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改基建字〔2023〕65号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驿前镇2023年美丽乡镇改造建设...
广发改基建字〔2023〕65号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驿前镇2023年美丽乡镇改造建设...
索 引 号:GCX0003/2023-15745
发文机关: 广昌县发改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5-04
广发改基建字〔2023〕65号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驿前镇2023年美丽乡镇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发改基建字〔2023〕65号
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驿前镇2023年美丽乡镇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昌县驿前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广昌县驿前镇2023年美丽乡镇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昌县驿前镇2023年美丽乡镇改造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304-*-04-01-*)。
二、建设地点:广昌县驿前镇集镇老206国道沿线。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人行道8500平方米,骑行道3430平方米,道路划线停车位划线3000米,改造雨污水管网4000米,改造路灯115盏,绿化草坪灯200盏,强弱电改造入地3000米,种植行道树500株,绿化8000平方米,改造停车位100个,改造广场小游园各1处,景观节点打造3处,立面改造8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广昌县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债资金。
五、项目拟开工时间:2023年6月;拟完工时间:2023年12月。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招标制和工程监理制。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广昌县发改委
2023年4月10日
索 引 号:GCX0003/2023-15745
发文机关: 广昌县发改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5-04
广发改基建字〔2023〕65号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驿前镇2023年美丽乡镇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发改基建字〔2023〕65号
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驿前镇2023年美丽乡镇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昌县驿前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广昌县驿前镇2023年美丽乡镇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昌县驿前镇2023年美丽乡镇改造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304-*-04-01-*)。
二、建设地点:广昌县驿前镇集镇老206国道沿线。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人行道8500平方米,骑行道3430平方米,道路划线停车位划线3000米,改造雨污水管网4000米,改造路灯115盏,绿化草坪灯200盏,强弱电改造入地3000米,种植行道树500株,绿化8000平方米,改造停车位100个,改造广场小游园各1处,景观节点打造3处,立面改造8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广昌县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债资金。
五、项目拟开工时间:2023年6月;拟完工时间:2023年12月。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招标制和工程监理制。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广昌县发改委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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