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206广昌白沙坪至田西村南岭脑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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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206广昌白沙坪至田西村南岭脑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G206广昌白沙坪至田西村

南岭脑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发展改革委:

报来《 (略) 发改委关于请求批复G206广昌白沙坪至田西村南岭脑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抚发改文[2023]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G206广昌白沙坪至田西村南岭脑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发改交通[2023]131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G206广昌白沙坪至田西村南岭脑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赣评审[2023]6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标准

1.建设规模:G206广昌白沙坪至田西村南岭脑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018-*-48-01-*)路线起于广昌县盱江镇白沙坪,G206国道 (略) 道平交口处(原G206桩号K1853+753),总体由北向南沿老路拓宽改建,经盱江镇白沙坪、新安村、下坪村,赤水镇玄官古寺、回辛村、杨坊村、大禾村、于葛藤排(K1869+000)采用新线至定心寺,经大寨脑至七里坑(K1872+900)后折回老路,由北至南经高虎脑村、石亭寺战役纪念亭,于楮树坑(K1876+500)采用新线,经沙洲至黄古门(K1879+000)接回老路,终于驿前镇田西村与G206广昌驿前镇段公路改建工程起点相接(原G206桩号K1882+160、G206测设桩号K1882+220),路线全长28.467公里(其中白沙坪至大禾村段K1865+800-K1869+000、大禾村至七里坑段K1872+900-K1876+500完全利用现状既有道路,长6.8公里),全线共设置中桥139.08米/2座(含利用1座),小桥46米/3座,涵洞124道;设置公路养护中心一处。

2.主要技术标准:根据该项目可研批复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同意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12.0米,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 1/100,小桥、涵洞及路基 1/50;其它技术指标采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路线设计

1.路线起点、终点,主要控制点及路线走向基本合理,符合项目可研批复要求。

2.综合考虑路线走向、地形地质条件、征地拆迁、技术指标、工程投资、沿线城镇规划、地方政府意见等因素,基本同意赤水比较段(K1864+700~K1869+900)、沙洲比较段(K1876+300~K1879+500)两个路线比较段采用设计推荐的利用老路改建的K线方案。

3.基本同意路线平、纵面设计,下阶段应结合沿线地形、地质条件,进一步优化平、纵面设计。在满足规范、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平纵指标,使线形顺畅均衡,合理控制局部改线路段填挖高度,避免高填深挖,尽可能做到土石方平衡,更好地保护环境,节约用地;优化与G35济广高速公路并行路段线位,预留济广高速公路改扩建条件,进一步核实下穿济广高速净距,满足视距安全要求;适当加大部分路段竖曲线半径,优化平纵组合。

三、路基、路面设计

1.基本同意路基横断面布置型式、设计参数及一般路基设计原则。路基横断面布置型式为:12.0米=0.75米(土路肩)+1.75米(硬路肩)+2×3.50米(行车道) +1.75米(硬路肩)+ 0.75米(土路肩)。下阶段应结合城镇规划,进一步优化、完善城镇路段、完全利用段横断面布置,确保安全。

2.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水文调查,进一步复核沿线路基设计洪水位,合理确定路基标高;城镇路段路基标高宜结合城镇规划控制性竖向标高统筹考虑。

3.基本同意路基防护设计,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质勘测及试验工作,进一步查明沿线淤泥质土、耕植土等不良地质及特殊岩土的分布范围、特性,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4.基本同意全线采用设计推荐的沥青砼路面结构,下阶段应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调查试验工作,核查路基干湿类型和土基回弹模量,进一步核查分析交通荷载参数、环境影响参数、材料性质参数、路面各结构层的力学响应量等,进一步验算路面结构,合理确定路面各结构层厚度;补充必要的老路检测、调查工作,优化、完善老路利用段加铺路面结构设计;并完善施工期保通方案。

5.基本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下阶段宜考虑排水设施与沿线自然环境的协调,并完善挖方路段截、排水设计;完善水环境敏感区安全防护设施、桥面水收集及处理设计,达标排放。

6.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筑路材料调查及试验工作,进一步落实各类建材的产地、储量、质量及开采运输条件,确保路基、路床料源质量;落实取土场、弃土场位置,加强取、弃土场排水、防护设计,减少水土流失,避免诱发次生灾害,保护环境。

四、桥、涵设计

1.基本同意下坪中桥、杨坊中桥采用设计推荐的3×25米预应力砼小箱梁、柱式墩、柱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

2.原则同意沿线的新安二桥、槠树坑、黄古门等3座小桥采用设计推荐的1×10米钢筋砼空心板、柱式(轻型)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

3.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察、水文调查工作,合理确定桥面标高,进一步优化、完善桥墩台布置,合理选择桥梁基础形式,优化桥梁结构设计。

4.原则同意沿线涵洞的设置,下阶段应充分考虑沿线灌溉、排水要求,合理确定涵洞断面型式及尺寸。

五、交叉设计

原则同意平面交叉设计,下阶段宜适当归并部分次要平交路口,优化、完善起点、主线 (略) 道、Y122、Y101乡道等主要平交路口渠化设计,并完善交叉口安全设施设计,必要时增设信号控制,以利行车安全。

六、工程概算

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40522.94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七、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项次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金额

(万元)

备注

建筑安装工程费

31626.80

临时工程

166.76

1

临时道路

28.69

2

临时便桥、便涵

10.35

3

临时供电设施

13.50

4

拌和站安拆

114.22

路基工程

15701.13

1

场地清理

317.31

2

路基挖方

1271.10

3

路基填方

1641.39

4

特殊路基处理

1430.39

6

排水工程

3148.91

7

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

7720.75

8

路基其他工程

171.28

路面工程

9310.86

1

沥青混凝土路面

8844.70

2

路槽、路肩及中央分隔带

97.24

3

旧路面处理

368.92

桥梁涵洞工程

2995.73

1

涵洞工程

2243.43

105道(不含利用)

2

桥梁工程

752.30

(1)

小桥工程

338.80

46米/3座

(2)

中桥工程

413.50

82.04米/1座(不含利用)

交叉工程

267.29

41处(不含利用段14处),应适当归并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1601.39

1

交通安全设施

961.39

2

监控系统

40.00

3

管理、养护、服务房建工程

600.00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424.94

其他工程

135.54

1

改路工程

73.87

2

取、弃土场排水防护

61.67

专项费用

1023.16

1

施工场地建设费

555.77

2

安全生产费

467.39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3810.59

土地使用费

2017.04

拆迁补偿费

905.92

其他补偿费

887.63

工程建设其他费

3155.89

建设项目管理费

1313.90

1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

660.68

2

建设项目信息化费

77.30

3

工程监理费

531.20

4

设计文件审查费

19.38

5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25.34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1380.91

含勘察、设计费

专项评价(估)费

293.19

联合试运转费

10.91

生产准备费

8.80

工程保通费

21.67

工程保险费

126.51

Ⅰ+Ⅱ+Ⅲ合计

38593.28

预备费

1929.66

(Ⅰ+Ⅱ+Ⅲ)*5%

总概算

40522.94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 (略) 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广昌县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

事业发展中心。

(略) 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印发

年月日

抄送:。

(略) 发改委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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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G206广昌白沙坪至田西村

南岭脑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发展改革委:

报来《 (略) 发改委关于请求批复G206广昌白沙坪至田西村南岭脑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抚发改文[2023]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G206广昌白沙坪至田西村南岭脑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发改交通[2023]131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G206广昌白沙坪至田西村南岭脑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赣评审[2023]6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标准

1.建设规模:G206广昌白沙坪至田西村南岭脑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018-*-48-01-*)路线起于广昌县盱江镇白沙坪,G206国道 (略) 道平交口处(原G206桩号K1853+753),总体由北向南沿老路拓宽改建,经盱江镇白沙坪、新安村、下坪村,赤水镇玄官古寺、回辛村、杨坊村、大禾村、于葛藤排(K1869+000)采用新线至定心寺,经大寨脑至七里坑(K1872+900)后折回老路,由北至南经高虎脑村、石亭寺战役纪念亭,于楮树坑(K1876+500)采用新线,经沙洲至黄古门(K1879+000)接回老路,终于驿前镇田西村与G206广昌驿前镇段公路改建工程起点相接(原G206桩号K1882+160、G206测设桩号K1882+220),路线全长28.467公里(其中白沙坪至大禾村段K1865+800-K1869+000、大禾村至七里坑段K1872+900-K1876+500完全利用现状既有道路,长6.8公里),全线共设置中桥139.08米/2座(含利用1座),小桥46米/3座,涵洞124道;设置公路养护中心一处。

2.主要技术标准:根据该项目可研批复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同意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12.0米,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 1/100,小桥、涵洞及路基 1/50;其它技术指标采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路线设计

1.路线起点、终点,主要控制点及路线走向基本合理,符合项目可研批复要求。

2.综合考虑路线走向、地形地质条件、征地拆迁、技术指标、工程投资、沿线城镇规划、地方政府意见等因素,基本同意赤水比较段(K1864+700~K1869+900)、沙洲比较段(K1876+300~K1879+500)两个路线比较段采用设计推荐的利用老路改建的K线方案。

3.基本同意路线平、纵面设计,下阶段应结合沿线地形、地质条件,进一步优化平、纵面设计。在满足规范、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平纵指标,使线形顺畅均衡,合理控制局部改线路段填挖高度,避免高填深挖,尽可能做到土石方平衡,更好地保护环境,节约用地;优化与G35济广高速公路并行路段线位,预留济广高速公路改扩建条件,进一步核实下穿济广高速净距,满足视距安全要求;适当加大部分路段竖曲线半径,优化平纵组合。

三、路基、路面设计

1.基本同意路基横断面布置型式、设计参数及一般路基设计原则。路基横断面布置型式为:12.0米=0.75米(土路肩)+1.75米(硬路肩)+2×3.50米(行车道) +1.75米(硬路肩)+ 0.75米(土路肩)。下阶段应结合城镇规划,进一步优化、完善城镇路段、完全利用段横断面布置,确保安全。

2.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水文调查,进一步复核沿线路基设计洪水位,合理确定路基标高;城镇路段路基标高宜结合城镇规划控制性竖向标高统筹考虑。

3.基本同意路基防护设计,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质勘测及试验工作,进一步查明沿线淤泥质土、耕植土等不良地质及特殊岩土的分布范围、特性,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4.基本同意全线采用设计推荐的沥青砼路面结构,下阶段应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调查试验工作,核查路基干湿类型和土基回弹模量,进一步核查分析交通荷载参数、环境影响参数、材料性质参数、路面各结构层的力学响应量等,进一步验算路面结构,合理确定路面各结构层厚度;补充必要的老路检测、调查工作,优化、完善老路利用段加铺路面结构设计;并完善施工期保通方案。

5.基本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下阶段宜考虑排水设施与沿线自然环境的协调,并完善挖方路段截、排水设计;完善水环境敏感区安全防护设施、桥面水收集及处理设计,达标排放。

6.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筑路材料调查及试验工作,进一步落实各类建材的产地、储量、质量及开采运输条件,确保路基、路床料源质量;落实取土场、弃土场位置,加强取、弃土场排水、防护设计,减少水土流失,避免诱发次生灾害,保护环境。

四、桥、涵设计

1.基本同意下坪中桥、杨坊中桥采用设计推荐的3×25米预应力砼小箱梁、柱式墩、柱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

2.原则同意沿线的新安二桥、槠树坑、黄古门等3座小桥采用设计推荐的1×10米钢筋砼空心板、柱式(轻型)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

3.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察、水文调查工作,合理确定桥面标高,进一步优化、完善桥墩台布置,合理选择桥梁基础形式,优化桥梁结构设计。

4.原则同意沿线涵洞的设置,下阶段应充分考虑沿线灌溉、排水要求,合理确定涵洞断面型式及尺寸。

五、交叉设计

原则同意平面交叉设计,下阶段宜适当归并部分次要平交路口,优化、完善起点、主线 (略) 道、Y122、Y101乡道等主要平交路口渠化设计,并完善交叉口安全设施设计,必要时增设信号控制,以利行车安全。

六、工程概算

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40522.94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七、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项次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金额

(万元)

备注

建筑安装工程费

31626.80

临时工程

166.76

1

临时道路

28.69

2

临时便桥、便涵

10.35

3

临时供电设施

13.50

4

拌和站安拆

114.22

路基工程

15701.13

1

场地清理

317.31

2

路基挖方

1271.10

3

路基填方

1641.39

4

特殊路基处理

1430.39

6

排水工程

3148.91

7

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

7720.75

8

路基其他工程

171.28

路面工程

9310.86

1

沥青混凝土路面

8844.70

2

路槽、路肩及中央分隔带

97.24

3

旧路面处理

368.92

桥梁涵洞工程

2995.73

1

涵洞工程

2243.43

105道(不含利用)

2

桥梁工程

752.30

(1)

小桥工程

338.80

46米/3座

(2)

中桥工程

413.50

82.04米/1座(不含利用)

交叉工程

267.29

41处(不含利用段14处),应适当归并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1601.39

1

交通安全设施

961.39

2

监控系统

40.00

3

管理、养护、服务房建工程

600.00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424.94

其他工程

135.54

1

改路工程

73.87

2

取、弃土场排水防护

61.67

专项费用

1023.16

1

施工场地建设费

555.77

2

安全生产费

467.39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3810.59

土地使用费

2017.04

拆迁补偿费

905.92

其他补偿费

887.63

工程建设其他费

3155.89

建设项目管理费

1313.90

1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

660.68

2

建设项目信息化费

77.30

3

工程监理费

531.20

4

设计文件审查费

19.38

5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25.34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1380.91

含勘察、设计费

专项评价(估)费

293.19

联合试运转费

10.91

生产准备费

8.80

工程保通费

21.67

工程保险费

126.51

Ⅰ+Ⅱ+Ⅲ合计

38593.28

预备费

1929.66

(Ⅰ+Ⅱ+Ⅲ)*5%

总概算

40522.94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 (略) 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广昌县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

事业发展中心。

(略) 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印发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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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发改委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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