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平凉劳务市场静宁县零工市场运营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募平凉劳务市场静宁县零工市场运营机构的公告
根据《关于建设 (略) 场的通知》(平人社通〔2022〕298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 (略) 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持续增加劳务收入,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计划在静宁县建设1个 (略) 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运营机构,公告如下:
一、运营模式
由县人社局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签订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力资源机构组织承接 (略) 场建设及运营管理。
二、服务对象及内容
全县各类有就业意愿的人员(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等)及用工主体。
(一)按照“六有”(有市场主体、有运行场地、有办公设施、有服务人员、有管理制度、有宣传专栏)建设标准,推行“5+X”服务,即免费为零工人员提供临时休息、手机充电、饮水服务、政策咨询、洽谈交流五项标准化服务和“X”项个性化服务, (略) 场规范化运行。
(二)为用工主体和零工人员搭建便捷的对接平台,开展“信息发布、劳务对接、劳动维权”等一体化服务,动态收集更新零工人员和用工主体信息, (略) 场动态监测, (略) 场求职人员、招聘岗位等信息定期监测分析,通过现场劳务服务推动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实现稳定就业。
三、建设方式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经营”运行模式,通过整合、改造、新建、租用等方式,在人流量大、交通便利的中 (略) 郊区布局建设 (略) 场,面积应不少于500㎡,市场明显位置标识“ (略) 场 (略) 场”,由县人社局给予一定建设补助资金予以扶持。市场内应配备写字桌台、休息座椅、取暖设施、手机充电、饮水机等便民服务设施设备。办公区域配备电脑、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基础设施设备,同时设置信息公开区域,实时公布岗位和求职信息。
四、运营管理机构条件
(一) (略) 场承接运营管理主体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县人社局许可人力资源或劳务派遣经营事项1年以上的县属机构,其开展的业务范围符合人力资源职业介绍服务工作相关内容。
(二) (略) 场承接运营管理主体须具 (略) 场必需的设施、人员和技术的能力,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包括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等,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三) (略) 场承接运营管理主体 (略) 内外劳务基地的基础,且在2023年点对点组织化输转工作中输转就业人员达到百人以上。
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及时提供相关机构资质资料、工作开展资料及项目建设初步方案资料,于5月6日前在县人社局北楼308室报名登记。
联系电话:0933-*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
根据《关于建设 (略) 场的通知》(平人社通〔2022〕298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 (略) 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持续增加劳务收入,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计划在静宁县建设1个 (略) 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运营机构,公告如下:
一、运营模式
由县人社局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签订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力资源机构组织承接 (略) 场建设及运营管理。
二、服务对象及内容
全县各类有就业意愿的人员(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等)及用工主体。
(一)按照“六有”(有市场主体、有运行场地、有办公设施、有服务人员、有管理制度、有宣传专栏)建设标准,推行“5+X”服务,即免费为零工人员提供临时休息、手机充电、饮水服务、政策咨询、洽谈交流五项标准化服务和“X”项个性化服务, (略) 场规范化运行。
(二)为用工主体和零工人员搭建便捷的对接平台,开展“信息发布、劳务对接、劳动维权”等一体化服务,动态收集更新零工人员和用工主体信息, (略) 场动态监测, (略) 场求职人员、招聘岗位等信息定期监测分析,通过现场劳务服务推动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实现稳定就业。
三、建设方式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经营”运行模式,通过整合、改造、新建、租用等方式,在人流量大、交通便利的中 (略) 郊区布局建设 (略) 场,面积应不少于500㎡,市场明显位置标识“ (略) 场 (略) 场”,由县人社局给予一定建设补助资金予以扶持。市场内应配备写字桌台、休息座椅、取暖设施、手机充电、饮水机等便民服务设施设备。办公区域配备电脑、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基础设施设备,同时设置信息公开区域,实时公布岗位和求职信息。
四、运营管理机构条件
(一) (略) 场承接运营管理主体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县人社局许可人力资源或劳务派遣经营事项1年以上的县属机构,其开展的业务范围符合人力资源职业介绍服务工作相关内容。
(二) (略) 场承接运营管理主体须具 (略) 场必需的设施、人员和技术的能力,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包括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等,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三) (略) 场承接运营管理主体 (略) 内外劳务基地的基础,且在2023年点对点组织化输转工作中输转就业人员达到百人以上。
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及时提供相关机构资质资料、工作开展资料及项目建设初步方案资料,于5月6日前在县人社局北楼308室报名登记。
联系电话:0933-*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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