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4日作出关于浙江省嵊泗东部东库黄礁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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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4日作出关于浙江省嵊泗东部东库黄礁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批复文号

批准日期

原文链接

1

(略) 嵊泗东部东库黄礁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

(略) 嵊泗县嵊泗东部东库黄礁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内

嵊泗县金 (略)

舟环嵊海审〔2023〕1号

2023.5.4

(略) 嵊泗东部东库黄礁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公告期为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2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80-*

传真:0580-*

E-MAIL:*@*ina.com

通讯地址: (略) 街22号菜场4楼

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4日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批复文号

批准日期

原文链接

1

(略) 嵊泗东部东库黄礁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

(略) 嵊泗县嵊泗东部东库黄礁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内

嵊泗县金 (略)

舟环嵊海审〔2023〕1号

2023.5.4

(略) 嵊泗东部东库黄礁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公告期为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2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80-*

传真:0580-*

E-MAIL:*@*ina.com

通讯地址: (略) 街22号菜场4楼

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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