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凯布尔化工有限公司1600吨/年均苯四甲酸二酐及其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开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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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凯布尔化工有限公司1600吨/年均苯四甲酸二酐及其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开2023-05-04

山 (略) 1600吨/年均苯四*酸二酐及其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开
2023-05-04 17:48:18来源:评论:0 点击:字体大小:

山 (略) 1600吨/年均苯四*酸二酐及其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开

目前《山 (略) 1600吨/年均苯四*酸二酐及其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600吨/年均苯四*酸二酐及其配套项目

建设单位:山 (略)

地理位置: (略) 利津滨海新区化工产业园港西一路以西、海港路以北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新建1套均苯四*酸二酐生产装置,新建厂房、包装用房及其配套设施用房等公辅工程,以及相应的环保工程,供配电、给排水、化验、消防等部分公用工程依托厂区现有工程。拟建项目主要以均四*苯为原料,通过液化、预混、氧化、捕集等工艺,年产均苯四*酸二酐1600吨。拟建项目为搬迁入园项目,原项目属于利津 (略) ,已于2021年12月拆除完毕,拟新建于山 (略) 。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 (略)

通讯地址: (略)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西一路以西、海港路以北

联 系 人:王明刚 联系电话:*

邮 箱:*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 (略)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网上下载查阅链接:

链接:http://**-D8tsjA 提取码:w9o3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与建设单位联系,借阅纸质报告。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所在地相关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方式向我们发送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应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山 (略)


山 (略) 1600吨/年均苯四*酸二酐及其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开
2023-05-04 17:48:18来源:评论:0 点击:字体大小:

山 (略) 1600吨/年均苯四*酸二酐及其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开

目前《山 (略) 1600吨/年均苯四*酸二酐及其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600吨/年均苯四*酸二酐及其配套项目

建设单位:山 (略)

地理位置: (略) 利津滨海新区化工产业园港西一路以西、海港路以北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新建1套均苯四*酸二酐生产装置,新建厂房、包装用房及其配套设施用房等公辅工程,以及相应的环保工程,供配电、给排水、化验、消防等部分公用工程依托厂区现有工程。拟建项目主要以均四*苯为原料,通过液化、预混、氧化、捕集等工艺,年产均苯四*酸二酐1600吨。拟建项目为搬迁入园项目,原项目属于利津 (略) ,已于2021年12月拆除完毕,拟新建于山 (略) 。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 (略)

通讯地址: (略)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西一路以西、海港路以北

联 系 人:王明刚 联系电话:*

邮 箱:*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 (略)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网上下载查阅链接:

链接:http://**-D8tsjA 提取码:w9o3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与建设单位联系,借阅纸质报告。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所在地相关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方式向我们发送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应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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