略) 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广昌县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 事业发展中心。 | |||||
(略) 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印发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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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发改委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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