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的“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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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的“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 (略) 贯彻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昆办发〔2021〕10号)的要求,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了整改方案,已按要求完成了50-4项内容,“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问题

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单位GD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前三季度未完成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进度目标,2021年一季度能耗强度不降反升,国家发展改 (略) 分别发出一级预警和提醒, (略) 进一步加大能耗双控工作力度。

二、整改目标

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行业节能低碳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和排放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

1.制定年度节能工作要点, (略) 下达的年度单位 GDP能耗下降率指标。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盘龙区实际,区政府将单位 GDP能耗下降率指标列入了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按季度通报考核情况,督促完成任务目标。制定了节能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全区能耗“双控”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和街道节能方面的责任和分工,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略) 级下达盘龙区GDP能耗下降目标为-3.8%,任务已完成; (略) 级下达盘龙区目标任务为-2.5%,2022年盘龙区能耗下降率为-3.0%,圆满完成任务。

2.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月报制度。加快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全覆盖, (略) (略) 和醋酸纤维厂等重点用能单位已接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探索实施用能预算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 (略) 发改委安排部署,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探索开展能耗产出效益评价,推动能源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产业、地区和项目倾斜,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

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加强节能审查工作,对涉及的两高项目不予审查。从源头严控新上项目能效水平。建立节能审查月报制度,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了《 (略) 盘龙区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能耗双控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建立“两高”项目管理台账,明确“两高”项目范围界限,全面排查梳理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建立动态化清单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加快“两高”项目分类处置,坚决制止违法违规用能和排放行为。 (略) 级问题清单企业加快整改,按程序推动整改完成企业复工复产。

6.积极开展年度节能监察和环保执法,确保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整改完成情况:

(1)按照《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 2022年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昆工信通〔2022〕95号)要求,因《附件:2022年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清单》中未涉及到盘龙区企业,2022年盘龙区无工业节能监察,后续将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加强对重点能耗企业督促检查力度,及时掌握企业能耗变动情况,做好节能降耗指标运行监测及高度,确保年度节能目标的完成。

(2)我区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细化排查检查内容和工作步骤,以危险废物单位、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日常监管等方式对盘龙区环境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摸排,切实帮助辖区企业进一步发现安全隐患,防范于未然。

(3)强化水源保护环境执法监管。开展水源区专项整治活动,多部门联动开展水源一级保护区餐饮行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督促问题整改。建立健全了河道巡查、水源区巡查检查机制,细化工作方案,采取领导带队,科室包干巡查的机制,加强水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挂牌督办销号整改。

(4)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各类行业执法。一是排查是否存在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验先投、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排查环评文件及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三是排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四是排查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执行情况。通过排查,建立了生态环境管理台账,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低效产能退出

7.认真落实《 (略) 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要求,坚决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引导退出低效产能,改造提升存量产能, (略) 下达年度淘汰落后低效产能任务。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根据《 (略)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 (略) 2022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淘汰办〔2022〕1号)要求,结合盘龙区实际,对辖区内落后产能、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在用工艺技术与装备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及时上报《盘龙区关于全面开展落后产能专项排查的工作报告》、《盘龙区落后产能情况表》、《盘龙区承诺书》、《 (略) 盘龙区2022年重点工业行业落后产能(技术类)摸底排查工作报告》等相关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排查文件, (略)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下发《盘龙区2022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工作方案》并在全区贯彻执行。二是按照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能耗方面、环保方面、质量方面、安全方面、技术方面、严格落实价格政策、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强化风险防范、盘活土地资源等九大方面的内容,按月及时收集、汇总、上报相关情况,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及工艺技术装备。

(三)扎实开展工业节能节水行动

8.持续开展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深入开展能效“领跑者”行动。积极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低碳改造,推进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组织实施一批节能低碳改造示范项目。加强工业企业节水能力提升建设,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推动高耗水工业企业节水增效。加快推进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下降。

整改完成情况:一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 2022 年工业企业节能诊断需求调查的通知要求,在规模以上企业中广泛宣传,组织上报了《2022年盘龙区工业企业自愿参加节能诊断需求调查表》,在现有燃煤锅炉、蒸汽、循环水、冷冻水、压缩空气、空调等耗能设备的运行管理方面挖掘节能空间。对未来搬迁技改节能方案、绿色制造等方面提供指导,完成了节能诊断。二是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加强工业节水,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积极推动节水型企业创建。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省取水定额标准,推动高耗水工业企业节水增效,不断提升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截止2022年,已创建节水型企业6家,认真落实工业节水循环利用。通过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扩大了节水成效,推进节水型器具普及率。

(四)强化重点领域节约用电

9.抓好公共机构节能。

整改完成情况: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医院、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景区景点等公共机构率先开展节约用电活动,从电梯、空调、公共照明、景观亮化等方面厉行节约,在保证基本办公用电基础上尽可能节约用电,全面降低公共机构用电量。

10. (略) 景观节能。

整改完成情况: (略) 景观亮化方面开展节约用电活动,从楼宇外墙灯光、道路照明、景观亮化等方面厉行节约,全面降低全 (略) 道路及景观亮化用电量。

11.推动商业楼宇节能。

整改完成情况:组织18家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负责 (略) 能耗双控工作能力视频培训,全面学。同时,向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发送节能倡议书。召集辖区内20多家大型商超开展节能减耗工作,倡导商业用电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节约用电活动,从照明、空调、电梯、外墙亮化等方面厉行节约,着力降低重点商贸企业用电量,督促大型商场(超市)运营方积极做好督促入驻商家落实节能降耗工作。

12.倡导交通领域节能。

整改完成情况:鼓励农村公交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节约用能活动,先后投入了30多辆新能源汽车用于城乡公交运营,尽量降低交通领域用能情况,实现农村公路村村通,绿色低碳公交出行。

13.加强建筑节能。

整改完成情况:建筑节能方面的职能职 (略) 住建局勘察设计处,我区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城镇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国家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强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居住建筑节能宜居改造,鼓励和引导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按要求同步实施节能改造。

在下步工作中,我区将继续认真做好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行业节能低碳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和排放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做好能耗双控工作, (略) 下达的年度单位 GDP能耗下降率指标。



(略) 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4日


信息来源:http://**-05-04/*.shtml


根据《 (略) 贯彻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昆办发〔2021〕10号)的要求,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了整改方案,已按要求完成了50-4项内容,“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问题

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单位GD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前三季度未完成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进度目标,2021年一季度能耗强度不降反升,国家发展改 (略) 分别发出一级预警和提醒, (略) 进一步加大能耗双控工作力度。

二、整改目标

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行业节能低碳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和排放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

1.制定年度节能工作要点, (略) 下达的年度单位 GDP能耗下降率指标。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盘龙区实际,区政府将单位 GDP能耗下降率指标列入了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按季度通报考核情况,督促完成任务目标。制定了节能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全区能耗“双控”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和街道节能方面的责任和分工,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略) 级下达盘龙区GDP能耗下降目标为-3.8%,任务已完成; (略) 级下达盘龙区目标任务为-2.5%,2022年盘龙区能耗下降率为-3.0%,圆满完成任务。

2.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月报制度。加快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全覆盖, (略) (略) 和醋酸纤维厂等重点用能单位已接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探索实施用能预算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 (略) 发改委安排部署,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探索开展能耗产出效益评价,推动能源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产业、地区和项目倾斜,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

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加强节能审查工作,对涉及的两高项目不予审查。从源头严控新上项目能效水平。建立节能审查月报制度,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了《 (略) 盘龙区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能耗双控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建立“两高”项目管理台账,明确“两高”项目范围界限,全面排查梳理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建立动态化清单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加快“两高”项目分类处置,坚决制止违法违规用能和排放行为。 (略) 级问题清单企业加快整改,按程序推动整改完成企业复工复产。

6.积极开展年度节能监察和环保执法,确保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整改完成情况:

(1)按照《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 2022年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昆工信通〔2022〕95号)要求,因《附件:2022年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清单》中未涉及到盘龙区企业,2022年盘龙区无工业节能监察,后续将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加强对重点能耗企业督促检查力度,及时掌握企业能耗变动情况,做好节能降耗指标运行监测及高度,确保年度节能目标的完成。

(2)我区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细化排查检查内容和工作步骤,以危险废物单位、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日常监管等方式对盘龙区环境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摸排,切实帮助辖区企业进一步发现安全隐患,防范于未然。

(3)强化水源保护环境执法监管。开展水源区专项整治活动,多部门联动开展水源一级保护区餐饮行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督促问题整改。建立健全了河道巡查、水源区巡查检查机制,细化工作方案,采取领导带队,科室包干巡查的机制,加强水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挂牌督办销号整改。

(4)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各类行业执法。一是排查是否存在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验先投、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排查环评文件及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三是排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四是排查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执行情况。通过排查,建立了生态环境管理台账,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低效产能退出

7.认真落实《 (略) 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要求,坚决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引导退出低效产能,改造提升存量产能, (略) 下达年度淘汰落后低效产能任务。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根据《 (略)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 (略) 2022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淘汰办〔2022〕1号)要求,结合盘龙区实际,对辖区内落后产能、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在用工艺技术与装备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及时上报《盘龙区关于全面开展落后产能专项排查的工作报告》、《盘龙区落后产能情况表》、《盘龙区承诺书》、《 (略) 盘龙区2022年重点工业行业落后产能(技术类)摸底排查工作报告》等相关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排查文件, (略)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下发《盘龙区2022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工作方案》并在全区贯彻执行。二是按照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能耗方面、环保方面、质量方面、安全方面、技术方面、严格落实价格政策、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强化风险防范、盘活土地资源等九大方面的内容,按月及时收集、汇总、上报相关情况,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及工艺技术装备。

(三)扎实开展工业节能节水行动

8.持续开展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深入开展能效“领跑者”行动。积极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低碳改造,推进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组织实施一批节能低碳改造示范项目。加强工业企业节水能力提升建设,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推动高耗水工业企业节水增效。加快推进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下降。

整改完成情况:一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 2022 年工业企业节能诊断需求调查的通知要求,在规模以上企业中广泛宣传,组织上报了《2022年盘龙区工业企业自愿参加节能诊断需求调查表》,在现有燃煤锅炉、蒸汽、循环水、冷冻水、压缩空气、空调等耗能设备的运行管理方面挖掘节能空间。对未来搬迁技改节能方案、绿色制造等方面提供指导,完成了节能诊断。二是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加强工业节水,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积极推动节水型企业创建。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省取水定额标准,推动高耗水工业企业节水增效,不断提升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截止2022年,已创建节水型企业6家,认真落实工业节水循环利用。通过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扩大了节水成效,推进节水型器具普及率。

(四)强化重点领域节约用电

9.抓好公共机构节能。

整改完成情况: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医院、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景区景点等公共机构率先开展节约用电活动,从电梯、空调、公共照明、景观亮化等方面厉行节约,在保证基本办公用电基础上尽可能节约用电,全面降低公共机构用电量。

10. (略) 景观节能。

整改完成情况: (略) 景观亮化方面开展节约用电活动,从楼宇外墙灯光、道路照明、景观亮化等方面厉行节约,全面降低全 (略) 道路及景观亮化用电量。

11.推动商业楼宇节能。

整改完成情况:组织18家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负责 (略) 能耗双控工作能力视频培训,全面学。同时,向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发送节能倡议书。召集辖区内20多家大型商超开展节能减耗工作,倡导商业用电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节约用电活动,从照明、空调、电梯、外墙亮化等方面厉行节约,着力降低重点商贸企业用电量,督促大型商场(超市)运营方积极做好督促入驻商家落实节能降耗工作。

12.倡导交通领域节能。

整改完成情况:鼓励农村公交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节约用能活动,先后投入了30多辆新能源汽车用于城乡公交运营,尽量降低交通领域用能情况,实现农村公路村村通,绿色低碳公交出行。

13.加强建筑节能。

整改完成情况:建筑节能方面的职能职 (略) 住建局勘察设计处,我区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城镇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国家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强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居住建筑节能宜居改造,鼓励和引导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按要求同步实施节能改造。

在下步工作中,我区将继续认真做好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行业节能低碳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和排放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做好能耗双控工作, (略) 下达的年度单位 GDP能耗下降率指标。



(略) 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4日


信息来源:http://**-05-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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