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小木架窝棚建筑用闪长岩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小木架窝棚建筑用闪长岩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略) 双 (略) 委托, (略) (略) 承担了《 (略) 双阳区奢岭街道小木架窝棚建筑用闪长岩矿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 (略) 双阳区奢岭街道小木架窝棚建筑用闪长岩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略) 双阳区奢岭街道小木架窝棚建筑用闪长岩矿建设工程
选址选线: (略) (略) 双阳区境内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5424.52万元
本次工程内容:
本项目为矿山开采扩建项目,采用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100×104m3/a,年剥离量6×104m3,年采剥总量106×104m3。采场供矿块度≤650mm,矿山最终产品为建筑石料用闪长岩碎石,粗石4~6cm、中细石2~4cm,细石1~2cm。同时配套建设采矿设备、道路工程、破碎设备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双 (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李波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 (略) (略)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殷实:043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格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为准,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电话:*或0431-*
邮件:*@*q.com中,邮件标题中务必注明“ (略) 双阳区奢岭街道小木架窝棚建筑用闪长岩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字样,否则,造成的意见未受理现象,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信件: (略) 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东侧金土地大酒楼12楼,*
(略) 双 (略) 委托, (略) (略) 承担了《 (略) 双阳区奢岭街道小木架窝棚建筑用闪长岩矿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 (略) 双阳区奢岭街道小木架窝棚建筑用闪长岩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略) 双阳区奢岭街道小木架窝棚建筑用闪长岩矿建设工程
选址选线: (略) (略) 双阳区境内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5424.52万元
本次工程内容:
本项目为矿山开采扩建项目,采用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100×104m3/a,年剥离量6×104m3,年采剥总量106×104m3。采场供矿块度≤650mm,矿山最终产品为建筑石料用闪长岩碎石,粗石4~6cm、中细石2~4cm,细石1~2cm。同时配套建设采矿设备、道路工程、破碎设备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双 (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李波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 (略) (略)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殷实:043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格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为准,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电话:*或0431-*
邮件:*@*q.com中,邮件标题中务必注明“ (略) 双阳区奢岭街道小木架窝棚建筑用闪长岩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字样,否则,造成的意见未受理现象,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信件: (略) 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东侧金土地大酒楼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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