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蓝山县大塘矿区锰铁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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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蓝山县大塘矿区锰铁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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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古矢夂 于 2023-5-4 17:21 编辑
(略) 蓝山县大塘矿区锰铁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2018年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既是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和履行环境责任的主体,也是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相关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现通过网络平台对《 (略) 蓝山县大塘矿区锰铁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其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内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公开情况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①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下载见链接:http://** 提取码:39fv
②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前往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查阅纸制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注: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本单位承诺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蓝山县塔峰镇五华路承阳安置区一楼
联系方式:雷总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南 (略)
通讯地址: (略) 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249号中建芙蓉工社4栋444-445
联系方式:胡工 *@*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限(公示期)及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


(略) (略)
2023年5月4日

,湖南,蓝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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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古矢夂 于 2023-5-4 17:21 编辑
(略) 蓝山县大塘矿区锰铁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2018年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既是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和履行环境责任的主体,也是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相关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现通过网络平台对《 (略) 蓝山县大塘矿区锰铁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其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内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公开情况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①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下载见链接:http://** 提取码:39fv
②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前往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查阅纸制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注: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本单位承诺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蓝山县塔峰镇五华路承阳安置区一楼
联系方式:雷总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南 (略)
通讯地址: (略) 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249号中建芙蓉工社4栋444-445
联系方式:胡工 *@*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限(公示期)及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


(略) (略)
2023年5月4日

,湖南,蓝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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